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批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综合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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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批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综合评审报告
按照《2017年第1批可供申请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公告》和《恩施州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综合评审须知》的规定,在恩施州运管处领导的监督下,处行政审批科从客运班线许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6人,组成客运班线评审组,于2017年1月17日根据《可供申请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2017年第1批)提交综合评审文件情况公告》,对按规定提交了综合评审文件的客运班线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工作报告如下:《恩施州2017年第1批可供申请的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目录》共有2个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可供申请,有2个项目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综合评审文件(共2份)。

为了确保此次综合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审组首先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确定了评审工作“客观、公正、保密”和“独立评审、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独立评分、综合汇总、统一复核”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评审程序的2个客运班线项目分组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利川谋道至万州罗田客运班线(SJ201701)评审资料评分为70.2分,咸丰坪坝营至黔江(SJ201702)评审资料评分为86分。

综合评审组认为,在2017年第1批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综合评审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遵循了“客观、公正、保密”和“独立评审、接受监督”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规范
化和程序化。

二是注重发挥了客运班线评审工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了道路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服务、管理意识。

通过客运班线综合评审和制定公布评分标准,促使企业安全管理、质量信誉考核、经营纠纷和矛盾处置、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以及卫星定位系统规范应用等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和认同。

三是切实体现了客运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法规意识,折射出企业内业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的真实情况。

申报资料反映出我州道路客运企业在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及科技应用水平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进步,反映出企业在适应市场需求、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和改变。

四是充分展现了企业客运班线综合评审资料的质量和水平。

随着客运班线行政许可招投标及综合评审工作制度化,相关道路客运企业申报资料的制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并成为提升企业内业基础管理、展示企业形象品牌的平台与载体。

通过这次综合评审,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利川市利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综合评审资料准备不充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企业违章率较高;两家企业所提交的运营方案、效益分析、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或过于简单,或生搬硬套,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具体化。

建议:一是各道路客运企业在道路客运班线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运营方案,不要盲目发展。

二是综
合评审资料制作过程中,要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及时关注恩施州运管处网站公示的招标公告等相关内容,针对不同线路的运营特点,认真制订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安全、人员、车辆等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三是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各运输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服务主体责任和稳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切实规范企业管理人员及司乘人员经营行为,降低违章率,严防运输安全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事件的发生,促进我州道路客运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第1批省际客运班线综合评审组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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