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临政发[2010]21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正文:
----------------------------------------------------------------------------------------------------------------------------------------------------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临政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关驻临单位:
现将《临汾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2010年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根据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0年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罗清宇市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

2、拓宽招才引智渠道,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市场化配置。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编办牵头的工作
1、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适时启动乡镇机构改革。

2、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2010年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7%。

协同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2、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扶持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提高融资效率。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3、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4、扎实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人行临汾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监察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加强行政监察,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防止权力寻租和行政腐败,纠正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行为。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3、继续引深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

协同单位:市煤炭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4、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全面高效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以及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真正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实行行政问责,着力解决在一些执法领域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查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贪赃枉法行为。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6、坚决查处纠正城市拆迁、国企改制、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严厉追究土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行政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审计局牵头的工作
1、全面加强审计工作。

2、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规范工程招投标、财政转移支付、土地资源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行为。

协同单位:市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六)省定目标责任
山西省政府与临汾市政府签定的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做好各项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建立公安、卫生、民政、人口计划等部门按季度互通人口出生、节育、婚姻登记等信息制度;完善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足额预算并投入到位,市级投入不低于6.24元/人,县级投入不低于17.52元/人;确保奖励扶助经费、农村和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村级计生服务员补助等重点专项经费的落实;确保国债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机构改革保留全额事业编制的市、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每个乡镇(街办)至少有1名专门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公务员。

二、徐树荣常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重点工程建设
1、大同至西安高速铁路临汾段建设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物局、林业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临汾段建设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协同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物局、林业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物局、林业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洪洞-安泽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塔儿山、二峰山生态恢复治理和霍州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临汾民航机场建设项目。

(省重点预备项目)
牵头单位:机场筹备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地震局、文物局、规划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7、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吕梁林局、省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乡宁分公司,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8、祁临高速临汾市北环段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9、京昆-青兰高速公路临汾联络线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利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
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0、霍州-永和关高速公路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利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1、长治-临汾高速公路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晋城-侯马高速公路阳城-关门段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3、临汾市区屯里桥-土门一级公路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4、临汾市一级客运站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5、临汾市区西南环路桥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6、完成2000公里县乡村公路联网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公路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17、临汾机场大道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机场筹备处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长途线务局、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8、山西国新能源发展集团临汾CNG加气站建设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9、以工代赈项目。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协同单位:市农业委员会、扶贫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上述工作在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会同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推进实施。

(二)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健全政府议事规则,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在决策中的作用。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3、落实政府工作责任,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执行、反馈、监督、考核。

4、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

5、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继续加强与友好城市、友好地区合作,拓展合作领域。

7、实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
1、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教
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2、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投资支持,创造条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突出抓好216个重点建设项目。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3、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制定全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严格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4、以推进煤电一体化为目标,实施变输煤为输电战略,继续抓好浮山中强煤电一体化项目等4个在建项目,加快翼城、安泽、浮山等电源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临汾供电分公司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依法加强节能管理,严格实行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差别电价、阶梯水价制度,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合同约束。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物价局、商务局、环保局、农业委员会、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6、科学编制好“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7、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协同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8、积极发展金融、信息、咨询、科技、评估等现代服务业,为全市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四)市统计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及时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2、扎实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

协同单位:市公安局、计生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1、居民消费价格综合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2、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粮食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六)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
1、2010年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7%。

协同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全面振兴教育事业,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市县两级教育预算支出安排21.5亿元,增长31%。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三个优先”要求,市县两级财政支农资金安排6.79亿元,增长33.8%。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委员会、国土资源局、扶贫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人行临汾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市直各项目实施单位及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的工作
1、做好大学生就业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2、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奖励扶持措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中青年专家,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八)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的工作
1、完成2000公里县乡村公路联网通达,实施“村连村、户户通”工程。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2、贯通全长57公里内环一级路。

(十件实事)
3、继续加强道路“治超”工作。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规划局、公路分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临汾公路分局牵头的工作
1、完成临大线公路建设工程(省道临午线马务桥西至午城接209国道午城至大宁)。

(市重点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文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成省道桃临木瓜沟至马务桥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文物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成省道临夏线临汾城区过境公路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文物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4、完成国道209线隰县曹城-大宁前楼段建设工程
5、启动霍侯路改造工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市信访局牵头的工作
坚持堵疏结合,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化解问题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和合法权益。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市粮食局牵头的工作
建设和完善1180个粮油经销点,继续实施“放心粮油工程”。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市残联牵头的工作
1、为300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援助。

(十件实事)
2、为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人民银行临汾中心支行牵头的工作
加快信用担保、贷款公司等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协同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银监分局、国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临汾银监分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银行监管,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十五)市国税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煤焦领域税费征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2、加强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
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市地税局牵头的工作
1、在税费征收上,落实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加强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人行临汾中心支行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各级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市档案局牵头的工作
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协同单位:市直各部门。

(十九)市政府接待处牵头的工作
以重大政务接待和政府接待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提高服务质量。

(二十)市经济研究中心牵头的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搞好“三农”工作、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委员会、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

(二十一)侯马海关牵头的工作
全力推进区域通关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协同单位:市商务局、国税局、质监局、侯马检验检疫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二)侯马检验检疫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狠抓源头管理,确保进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协同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侯马海关等市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抓好金融、保险、证券、烟草等协调联系部门的有关工作。

三、赵建民副市长负责的工作
负责分管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重点工程建设
1、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廉租房建设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省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汾河城区段生态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汾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工程指挥部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开发办、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8、河西南北大道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9、古城公园还迁及西关村改造一期工程。

(市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尧都区人民政府。

10、临汾市“漪汾花园”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

(市重点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