“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需求分析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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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需求分
析1
“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软件需求分析
1.系统概述
1.1 需求概述:
“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是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主要应具备如下功能:一是建立由财政部国库司管理的全国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数据库,全国各采购相关单位与部门可按财政部国库司的要求与授权,将自己的统计信息提交到全国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二是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在自身的管辖职责范围内,汇总和统计本级及下级采购数据信息,动态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各地方可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计指标之外,增添自己的统计指标;三是分析功能,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利用本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动态生成分析报表。

本系统除应具备完善的统计分析功能外,还应具备较高的性能、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在可扩展性上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需要。

性能方面:系统用户满负荷时必须保证服务质量不受影响。

可靠性方面:系统受众面向全国,用户基础庞大,必须保证系统对海量数据流处理的稳定性。

安全性方面:系统必须使用可靠的权限管理,将不同角色的工作分开;避免一般操作人员对操作系统权限的获得,对政府采购网的正常运转提供安全保障;采用合理的数据备份策略,确保数据安全。

功能性方面:系统应充分满足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业务的要求,要充分考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业务的要求;系统在完善的基础功能之上,应提供多样的信息服务功能。

可管理性方面:系统必须能够提供丰富的管理手段来简化管理。

可扩展性方面:系统不仅本身要具有扩展的特性,还需要能很好的兼容新的应用以保证该系统的长久使用,应具有足够的可扩展性和开放性,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易用性方面:系统设计在功能完善的基础上,应力求简洁、便于操作、人性化。

1.2 系统设计原则
1.2.1 先进性、成熟性原则
采用先进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方法,尽量采用国内成熟的技术,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为用户着想的原则,系统的建立应以用户的需要作为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获取最佳效益。

1.2.2 可靠、安全、实用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数据传输的正确性,在系统已经选用的硬件平台和系统软件的基础上,在软件组织和设计方法选择、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并且,要防止和恢复由各种因素造成的错误和灾难性故障,确保系统可靠性的运行。

1.2.3 系统开放性原则
在硬、软件设备的互连上,系统升级、扩充和更新上,应用目标和功能变化上,以及其他外界环境变化上,要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即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系统可以不加修改或作少量修改就能在新环境下运行。

1.2.4 模块化原则
分析系统业务处理时,应运用模块化的原则,使业务处理系统具有独立性,便于业务的增加、扩充、合并和取消。

在各层中又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进一步使业务处理系统模块化,力求使各模块功能突出,模块间接口清晰,便于维护。

1.2.5 经济型原则
充分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现有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现有的系统软件,以节省投资。

2.主要描述及功能
2.1 系统描述
“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包括“网络版”和“单机版”两个子系统,网络版应当具备网上直接报送和网上读取(导
入)汇总报送功能。

基于B/S 架构,用户可通过浏览器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或者网上数据导入;单机版弥补用户上网条件的限制,与网络版有统一的数据接口,可以将单机版的数据导出后上传至网络版的主数据库中。

系统分为“数据采集、录入”、“数据汇总”、“数据分析”三大功能:
数据采集、录入:用户通过网络将其统计信息录入到主数据库中,或通过单机版录入到本地数据库中,然后经过汇总上传至主数据库中。

数据汇总:网络版应自动具有汇总功能,对各省市统计信息进行整合;单机
版也应具有汇总功能,可通过省级用户集中汇总后以汇总盘的形式提交到主数据库中,单机版上传的数据应与主数据库中数据必须保持一致性,不能出现重复数据或其他错误数据。

数据分析:用户可通过各类基础数据的任意组合产生所需的统计数据,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动态查询所管辖单位数据信息及报送情况。

统计数据各表中、表间钩稽关系要准确。

2.2用户范围及使用频率描述
(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全国各级(中央、省、地市、县)财政部门(中央1个、省级36个、地市级个、县级个)。

(二)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全国各级(中央、省、地市、县)集中采购机构(中央2个、省级36个左右、地市级个、县级个)。

(三)所有采购人:全国各级(中央、省、地市、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央约200个,省级约3600个,地市级约个,县级约个)。

上述所有单位需报送季报、年报。

2.3 系统功能
2.3.1 网络版及单机版的共有功能
2.3.1.1 数据录入
(1)手工录入:用户按照系统预定义的格式通过Excel表格录入数据,系统能够识别并分析该文件,并将数据插入到数据库中。

(2)合同形式录入:用户通过系统定义的合同格式将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合同的详细信息录入到系统数据库中。

该录入形式能够满足用户日常录入信息。

(3)基础数据录入:用户通过基础数据报表的各个数据项录入数据,基础数据项由监管单位定制产生。

该录入形式能够满足用户每天、每周等一定时期内数据录入。

(4)报表形式录入:用户将定期汇总的统计数据通过人工核定后,按系统定义的统计总表格式录入,统计总表的格式由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定制产生。

2.3.1.2数据运算审核功能
(1)合同录入后可以按要求自动反映至报表中相应的表格,
并于原表格中
数据相加,生成最终的报表;
(2)基础数据录入后可以按要求自动反映至报表中相应的表格,并于原表格中数据相加,生成最终的报表;
(3)报表形式录入需先检验待录入报表中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平衡性;
(4)任何录入方式形成的报表必须保证表中、表间各指标间的钩稽关系准确。

2.3.1.3分析功能
(1)同一单位间能够进行年度间、季度间数据的对比分析。

比如能够针对某一个指标列举出所有年度的数据,并能自动计算增长率、平均增长率等;
(2)同一年度、季度或某一特定时期,针对多个指标,能够同时提供各单位的数据;
(3)同一年度、季度或某一特定时期,针对某一个指标,能够对不同单位间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如排序;
(4)能够根据分析自动生成相应的分析图形。

2.3.1.4汇总功能
(1)能够随意挑选任意几个同级单位进行数据汇总。

比如在本级单位和下级单位数据都已录入的情况下能够单独汇总本
级单位数据,能够单独汇总下级单位数据;比如能够选取任意几个与科学教育相关的部门进行汇总;比如能够选取所有事业单位进行汇总;
(2)按中央、省、地市、县本级报表信息数据汇总;
(3)能够分别按照单位、项目、类别等进行数据加工汇总。

2.3.1.5查询功能
(1)中央、省、地市、县都能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网上直接实时查询或从网上下载数据查询本级及任意下级单位的选定报表信息。

比如针对某个特定指标查询所有单位或选定某几个单位的报表数据;
(2)能够在网上或从网上下载数据用于查询相关共享报表信息。

2.3.1.6数据导出功能
(1)能够单独导出每个单位的每一张报表;
(2)能够同时导出每个单位的整套报表;
(3)能够一次导出选定若干单位的整套报表;
(4)能够一次导出选定若干单位的若干报表。

2.3.1.7原始数据导入功能(保留原版本数据)
(1)保留并导入以前年度原始数据;
(2)能够对以前年度中数据的查询。

2.3.1.8动态产生报表功能
用户录入基础数据的表格应能动态定制,动态生成,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处定制了基础数据表格的基本格式后,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充本级的表格。

2.3.1.9动态统计报表功能
用户可以根据基础数据的各个字段任意定制产生所需要的统计报表,各表间、表中钩稽关系要准确。

2.3.1.10 用户管理功能
系统管理员可以对使用本系统的用户进行审核、增加、删除操作。

并可对用户的管理权限进行修改。

2.3.1.11 日志管理功能
该功能提供可以对所有操作人员访问本系统的操作日志。

2.3.1.12基础数据维护功能
对系统的各类基础数据(如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进行维护(增加、删除、修改),经维护的数据必须与其他关联数据产生联动。

2.3.1.13 数据库维护功能
在系统中对数据库文件进行备份和还原
(1)数据库备份:将系统的数据库文件备份到其他地方。

(2)数据库还原:将备份的数据库文件还原到系统数据库中。

2.3.2 网络版特殊需求
(一)适用:网络版适用于网络情况较好的单位;
(二)汇总下一级的数据,实现逐级汇总功能;
(三)业务流程:县市级->地市级->省级(叠加,汇总,检查各指标间钩稽关系)->上报中央;
(四)分级授权:网络版有独立的权限管理,
授权分为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每一级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一般编报单位两类。

一般编报单位指:向财政部门直接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预算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

一般编报单位只能在获得授权后在网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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