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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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一种存款保障制度,目前国外已经建立起了相对比较健全的存款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发展可以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和金融创新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较多好处。
本文主要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强制保险有限赔付风险差别费率
一、存款保险制度简介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
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前,国际上把存款保险制度分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两种。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我国
目前属于隐性存款制度,但随着市场利率化的改革进一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银行业内部竞争会更加激烈,而小银行的倒闭或将成为一种常态。
所以为保护储户利益,为向中小银行提供法制的基础和环境,同时也为向整个银行业的发展提供关键制度与法规的保障,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
二、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
“强制保险”、“有限赔付”和“风险差别费率机制”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重要方面,也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
我国的存款保险定位于“风险最小化型”,具备必要的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职责。
强制保险:存款保险覆盖大中小银行等所有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强制性有利于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逆向选择和风险。
风险差别费率机制:以低费率起步,保费不会对正常经营构成额外负担。
国有大银行保费较低,其次是股份制银行。
风险差别费率避免了单一费率体制下低风险机构对高风险机构的补贴,更有利于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行为,也更容易为受保金融机构所接受。
有限赔付:赔付限额可能覆盖99%以上账户。
全额保险会增加经济负担,也弱化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对风险机构应有的市场约束,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对上市银行的影响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对上市银行产生正反两面的影响。
(一)负面影响主要有业绩影响与存款迁移
1.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业当期净利润下降大约3%。
2013年末银行业存款总额107万亿,若以国际上较低的保险费率0.05%作为我国平均保险费率,2013年银行业需缴纳存款保险费535亿元,这将使银行业净利润增速下降近3个百分点。
在整个银行业利润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3个百分点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
2.对各家上市银行业绩负面影响也是有差异的。
其中对交行、农行、平安、华夏、北京的净利润负面影响相对极大,超过3%,对其对民生的负面银行最小,只有2.48%。
当然这种测算方法没有考虑到存款结构、差别化的存款保险费率费这些因素。
3.将降低银行NIM。
同时,商业银行业务与收入结构会受到较大冲击,存款成本上升导致短期存贷款利差缩窄,净息差下降,净息差下降则必然导致银行盈利能力的下降,特别是目前国内银行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
这也是存款保险制度推出银行业绩构成负面影响最主要原因。
4.存款迁移:存款可能从中小型银行向大行迁移。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使中小型银行存款的安全度有所提高,但由于实行的是有限赔付,因此存款人在选择开户银行时,仍然会考虑大型银行流动性强、存款相对安全的特点。
而且,大型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占比较高,关键
还在于广泛的分支机构网络为储户带来的便捷性。
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存款人将储蓄存款从大型银行大量转移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存款从中小型银行向大型银行迁移的可能性较大。
(二)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1.有利于提高金融创新能力。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资本项目逐步开放,公众多元化理财需求日趋旺盛,各家银行也竞相推出本外币理财产品,已经形成较激烈的市场竞争。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公众高于保险限额的存款将得不到保护,其风险的加大必然促使其投资理财需求更加旺盛,这将进一步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在产品研发、市场营销、会计处理、风险控制等诸多环节努力提高水平,广泛深入开展跨部门合作,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2.分流银行存款流向实体经济。
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退出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储蓄存款投资收益更高的银行理财、信托、PE、私募基金等直接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3.降低不良贷款率的发生。
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引入退出机制,这意味着银行可以进入破产程序。
无疑会给一直热衷于靠垄断利差赚取暴利的银行敲响了警钟。
过去银行业大肆信贷扩张,而在风险控制方面无所顾忌,不良贷款由国家承担。
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则意味着将来银行在贷款时会更加谨慎,不会再偏向于虚拟经济中存在泡
沫的领域,或金融杠杆也不会拉得过长,这样可以降低不良贷款率的发生,规避潜在的金融风险。
4.有助于解决中小银行融资难的问题。
目前银行信贷增长很快,但中小企业却依然嗷嗷待哺。
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银行,而发展中小银行就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障。
如果没有这个制度做保障,中小银行就很难发展起来,与大型国有银行之间就会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
四、存款保险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
虽然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已初具模型,但是他还有许多不足,未来还有许多要做的事情。
第一,要完善法律制度环境建设。
一方面,应抓紧制定和出台《存款保险法》。
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银行破产的清算原则、债务的偿还办法以及存款的保护范围,做到依法办事,防止当事人之间相互推诿。
另一方面,也要在时机成熟时促进《公司法》和《破产法》的完善,使其在金融机构破产方面更具针对性。
第二,要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
许多银行的会计和审计信息严重失真,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涉及内控信息的披露就更加有限。
因此,将来除非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一律实行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严厉打击造假信息责任人。
第三,要切实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
本质上讲,如果银行缺乏明晰的产权结构、完善的公司治理,任何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都很难杜绝银行风险和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