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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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8日,武汉星海原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跃进村罗家咀路特1号。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87965万元,环保投资13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7层住宅楼、2栋高44层住宅楼、1栋41层住宅楼,1栋42层住宅楼,7栋34层住宅楼以及一所3层幼儿园;配套设施为配电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消防控制室、门房等。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6392.96m2,总建筑面积259434.27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武汉星海原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7年1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环境保护局岸环审[2017]6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武汉星海原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于2017年3月开工,于2019年1月建设完成,目前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初步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项目总投资87965万元,环保投资13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16%。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性质、污染物的产生流程及处理措施与设计内容基本一致。
主要建设内容楼层发生改变,原建设内容为1栋47层住宅楼(3#楼,含1F底层商业)、2栋高43层住宅楼(2#楼、4#楼,均含1F底层商业)、2栋41层住宅楼(1#楼、5#楼,其中5#楼含1F底层商业)、7栋34层住宅楼(6#楼-12#楼,其中11#楼含1F底层商业)以及一所3层幼儿园;现2栋43层住宅楼(2#楼、4#楼,均含1F底层商业)变更为2栋44层住宅楼(2#楼、4#楼,均含1F底层商业),2栋41层住宅楼(1#楼、5#楼,其中5#楼含1F底层商业)变更为1栋41层(含局部架空)住宅楼(1#楼)和1栋42层住宅楼(5#楼,含1F底层商业),其他楼层未发生变更。
其变更内容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见附件6)内容一致,该变更仅为部分建筑的楼层略有变化,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不变,故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包括居民废水、幼儿园生活废水、商铺废水、公建设施废水等)、地下停车场冲洗废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
处理方式:项目位于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区内共设置6个化粪池,共计600立方米。
项目小区内排水采用了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污水经小区内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三金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为A/O生物除磷二级处理工艺)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府河(武汉段);项目雨水经雨水口收集,流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废气主要为居民烹调油烟废气、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汽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恶臭等。
厨房油烟:居民烹饪油烟通过厨房内置式竖井式烟道,产生的油烟经用户抽油烟机抽排进入竖井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内置排烟竖井及油烟排放口。
汽车尾气:停车场废气来源主要为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时产生的机动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设置有机械通风系统、排风口,现场踏勘情况表明,地下停车场废气排放口已按环评要求设置于绿化带中,远离环境敏感点区域。
柴油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量燃烧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排气阀经专用烟道引至4#楼及8#楼屋顶排放口排放;备用燃油发电机组仅在忽然断电及正常维护运行时启动运行,废气通过机组排气阀经排气烟道外排。
幼儿园食堂油烟:配置相应的油烟净化系统,油烟经过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幼儿园楼顶排放,排放口距周边敏感建筑物的距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油烟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m的规定”,不会对住户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垃圾收集点恶臭:所有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在规定的垃圾堆放时间内,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小区内各垃圾收集点均远离周围敏感建筑物。
(三)噪声
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源为生活水泵、电梯、配电装置、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行驶噪声和幼儿园食堂风机等。
设备噪声:项目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组均设置于地下室单独的设备房内,幼儿园食堂风机位于幼儿园食堂单独的风机房内,隔声间采取了隔声、减振、吸音等措施进行隔声处理,所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进行减振、隔振处理;配电机组设置于地面专用独立配电房内,位于公共绿地,周围绿色植物对其噪声也有一定消减作用;居民室内均设置隔声窗,配电设施噪声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项目住宅建筑的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交付使用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垃圾收集系统分为垃圾收集桶和垃圾集中收集点。
项目小区每栋居民楼入口均布置有垃圾桶,收集桶每日由物业部门提前环卫部门2小时清运至小区垃圾收集点临时暂存,暂存时间不超过2
小时,垃圾收集点仅供小区内部使用,由环卫部门一日两次清运;对固体废弃物中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
对生活垃圾中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住户均未入住,项目暂无废水及废气产生,《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到的水泵、地下车库风机、配电设施等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并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监测期间项目周边道路车辆正常通行,边界四周建筑正常工作,故本验收仅对噪声实施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2019年3月6日~7日验收监测期间,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东、南、西、北侧边界噪声监测点(▲1~▲4)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1~55.2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6.1~48.4dB(A)之间,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2019年3月6日~7日验收监测期间,跃进村开发用地K1地块建筑物室内关窗噪声监测点位(△7-2、△8-2、△9-2、△10-2)昼间噪声监测值在38.8~45.0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33.3~36.8dB(A)之间,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4.1.1中住宅建筑允许噪声级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踏勘情况表明,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现已基本落实,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验收监测内容详实,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监测因子的选择符合建设项目的特点。
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明确项目是否收到投诉或环保处罚,若受到投诉或环保处罚,其处置情况;对于噪声污染情况是否向客户说明,若未说明应提出以后的对应措施。
2、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列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提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一予以核实、说明,并附相关附件;
3、完善项目平面图,标注污水外排口。
4、项目工况满足监测要求后,后增加对雨水排放口的监测,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排放系统。
武汉星海原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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