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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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最新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突破口,以强化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上下联动、廉洁便民、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全区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璜溪管理处要按照“五星级”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增强便民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具有新建区特色的“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五星级”便民服务体系。

(一)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全区共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9家。

20XX~20XX年,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璜溪管理处要在原有基础上,按照“五星级”标准,重新改造提升便民服务中心。

20XX年,建成“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6家;20XX年,建成“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6家;20XX年,建成“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7家。

全区力争建成“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达100%,实现“五星级”全覆盖。

区财政根据各相关便民服务中心改造新增办公面积,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改造新增办公面积的认定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会同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共同完成。

改造补助经费在改造工程完工后,由区财政拨付50%,其余部分待各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通过验收,获得南昌市“五星级”授牌后,再全部拨付。

(二)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

各乡(镇)政府、长堎工业园区璜溪管理处要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五星级”便民服务站建设。

每年建设2家“五星级”便民服务站。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有序。

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纳入和办理,要依法依规,做到组织体系、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统一,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依法、高效、有序。

(二)坚持服务群众、亲民便民。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科学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事项代理服务,做到方便快捷,切实解决群众需求。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市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8〕1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泰发〔2018〕12号)和《**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兴政办发〔2018〕144号)、《全市农村基层党建整体提升(2018-2020)实施方案》(兴委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农村范围内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统称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社区服务设施是指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村民自治、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设施,包括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等社区组织使用和管理的室内场所,以及社区村民使用的文体活动广场。

社区服务设施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

第四条社区服务设施应当根据农村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以城乡规划为指引,以社区为单元,综合政策要求、区位条件、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社区布局等,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做到设置合理、面积达标、功能完善、产权清晰、集约利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加强资源整合利用,统筹推进农村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当按照下列面积标准配置:(一)社区办公和活动服务用房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社区卫生用房不少于120平方米、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300平方米;(三)室外文体活动广场不少于300平方米,“百姓大舞台”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一、建设规范:1.定位明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该明确其定位,作为服务农村居民的综合性公共设施,提供各类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区服务等。

2.选址合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选址应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居住分布、交通便利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

同时,需充分利用现有农村资源,例如废弃的农房等。

3.设计科学合理: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区域,包括室内空间和室外场地。

同时,要注重功能性与审美性的结合,使其成为农村发展的亮丽标志。

4.建筑安全可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建设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标准,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特别是在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应加强工程技术措施,提高建筑的抗灾能力。

5.设施设备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应设有完善的设施和设备,以满足村民的日常需求。

包括医疗设备、教学设备、交通工具等,要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管理规范:1.组织管理机构: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团队,明确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管理团队应包括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服务中心主任、相关部门代表等。

2.人员培训与管理: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

加强对公共服务中心人员的岗前培训,注重队伍建设。

3.资金使用透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要实行公开透明的资金使用政策,确保财务合规。

资金使用应有相应的制度和审计机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

4.服务质量监督: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服务不合格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5.社区参与与合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等机制,促进居民的参与和合作。

综上所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于农村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合理规划、科学建设和严格管理,才能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成为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持的重要平台,推动农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建立服务评价机制
通过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 进行持续监测和改进。
管理效率目标
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标准化建设,优化管理流程 ,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的管理效率。
实现资源共享
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源 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促进信息化管理
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标准 化建设方案
汇报人: 2024-01-07
目录
• 方案背景 • 标准化建设目标 • 标准化建设内容 • 实施步骤 • 保障措施 • 预期效果
01
方案背景
当前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现状
01
02
03
服务设施不完善
部分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存 在设施陈旧、功能不齐全 等问题,无法满足村民的 基本需求。
国外经验
一些发达国家在社区服务领域开展了 标准化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 和体系,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02
标准化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
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
01
通过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村级综
合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02
通过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在享
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村级综合 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管理进程,提 升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03
标准化建设内容
服务流程标准化
总结词
统一、高效、规范
制定服务流程标准
根据村民需求,制定统一的服务流程标准,确保服务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简化服务流程
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培训与指导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4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4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为方便村民办理各项事务而设立的综合服务机构,履行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的职责。

第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要求:村庄总户数在500户以上,并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提供政务服务、民生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村民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一般由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事务助理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七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第八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村庄内的常住居民,包括户籍村民和外来人口。

第九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政务办理、党员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公共事务申报等。

第十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收费:根据相关政府规定执行一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开、合理、合法。

第十一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评价:村民可以通过满意度调查和投诉举报来评价服务质量,服务中心应及时回应并不断完善服务。

第二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第十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中心主任、事务助理和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的职责:(一)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二)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三)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四)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向上级政府汇报。

第十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事务助理的职责:(一)协助中心主任处理各项事务;(二)在中心主任不在时,代替中心主任行使职责;(三)协助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接待和引导村民办理各类业务;(二)协助中心主任和事务助理开展工作;(三)及时了解村民需求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

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VilIage/communityPubIicServiceStation设在村(社区)所辖空间范围内为企业群众提供集中受理并代办帮办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等事项,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综合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服务站”。

3.2申办人AppIicant到“服务站”办理有关事项的个人或单位代理人员。

3.3代办员Agent为申办人代办或协助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

4基本要求4.1应按照“自愿、无偿、规范、便捷、贴心”的原则,为群众提供服务,满足村(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4.2应依托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服务类别齐全、规范化的便民服务。

4.3可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推行“政务服务+邮政、金融、产业”等创新服务。

4.4应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5服务事项5.1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a)困难救助;b)抚恤优待;c)婚育服务;d)社会保障;。

)就业创业;f)规划建设;g)证明服务。

5.2动态管理应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

5.3服务指南5.3.1应制定便民服务(代办)工作指南,明确服务(代办)项目、服务(代办)形式、服务(代办)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等。

5.3.2应符合XX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XX政务服务网)中事项服务指南基本要求。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XX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标委综合〔20XX〕79)号),项目编号20XX4147-T-424,项目名称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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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海盐县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等。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2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综合载体,其目的旨在丰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内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碎片化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对村级公共服务机构提出要求,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20XX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室、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论文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论文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论文摘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富民工程、民心工程和社会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热切关心和大力支持。

来宾市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村级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建立激励促导机制,增进活力;做好村级公共服务工作,必须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做好村级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创新思路,科学推进;做好村级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随着全国上下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今天,加快推进我国中西部地区整合村级事业项目,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体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迫切需要,关系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任务的完成。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广西来宾市的实践证明,通过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让广大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科教文卫体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难、学科技种养知识难、看戏难、打球难、看书难、看病难、看电影难等问题,为改善村容村貌、营造文明的乡风,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发挥了重要作用,是促使广大农村农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有效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载体。

下面笔者根据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浅谈几点体会。

一、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亮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突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亮点。

如:来宾市充分利用小平阳镇作为全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试点的有利条件,筹措资金140多万元狠抓3个试点村的建设。

现在3个试点工程已全面完成,极大地丰富当他群众的文体生活。

二、多方筹资,投入到位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以发动群众集资、社会捐助为主,群众投工投劳、各联系单位在资金和物资上给予支持为辅,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到位。

最新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最新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方位服务农村党员和群众,以标准、规范、完善的党建阵地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脱贫攻坚,现就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结合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提升等,逐步实现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配置、统一氛围,使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总体上达到“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制度规范、布局合理、作用发挥”的目标,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是农村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窗口,是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主要阵地。

(一)统一标识1.名称。

主楼楼顶中间设置“X村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置党徽图案(具体样式见附件1),并用红色LED灯带描边,保证夜晚常亮。

2.门牌。

党群服务中心大院门口统一悬挂三块牌子,右侧(面对大门)挂“中共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支部委员会”牌子,左侧(从左往右)挂“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务监督委员”“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民委员会”两块牌子(具体样式见附件2)。

(二)统一外观对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着色,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前外观统一规范过的,以修整提升为主;没有统一规范过外观的建议:院墙及内部建筑颜色原则上以浅色色调为主(具体样式见附件3)。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坚持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到颜色不杂乱,整体和谐庄重。

(三)统一配置1.村“两委”会议室:配备办公桌椅,尽可能具备召开圆桌会议功能,方便召开村“两委”会、座谈会等。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篇)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篇)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广福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向村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保障村民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根据村级____和党员群众办公会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计卫、农资商贸“五大功能”和教育、服务“两大体系”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____新农村要求,以标准化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基础,加强对村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提升村公共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为村民办事提供条件。

二、目标任务结合农村示范镇建设进程,实施村公共服务中心房屋标准化建设,到____年____月,通过____平方米综合楼、____平方米篮球场和内部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把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村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四、____领导为进一步加快我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对建设工作的规划、____、协调和督导,确保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成立广福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冯建平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左兴文担任,成员:游代玉、田忠祥、梁泽章,以及____个村的组长组成,办公室设在老村级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作的____、协调和督导。

五、建设内容1、规划选址。

由村两委成员、各组组长、村民代表共同确定位置。

选址在广福村____组,村民相对集中、交通便利、辐射群众较广,能够方便新立、广福两个片区的村民。

2、建设用地。

由村级____在____土地范围内妥善解决。

3、设施及设备。

包括“一楼一场”,即综合楼应具备村两委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包括会议、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学习培训等场所)、卫生(计生)室、小商品超市、农资用房、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服务室、农村综合治理及警务室、卫生间等功能设施。

配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设备。

六、工作要求1、明确责任,协调合作。

由领导小组组长冯建平负责督导建设进度,由副组长左兴文负责建设标准质量的指导和督查,确保____月份全面完成。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9.29•【字号】浙农科发[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的通知(浙农科发〔2012〕26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6号)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2012年9月29日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为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建设和服务要求,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特制定浙江省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规范。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思路。

以满足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群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实施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抓手,全面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优化和规范服务行为,推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由“五有站”向“五优中心”(即机构设置优、人员结构优、条件手段优、管理运行优、服务绩效优)提升和发展。

(二)建设原则。

按当地农业产业规模、区域布局和农民需求,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在现有“三位一体”基础上深化完善、填平补齐。

按示范性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一般性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推进建设。

(三)总体目标。

通过政策推动、资源整合、项目扶持,三年内在全省集中建设1000个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其中300个为示范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最新的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2023年最新的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

2023年最新的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方位服务农村党员和群众,以标准、规范、完善的党建阵地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脱贫攻坚,现就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结合农村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通过新建、改扩建和功能设施提升等,逐步实现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四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外观、统一配置、统一氛围,使全市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总体上达到资源统筹、功能完备、制度规范、布局合理、作用发挥的目标,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功能定位农村党群服务中心是农村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综合窗口,是融党员活动、群众议事、便民服务、政策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于一体的主要阵地。

三、参考标准(一)统一标识1.名称。

主楼楼顶中间设置 X村党群服务中心,前面设置党徽图案(具体样式见附件1),并用红色LED灯带描边,保证夜晚常亮。

2.门牌。

党群服务中心大院门口统一悬挂三块牌子,右侧(面对大门)挂中共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支部委员会牌子,左侧(从左往右)挂 X 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务监督委员 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村民委员会两块牌子(具体样式见附件2)。

(二)统一外观对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着色,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前外观统一规范过的,以修整提升为主;没有统一规范过外观的建议:院墙及内部建筑颜色原则上以浅色色调为主(具体样式见附件3)。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坚持与周围建筑、村落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做到颜色不杂乱,整体和谐庄重。

中心村管理制度

中心村管理制度

中心村管理制度一、中心村建设的背景农村人口占据着我国总人口的大部分,在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我国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资源匮乏,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治理难度大,难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农村治理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心村建设成为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中心村建设是指在每个乡镇选取一到两个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管理有力的村庄,设立中心村,聚集和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带动周边村庄的发展。

中心村建设作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此,中心村管理制度便应运而生,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带动周边村庄的发展。

二、中心村管理制度的内容与作用1. 中心村的选取与条件中心村的选取应以自然资源、经济发展、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为主要依据。

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管理有力是选取中心村的基本条件。

此外,要考虑村庄的规模、位置、交通等因素,使其能够对周边村庄产生带动作用。

2. 中心村的规划与建设中心村的规划与建设是中心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着眼点,规划和建设出一批既有特色又有吸引力的中心村。

要注重公共设施建设,比如村级文化广场、图书室、体育场、健身设施等,提高农村文化和休闲娱乐的水平。

同时要在中心村内引入商业设施,提供便利的商业服务,满足农民日常需求。

3. 中心村的管理机制中心村的管理机制是中心村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心村建设的核心。

在管理机制上,应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管理体系,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协商决策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同时加大对村级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推动中心村的建设和管理。

4. 中心村的服务功能中心村的服务功能应以带动周边村庄的发展为中心,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

村医、村教师、村管家等公共服务人员应当在中心村中集聚,稳定服务农民的基本需求。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样本(三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样本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群众需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村级党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的便民服务机构,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解决村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宗旨是“服务至上、群众至上”,服务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第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是:(一)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户籍管理、人口统计、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劳动就业等;(二)解决村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村民提供咨询、调解、协助等服务;(三)宣传党的政策和村级党组织的工作;(四)完成上级党组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和人员第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由村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站的数量,确保工作站覆盖全村。

第七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由村级党组织选派,主要包括站长、副站长、工作人员等。

第八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党性修养;(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与村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时间的工作压力。

第九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第十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待、受理、办理、反馈等环节。

第十一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接待工作是指接待来访村民,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

第十二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受理工作是指对村民的需求和问题进行登记和受理。

第十三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理工作是指对受理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第十四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反馈工作是指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村民,并接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做到“五个准确”:准确认识,准确掌握,准确办理,准确反馈,准确核实。

广西地方标准《政务服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广西地方标准《政务服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广西地方标准《政务服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广西地方标准《政务服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由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田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田阳县乡村建设办公室、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标准化协会共同起草的广西地方标准《政务服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

二、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快速提高,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建设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民化,提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和管理水平,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具有积极意义。

一、必要性近年来广西大力开展“服务惠民”专项活动,全力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个中心”即全面整合现有的村级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政务服务中心、村小学旧校舍等存量资源,建设成一个新型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六项服务”,即提供就业、社保、教育、卫生、文体、法律6项基本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广西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鼓励各地在服务载体、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权授权率,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机制模式。

2015年广西已基本构建起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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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国标委综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海盐县人民政府、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永春县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长泰县人民政府等。

本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的综合载体,其目的旨在丰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内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碎片化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

国家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对村级公共服务机构提出要求,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年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室、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当前,目前尚没有对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各个地方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发布并实施了相关的文件及实施方案,对服务中心的建设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基层对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的概念和定位不清;资源欠缺整合;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大;重建设轻运维,设施有效利用率低;重代办服务,综合性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而文件要求相对比较宽泛、宏观,对于服务中心具体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建成后服务中心如何管理、如何运营、服务规范如何建立等重要问题均没有涉及;同时,这些规定散见于各个相关政府部门文件,导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分散化”管理。

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到服务中心的下一步发展。

新常态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服务与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从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由代办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对服务内容的全面化、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公共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模式的多样化以及支持保障的常态化等提出了总体要求,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广大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

因此,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制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建设、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主要工作过程)建立标准起草组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后,于年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年月成立了标准起草组,形成标准草案。

)开展全面调研按照地域分布,对北京、四川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及厦门市开展重点调研,以掌握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分别赴四川宜宾、巴中、成都、新津等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湖州市安吉县、嘉兴市海盐县、金华市磐安县等地,福建省福州、泉州、三明、莆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三社村,双岭村、田头村,后溪镇仑上村、后垵村、龙山社区,海沧区东等地采取座谈、走访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

同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浙江省、厦门市进行了重点调查。

浙江省共回收有效问卷份,厦门市共回收有效问卷份。

标准起草组于年月启动本标准的调研工作,并于年月底前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起草组经多次组内研讨,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于年月形成了标准草案稿。

)征求意见阶段标准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了多次组内研讨会及专家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在赴吉林、天津、山东荣城、海南琼海、福建晋江等调研过程中,不断征求与验证标准技术内容,完善标准文本,于年月中旬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标准的编制以“十八大”精神、“五位一体”思想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导向,紧扣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目标及内涵,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兼顾地区差异、注重普适性,结合农村实际、适当超前,与相关政策衔接、注重协调性为原则。

比如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上,应以满足服务功能为主要原则,而不宜对具体的面积等作明确规定。

比如,在中心的功能配置上,兼顾阶段性和全面性,以“”的模式,在规定作为“”的基本服务提供的基础上,以作为“”的拓展性服务给各地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自由发展空间。

比如在服务中心建设中鼓励开展信息化建设,以适应各地开展的行政服务审批便民化工作向农村延伸的发展趋势。

同时,标准的制定还应注重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衔接,同时应考虑与现有标准及相关标准制修订计划的相协调,如发布的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规范()等。

因此,确定本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如下:()在建设原则上,应以统一规划、整合资源为原则,精简、效能、实用,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基于全国地区差异考虑,应明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重点关注中心的选址,构筑的安全性与实用性,规模、面积、服务功能布局与设施及人员的配置等应注重与服务功能和服务需求相匹配,忌铺张、浪费。

()在管理上,应注重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地实施,鼓励建立多元化的运行与管理机制;加强对服务场所及设施的运行维护,提高场所的利用率,确保场所与设施的正常使用;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应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建设等。

标准主要内容与确定论据标准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基于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确定标准的主体框架,见图。

是提供公共服务、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商贸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和载体;可以是单幢建筑,也可以是具有相应服务功能的构筑群体。

”。

在定义中,明确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和定位,及其与以行政代办为主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的区别,同时在物理概念的维度上,阐明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可以是单幢建筑,也可以是具有相关服务功能的构筑群体。

主要依据是各地的文件、实在调研。

考虑到各地对承担代办、咨询等窗口服务的场所的名称不一,在标准中用“一站式服务大厅”做了统一,提出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术语和定义为“承担代办、咨询等窗口服务的场所”。

②总体原则提出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应以因地制宜为首要考虑要素,基于节约、整合资源考虑,提出“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模、档次和类型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以实用为原则,提出“应方便使用和管理”;基于“重建设轻运维”的现状,提出“应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总体要求;同时考虑到时间延展性,及当下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提出“鼓励开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

③建设要求第五章建设要求,包含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设施要求两部分。

其中,基本要求是从宏观层面提出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选址要求、功能布局和建筑外观与安全要求。

在选址上应着重考虑位置便民、节约资源、地质性安全等因素。

在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方面,除规定基本功能外,还应让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对于使用率不高或需求不大的场所,予以自主选择空间;因此,在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标准方面,应区分必备基础功能和可选功能。

将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综治调解室、多功能活动室、公开栏等村级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区,以及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室)、室内外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村民休闲娱乐功能区确定为必备场所,而对于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的农资代销点、便民超市、信息化服务点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区则作为可选要素。

在建筑外观与安全方面,强调简朴整洁与庄重大方,应与周边村庄环境相协调;强调结构安全及用能、用水、消防等相关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在设施要求方面,则采用针对具体的必备服务场所分别提出要求的方式,但基于全国地区差异,以“最大公约数”为原则,就基本要求作出规定;对于可选服务场所则以原则性的话语阐述。

具体包括:办公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综治调解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村卫生室、村民(老年)活动室、室外设施、其它可选服务设施。

室外设施又包括室外文化体育设施、公开栏、标牌与引导牌。

④人员及岗位要求结合最近的文件要求,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岗位设置的要求;同时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构成及配置提出了要求。

⑤管理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机制建设、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与评价四部分。

在机制建设中,考虑到后续的运行维护资金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鼓励市场化运作。

在制度建设中,提出了应健全各项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服务场所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在日常管理中,规定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资产管理中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资产权属的界定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监督与评价中,则从群众监督及上级相关部门监督与评价两个维度进行规定。

主要依据来源、主要参考文件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结合全国各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标准化的经验,重点引用和参考相关法律、中央及国家各部委的政策文件、指南和发展规范、各地的政策及技术文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年月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国发〔〕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年月日)()《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卫办农卫发〔〕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部《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号)()商务部发布《“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北京市《关于北京市农村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意见》()浙江省《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社建[]号)()浙江省《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试行)》()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号)()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的通知》()杭州市《杭州市乡镇(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温州市《关于转发<温州市农村新社区建设参照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福建省《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民政厅、省效能办关于开展村、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号)()厦门市《厦门市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厦委办发[]号)()厦门市《灌口镇顶许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办事指南》()广西省《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设工程指导手册》、量化指标的依据与来源标准中量化指标的具体依据与来源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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