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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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我们党和国家在建国以来,历来都很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更是对培养未来接班人的问题提到了党的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了,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章,56条);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58条),这些都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际和国内的复杂多样的形式变化,2004年2月26日又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共十个方面,28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战略性和紧迫性:
(一)、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状调查:
1、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集体,他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祖国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未来社会的发展、人们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变化应该说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后续显现。
[案例分析:“性感”一词的使用频率来说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2、我们看几组有关数据:
(1)、据调查,陕西省裁至2003年7月,全省共有青少年1744万人,占省内人口总数的40%,其中未成年人1215万人,占34%,近三年来18岁以下犯罪的刑事案件达19433件,18161人,占起诉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的59%和36%。
(2)、据统计,裁至2003年底,我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
(3)、中新网5月31日电据台刑事局的一项统计显示,岛内网络犯罪未成年(18岁以下)犯罪比率自2002至2003年间增长率惊人,虽然警方破获案件数成长比例达164%,但犯案人数增长比例更高达631%。
据中通社报道,据专责计算机犯罪防制的刑事局侦九队2002年至2003年度查获移送计算机犯罪案件统计表数据,就“犯罪案件数及人数分析”来看,2002年破获未成年犯罪387件、154人,分别占计算机犯罪(总件数3553件、总人数3983人)的11%、4%。
(二)、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分析及具有的八大趋势:
1、犯罪主体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
案例:2003年7月2日,咸阳市礼泉县三臣小学年仅12岁的五年级学生蔡航空,因发生口角便用刀子将14岁的同学赵贝贝捅死;8月份以来,趁群众防汛救灾家中无人之际,商洛市商州区年仅13岁的“大盗”盗窃作案34起。
调查分析:当今的青少年普遍早熟,其违法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据渭南市检察院统计,2001年以来,全市共批捕25岁以下的各类犯罪嫌疑人1279人,占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2.5%;共批捕18岁以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1人,其中14至16岁的111人;16至18岁的380人,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1.5%;起诉18岁以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47人,其中14至16岁的96人;16至18岁的351人,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0.6%。
2、侵财和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
案例:兴平市14岁的马党军和18岁的马平原两人,从咸阳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用暴力控制女司机杨某,拿啤酒瓶砸其头部,并持刀抢走其金项链、手链、耳环、戒指和现金。
调查分析:近年来,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以盗窃、抢劫、伤害、强奸、杀人等侵财、暴力犯罪突出,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2000年,全市共判处少年犯32人,占当年未成年犯罪人数的61.5%。
其中故意伤害案6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11.5%;抢劫案件23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44.2%;强奸案件3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5.8%。
2001年,共判处少年犯119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73.8%。
其中故意伤害案19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11.7%;抢劫案件87人,占未成年犯罪人数的53.4%。
3、具有明显的团伙化作案特征:
案例:2000年,年龄均在16至17岁的重庆南岸区农村青少年豆成彬等4人,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翻窗、撬门入室盗窃5次,偷现金、实物总计人民币1468元;2002年11月下旬,宝鸡市凤翔县的7名15至17岁在校中学生联合杀死同学;去年5月初,汉中市城固县3名不满18岁的中学生共同伤害一女乞丐并致其死亡。
调查分析:在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作案人员往往因年龄小、心理和智力尚不成熟,犯罪过程中往往想寻找心理依靠,少则2至3人,多则5至6人。
上述3例案件都具有明显的团伙作案特征。
4、主体多来自教育弱化的家庭:
案例:我市有一家长对子女是“恨铁不成钢”,为了严格管教子女,居然将孩子用绳索捆绑殴打致死,教训十分沉痛。
调查分析: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场所,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
有不少家庭虽然十分注重子女教育,但方法不当。
如上述案例中家长教育的方法简单粗暴,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有的家长以为承担了所有家务就是对孩子的最大支持,其实这恰恰使孩子失去了正常的成长环境。
因此,引导孩子加入到家务劳动中体会生活的滋味,树立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父母的一大责任。
还有的父母自身品行不端,其行为极易对孩子身心产生消极影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
5、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案例:在一次对未成年人抢劫后的审讯中,犯罪人说:“我看他有钱,而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这太不公平了,所以我要他给我的饭钱,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调查显示,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多元化现象,不少青少年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他们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认为老实本分等于无能、不守法的富人比守法的穷人
更受人尊重。
青少年一旦犯罪,他们只认为自己运气差,并不认为是什么耻辱。
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有的青少年竟然能供出一大批比自己更“坏”、更恶劣、继续逍遥法外的人,并表现出一副尊重、崇拜的表情。
在这种耻辱感日趋淡化的前提下,一些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在盲目中形成了畸形的人生追求、灰色的人生态度。
有的毫无顾忌地放纵自己、吃喝玩乐;有的早熟早恋、公然同居试婚;也有的盗窃抢劫、强奸杀人。
6、性犯罪突出:
案例:苏省泰兴市检察院统计,2001年至2003年,该院共审查起诉性犯罪案件148件154人,其中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21件21人,约占14%,且发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案发根源竟惊人的相似。
伴随着性生理的发育成熟,未成年人对性知识充满着好奇和疑惑。
然而我国的性教育体系并不健全,一些学校和家庭对此也讳莫如深。
强烈的求知欲望使未成年人对性极为敏感,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如从书刊、网页、影视中寻找答案,满足好奇心。
而一些利欲熏心的经营者开办的网吧、影视厅、游戏厅、电话信息台等场所,直接或间接地传播黄色文化,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未成年人的这种需求,对未成年人的毒害最深。
7、智能化:青少年利用电脑、互联网等高科技犯罪。
如利用电脑挪用公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等。
[案例]在常州1993年,一青年刚从学校毕业便进入一家银行工作,看着这许许多多的钞票,便眼花了。
于是,用电脑挪用公款,结果事发入了牢门,可谓“刚出校门,便进牢门”。
青少年永远走在时代的前端,懂电脑也有水平,但用这干了什么?没有法制观念的人最终毁掉自己。
8、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案例:2003年4月12日晚,咸丰市渭城区15至17岁无业青少年曾凯等7人,将女青年倪某从一舞场挟持到渭河边轮奸后,又用暴力手段将其拉到旅社再次轮奸。
作案后还威胁倪某“不准报案!否则就将你打死扔到渭河里去”。
三原县17岁青少年李进,仅在半年内先后对6至13岁的5名幼女采取捂嘴、哄骗等手段,多次强奸,并将一名12岁的哑女拉到村外用烟头烫其脸部、阴部,对其全身拳打脚踢,致其身体多处受伤、骨折。
汉中市城固县3名中学生在恶意伤害女乞丐过程中,用油菜秆猛戳其下体,其犯罪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三)、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1、领导: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正在担负起领导责任。
2、社会: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
方方面面的社会环境都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影响。
管教所有关人员表示,在所有社会环境中,学校、社区周边环境最能影响未成年人。
管教所的在押犯中,进入学校、社区周边的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的初始年龄,10岁以下的占11%,10至14岁的占33.4%,14岁以上的占40.5%。
由于一些网吧内存在不健康环境,而诱发、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是最近三四年出现的新趋势。
管教所调查发现,在网吧内玩游戏的占39%,聊天的占3
0%,上色情网站的占6.5%,而真正上网学习的只占4.4%。
[案例]:小范从农村转学来到城市,看同学们潇洒地进出网吧,他很是羡慕。
小范后来偶然地进去玩了一次,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父母苦口婆心地劝说,使他有所转变。
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3000元钱玩了进去。
他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与别人一起去抢劫,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人。
[案例]:小货、小年、小冰是在网吧认识的“铁哥们儿”,三人经常一起在游戏中联手,出生入死,所向披靡。
由于长时间泡在网吧里上网,还在上初中的他们很快就囊中羞涩了。
三人一商量,决定在现实社会中也冒一次险。
他们三个在一个深夜来到一个废品收购站,抢劫看门的老人,但遭到反抗。
三个人就好象玩游戏一样猛下狠手,将老人当场打死,抢了100多元钱后,便若无其事地返回网吧接着玩开了游戏。
社会影响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
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容易产生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时间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重新抬头,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外在的不良环境是滋生少年犯罪的温床。
当前,我国正处社会转型时期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些混乱,一些非主流文化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乘虚而入,使得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形成处于较为严重的“后天失调”的环境中。
尤为突出的是网络媒体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出来。
随着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媒体的普及传播,各种文化思潮令人目不暇接。
过多的选择使身心都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难以抉择。
一些不健康的传媒宣扬享乐主义,渲染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严重误导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成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之一。
据统计青州法院审理的42起少年犯罪案件中,有17起与非法网吧、娱乐场所有关,占总数的40%,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3、学校: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任务艰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近日作了一次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在押犯犯罪类型、犯罪原因等。
调查结果表明,
尽管这些在押犯经历不同,诱发他们犯罪的原因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在一定程度上,学校的法制教
育环境的欠缺,直接导致了未成年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