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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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发布日期:2016-10-19 16:54 浏览次数:98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建设实际,制定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的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其中正高级教师为正高级,高级教师为副高级,一级教师为中级,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为初级。
第四条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等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立德树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身心健康。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4.在苏木、乡镇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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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培训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讲师、讲师。
其中高级讲师为副高级,讲师为中级。
第四条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讲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2年;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讲师资格满5年。
(二)申报讲师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在教师岗位工作满2年;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讲师资格满4年。
第七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
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第九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系统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知专业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并能将新理论、新技术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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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申报教师中级职务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院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工作并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申报晋升高等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师)的评审。
第三条本条件主要依据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教师职称晋升相关规定制订。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基本素质要求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忠诚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合格以上。
第五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1.外语。
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B级)或申报当年省级外语补考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
符合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计算机。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
符合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历、资历条件第六条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七条受聘初级职务满四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
第八条获得博士学位,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可直接聘为讲师。
第九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第四章教育教学条件第十条能较好地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课堂教学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相应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良好。
第十一条指导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或带领、指导过学生顶岗实习。
第十二条获得学院课堂教学竞赛奖1项。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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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予以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五日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营建人才流入区,保证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地评价人才,建立公平有序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内政字〔2004〕194号)和国家人事部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一)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事厅是自治区政府综合管理职称改革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按各自职责分别在自治区和盟市人事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自治区人事厅按专业组建,并指定其办事机构负责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自治区人事厅建立并逐步完善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专家库,其人数应达到各专业评委人数的三倍以上。
每届评委会成员从评委专家库中产生,并从中选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
评审委员会每年进行调整,调整的人员一般不少于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各盟市、区直各单位向自治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推荐评委。
推荐的评委要求学术地位高、专业知识面广、实践经验丰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并在自治区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各专业高评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范围,程序和自治区统一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审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评委会的组成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但出席会议人数不得少于九人。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https://img.taocdn.com/s3/m/4dd5ff1287c24028915fc37d.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内人社发[2016]21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5.20【实施日期】2016.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我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办法。
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后,我区根据批复意见,制定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6年5月20日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为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9e53bf49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b9.png)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一、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级教师是教师职业中的一个重要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管理经验,承担着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1.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报者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师要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高质量的教学工作。
2.教龄要求:一般要求具备3年及以上的教学经验。
担任教师工作有一定时间的积累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教学业绩要求: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与突出表现。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学术研究要求: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成果。
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进行学术研究和教学,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5.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教师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二、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中级教师职称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
2.教学反思报告: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教学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反思自己的教学方法和策略,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教学实践材料:包括教案、教学设计、教学计划、教学反馈等材料,展示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成果。
4.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提供近期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和能力。
5.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提供近期自己在教学工作或学术研究方面获得的奖项证书或荣誉证书。
6.推荐信:可以提供相关领导、同事或学生的推荐信,证明自己的教学能力和贡献。
7.相关证书和培训资料:提供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等。
中级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职业发展的一种肯定和认可,也是对教师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一种考核。
申报者应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展示自己在教学工作和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和能力。
同时,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96653a387f1922791788e865.png)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一、总则(一)为科学评价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保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通知》(人社部发[2011] 98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师。
二、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
1、申报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申报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受聘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受聘小学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以上。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e72267336294dd88d1d26bcf.png)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申报材料(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一、评审范围和对象自治区各盟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二、评审职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共设置4个等级,依次为: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三、评审条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制定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核准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四、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
各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审,须个人提出申请。
申报教师根据本学校(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评审条件,提交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等材料。
(二)考核推荐。
学校要结合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例差额推荐申报教师参加评审。
(1:3)(三)校内公示。
申报教师经所在学校初审合格,确定考核推荐后,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公示。
(四)逐级申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教师,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审核。
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向教体局师资股反映情况)申报材料(一)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经单位同意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详细、准确地提交下列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一份。
2、《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手写)。
A4纸双面打印,合订后需左侧胶粘成册。
请注意该表格共17页,网上的表格按页码分别显示,要注意左下角页码显示。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38f34a1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a9.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内人社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三章申报审核第四章组织评审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六章违规违纪处理第七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自治区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分类评价,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创新成效、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五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区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监管;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职称评审综合管理、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和职称推荐申报等工作。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6558254d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f5.png)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内蒙古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的地区,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需求,各行各业拥有更多的发展机遇,也需要更多具备中级职称的人才。
那么,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呢?首先,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法律;3.品行端正,一般不超过其所在单位同级人员的平均年龄54周岁。
(二)学历和资格条件1.本科及同等学力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取得与拟评聘职称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在职期间,学历、培训、业务考试所得学分按照规定办理。
(三)工作条件及业绩条件1.在所从事的工作中属于中级岗位或相当于中级岗位的岗位,且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发表或参与编写具有较大学术或实践价值的论文或著作,并对所从事的业务有较大的推动作用;3.取得相关荣誉或成果,对所从事的业务有较大的创新贡献。
同时,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流程如下:第一步:报名审核报考者需要通过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报名,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正式报名。
第二步: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完成后,资格审核委员会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及面试阶段。
第三步:笔试笔试内容以考核职称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能力为主,通过考试者,方可参加面试环节。
第四步:面试面试环节主要是考核报考者在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及水平,对答辩环节的表现有很大的影响。
第五步: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报道者的笔试成绩及面试表现进行评分,得出结果后进行公示。
第六步:颁证及聘任获得中级职称评定成功的报考者,将得到聘任通知及聘任证书。
以上就是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的详细介绍。
内蒙古的人才政策越来越明朗,希望有更多的人才加入到内蒙古的发展中来。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https://img.taocdn.com/s3/m/854a76ee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32.png)
内蒙古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3年
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将继续按照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进行。
其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总数控制在 200 人以内,各盟市要严格按照核定分配人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结果核准后,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补充设岗,并按职称资格起算时间进行岗位聘用。
此外,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也将继续坚持总量控制、盟市评审、自治区核准备案的原则,按照各盟市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同时,为了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内蒙古自治区还将建立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本次评审条件还对教师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需要具备博士学位,5 年以上中小学教学经验,并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 5 年以上。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本次评审条件还加强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
强调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确保教师职称评审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总结起来,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
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32712bf9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ac.png)
内蒙古自治区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通常为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要求。
3. 职务职责,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中担任一定的职务或职责,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岗位而定。
4. 学术成果,申请人需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5. 业绩表现,申请人需要在工作中有一定的业绩表现,如项目成果、技术创新、学术荣誉等。
6. 师德师风,申请人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符合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和道德要求。
7. 职业素养,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如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8. 评审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如个人简历、学术论文、职称申报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和岗位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具体申报前仔细阅读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职称评审文件和通知,以确保符合具体的评审条件和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526924a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6c.png)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内人社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三章能力业绩条件第四章附则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9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7〕36号)精神,为发挥好人才评价的引领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技工院校教师,促进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各级技工教育教研机构教研人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专职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可参照本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本评审条件遵循技工院校教师成长规律,突出技工教育特点,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
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职业素养的养成、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一体化教学方法,注重教学一线实践、参与职业技能大赛等经历。
内蒙古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内蒙古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bb91d529b94ae45c3b3567ec102de2bd9605de9d.png)
内蒙古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 学历要求:申报相应职称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中专或以上。
4. 年龄要求:不同职称级别有不同的年龄限制,具体要求参照内蒙古当地的人事政策。
二、学术成果
1. 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发表过论文、研究报告或学术著作。
2. 论文、著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符合内蒙古当地的学术评价标准。
三、专业技能
1.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掌握本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和趋势。
2. 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完成工作任务。
3. 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四、工作业绩
1. 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在本单位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五、流程
1. 个人申请:申报人员根据职称评定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格,提交至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评定条件,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3. 评审机构评审: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将由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学术成果、专业技能、工作业绩等方面。
4.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可向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5. 颁发证书: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评审机构将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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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申报中学教师一级职称应具条件第一条申报条件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是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申请,参与竞争,各部门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不予推荐;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承担学校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3、团结协作,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讲师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职务;2.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两年以上;3.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教或助讲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四年以上;本科毕业后先工作,后在职或脱产读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助教或助讲工作二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加讲师职务的评审;二助教初级1、研究生毕业后,经试用考核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2、大学本科包括双学士学位毕业,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初定为助教职务;三对学校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可以不受上述规定的资历条件限制;第四条外语、计算机条件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2.掌握计算机技能,参加全国或全省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3、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一外语专业毕业或取得国家大学四级外语考试合格证,申报中级职务,均可免试外语;二以下条件申报中级职务,可免试计算机:1年满50周岁;2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3获得博士学位;第五条评审条件1、专业理论水平条件一讲师中级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和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能释疑解难,具有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 二助教初级熟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2、教学条件申报评审讲师职务,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能组织课堂讨论,组织指导社会调查、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申报助教职务,应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讲授部分章节课或一门课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一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二教学质量对申报评审讲师职务,以及破格申报晋升相应职务,任现职以来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其他评教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教学质量和效果不能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教学指导工作评审讲师职务,应承担指导助教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能够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学生;3、科研条件晋升讲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或硕士毕业后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为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执行“教部发1998020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具体要求如下: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承担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2,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并完成省教委或地市教委规定的任教课时总量和教师工作总量要求;3,承担中学一门以上课程教学,经同行评议,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效果良好;任二级教师职务期间开过观摩课、示范课,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同行公认;4,任职期间考核成绩合格以上;5,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含团委正、副书记,年段辅导员,少先队总辅导员,教师达三人以上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或教学教育管理工作二年以上;6,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撰写一篇以上含一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有价值的所教学科的教学论文或教学经验,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专业性或教研性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篇;7,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在教学、德育、实验室建设等取得明显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或上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单项奖;8,教学工作量要求任职资格前四年中有三学年任教课时总量为:中学专任教师不低于960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低于360课时;。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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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
呼伦贝尔市职称评审条件可能因地区和不同类型的职称而异,以
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审条件:
1. 申报人应具备相应专业和职业权限的聘用工作经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等方面的业绩和能力。
2. 申报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可以直接评审教授、副教授、研究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申报人应具备硕士学位,可以评审讲师、助理研究员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4. 申报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下学位,可以评审助教、讲师、助理研究员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5. 申报人应具备的业绩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的荣誉、科技成果、专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新能力贡献等方面的业绩。
6. 申报人的职称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合规,且符合评审要求。
7. 申报人应具备评审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职称类型和评审对象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要
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仔细了解。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123af361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0d.png)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其职称评定制度与其他省份相似,但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
一、评定条件1.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2)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在本专业领域内从事工作满6年,其中3年以上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业绩和成果,能够独立承担一定的科研或者技术开发任务。
2.业绩和成果条件(1)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能够独立完成一定的科研或者技术开发任务;(2)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3)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技术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
二、评定流程1.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可以进入评审环节。
2.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
(1)专家评审由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2)综合评审由综合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3.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授予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授予中级职称。
内蒙古中级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流程与其他省份相似,但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经过专家评审和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公示,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授予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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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中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内人职字〔1995〕第2 0号
一、总则
(一)为了科学地评定我区中学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依据《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并结合我区中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评审教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成人中学、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教馆、校外教育机构(少年宫、少年科技辅导站)中的各科专任教师。
(四)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
(五)申报人在具备本《评审条件》中“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应同时具备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的相应条件,方能评定中学一级教师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品德言行堪称为学生的表率。
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结合工作需要,努力进修,提高教育和学术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硕士学位,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
(二)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满四年以上;
(三)后取得本、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满四年以上,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 5年以上;
(四)获得初中、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满四年以上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 7年以上;
(五)获自治区优秀教师(含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中学二级教师;
(六)获盟市优秀教师和盟市教学能手称号的中学二级教师。
三、专业理论水平
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能运用指导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掌握德育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并指导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全面、正确地分析、讲授教材;
(三)掌握与所教学科相关学科的知识,并能融入本学科教学。
四、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普通中学: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电子计算机等学科的教师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得少于320课时、其他学科教师不得少于380课时;职业中学的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任课时数(含实习指导课)不少于390课时,文化课教师每学年任教课时不少于250课时;兼课的学校领导、少先队辅导员等行政人员每学年任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年课时数的2/3。
(二)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
根据学科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胜任班主任工作。
从学生和班集体实际出发,有效地开展班主任工作:
(四)在旗县或本校能进行观摩课教学。
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五)任观职以来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成绩优良;
(六)具有教学研究能力,承担一定教学研究、教改试验任务。
五、业绩成果
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所教学科学生成绩提高幅度较大,在旗县内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受到学生、家长、学校、社会的好评。
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5年以上。
(以上成绩成果必须由学校写出详细评价意见并由旗县以上教研部门认定)。
并具备下列三条中之一条:
(—)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承担人,其教学经验总结、制作的教具、作品、论文、著作、教研成果在盟市以上刊物上发表
或专业会议上获奖: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或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中队被评为旗县(含旗县)以上先进集体、优秀中队,或本人被评为旗县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由本人撰写的班主任工作总结在旗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或专业会议上获奖:
(三)任现职以来被评为旗县以上优秀教师(含优秀青年教师、优秀体育老师)、或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拔尖人才。
六、附则
(一)本条件所指学历系国家教委承认学历,获奖是指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奖励。
(二)本条件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三)本条件从颁发之日起执行,内职改字(1993)6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