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理论推进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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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理论推进分析论文胡塞尔对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理论推进分析全文如下:
一、引言
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洲,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已有了迅猛发展,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几乎“绑架”了包括思想文化领域在内的一切,形而上学作为一切知识之基础和各门科
学之纽带的根本地位发生了动摇。
人们逐渐抛弃传统形而上学而崇尚和迷恋科学与经验,
科学主义统治下的欧洲出现了科学没有基础、文化发生分裂、生命失去意义、心灵陷入空
虚得令人窒息局面。
面对这场人性缺失的思想文化危机,各行各业的有识之士都在积极地
从自身学科和专业立场出发为改变时局而努力,哲学出身且具有远大学术抱负的布伦塔诺F.Brentano自然也不例外。
19世纪70年代科学心理学初创时期,布伦塔诺受经验哲学、亚里士多德哲学、笛卡
尔哲学和朴素现象学等多种哲学思潮综合影响,带着把哲学改造成像自然科学那样的严格
科学的神圣使命,从经验立场出发提出了构建描述心理学的宏伟构想,以便为创建“严格
科学的哲学”提供概念和原理的起源,从而开创了描述心理学的严格科学传统,在心理学
史特别是人文科学心理学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并得到了延续、传承和发展①。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描述心理学的另一传统即浪漫主义传统是由狄尔泰W.Dilthey开创的,狄尔泰和布伦塔诺是整个描述心理学的共同创建者②。
布伦塔诺从经验活动的视角理解人的心理现象,主张通过内部知觉对作为意识活动的
纯粹心理现象经验进行如实描述,因而其描述心理学是经验的。
正如他所说:“只有经验
影响着我,好像情人一样。
”③ 胡塞尔E.Husserl对布伦塔诺所开创的描述心理学传统
进行了传承和发展,特别是后期,他激进地突破和推进了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经验框架,通过对本质的强调而将描述心理学推向了一个独特的新方向④。
胡塞尔是开启现象学运动的德国著名哲学家,也是布伦塔诺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生。
正如齐硕姆R.M.Chisholm所言:“我们应把胡塞尔看作布伦塔诺的学生,而非把布
伦塔诺看作胡塞尔的老师。
”⑤ 胡塞尔深受布伦塔诺影响,确立了创建作为严格科学的
哲学的理想,并为实现这个伟大理想,在其哲学生涯的最初十年1891-1901年对描述心理
学进行了探索性研究,甚至把现象学等同于描述心理学。
他早期主要是继承布伦塔诺的经
验描述心理学,将之拓展和应用于算术领域,并把它作为算术研究的基础。
他于1891年
发表的《算术哲学》第1卷是其早期主要研究成果,也标志着其描述心理学研究的发轫。
但早期算术阶段的胡塞尔,在描述心理学研究方面并不成熟,他除了继承以外并没有对布
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做出根本性突破。
经过数年反思和探索,他逐渐认识到布伦塔诺的意向结构模型存在着将意识内容与意
识对象混淆的错误,从而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维”意向结构模型。
以这种新的意向结构模
型为基础,他在坚持描述心理学的直观原则的前提下,使直观内涵扩展到包括观念直观,
从而把布伦塔诺注重经验的意动描述心理学发展为注重观念的本质描述心理学,实现了对
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根本性突破。
他于1900-1901年发表的两卷本巨著《逻辑研究》是
其后期描述心理学研究的标志性成果,但在《逻辑研究》之后他几乎抛弃了描述心理学而
完全转向了现象学哲学。
因此,可以说,胡塞尔的描述心理学始于《算术哲学》而止于
《逻辑研究》。
胡塞尔通过其本质描述心理学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布伦塔诺描述心理学的发展与进步,成为严格科学传统的描述心理学发展史上颇为精彩的一笔。
然而,我们综观国内外研究文
献发现,胡塞尔主要是作为一名哲学家而在学术界备受关注,其对描述心理学发展史的独
特贡献则较少受到重视,甚至在心理学界也是如此。
德布尔T.D.Boer的《胡塞尔思想的
发展》1979和罗林格R.D.Rollinger的《胡塞尔在布伦塔诺学派中的地位》1999两本著作,可以说是专门研究胡塞尔的学术思想和历史地位的经典之作,但它们对胡塞尔描述心
理学的理论观点、变化过程以及历史地位的呈现仍然远远不够系统、具体和明晰。
鉴于此,我们从历史发展的比较视角系统梳理胡塞尔对描述心理学的贡献将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布伦塔诺经验描述心理学的早期继承
胡塞尔早期的描述心理学研究,主要是将布伦塔诺的经验描述心理学继承性地拓展和
应用到了算术领域中,通过基于经验事实的描述心理学分析,探究了“数”概念的表象基
础或心理起源,进而证实了其正当性与合法性。
自笛卡尔以来,许多哲学家一直把具有知识确定性的数学视作严格科学的典范,并自
觉以数学为榜样来构建哲学。
数学出身的胡塞尔,对数学有着天然的偏好,并对布伦塔诺
的严格科学的哲学颇为青睐,但他并非要以数学为榜样来构建哲学,而是要通过阐明纯粹
数学的基础来阐明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基础⑥。
他认为,哲学概念与数学概念的基本性
质相同且具有共同基础,弄清数学的基础便弄清了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基础。
数学或算术中各种数概念和关系的地位并不相同,整个算术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最终奠
基于那些自身简单且逻辑优先的概念和关系之上,而最简单和最基本的概念就是“数”,
因此算术哲学应从阐明和分析“数”的基本概念出发。
依他之见,对“数”概念的分析首
先要对作为普遍概念的“数”和归属于它之下的个别自然数概念加以区分⑦。
基于这种区分,对“数”概念的分析实质上就是对作为普遍概念的“数”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而这
种分析在他看来只能通过借助布伦塔诺的经验描述心理学方法,分析我们的意识活动特别
是表象活动来完成。
胡塞尔不主张把“数”概念视作符号形式中所给予的东西,而是将之看作具有某种客
观性的抽象对象,但这些抽象对象又总是作为我们的表象即某种主观之物出现于我们认识
之中。
这说明“数”概念既是自在自为的客观之物又是在认识中被给予的主观之物,但它
们最终是从某些具体现象中通过抽象作用而产生的抽象表象,因而算术概念分析首先应从
主观心理方面追溯其在具体现象之中的直观基础。
胡塞尔认为,以具体表象为基础的抽象表象可分为外部抽象外部知觉和反思抽象内部知觉,前者所形成的是反映外部事物的共性、关系或属性的概念,后者所形成的是反映心理活动或自我状态和特性的概念,“数”概念的基础是基于内部知觉的反思抽象,因而它是心理活动或心理行为而非外部事物的共性、关系或属性。
我们欲产生抽象表象首先要以具体表象为基础,而且要具有从具体表象的内容中分离和抽象出共同部分从而形成抽象表象之内容的能力。
对“数”概念的描述心理学分析除了要首先追溯其在具体表象中的直观基础外,还要详细描述抽象表象被抽象出来的具体过程。
他认为,“数”概念的直观基础是“个别地自为地被给予的、并以集合的方式被把握在一起的客体的全体”⑧。
此处的客体即是表象内容或表象内容的一部分。
他把作为“数”概念的直观基础的表象称为集合表象,即当我们拥有它们之时我们可以用“一些东西”来对它们加以命名。
集合表象的重要特征是,被集合起来的各客体可以完全随意,即它与元素自身的性质毫无关系。
但集合表象之中除了具有元素之外,还具有一个超出诸元素但能将诸元素结合起来的联结,称为“集合联系”,实际即元素之间的关系,且作为共同点构成抽象的基础。
胡塞尔根据布伦塔诺的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的区分,区分出两类关系即原始关系和心理关系。
原始关系对应着物理现象,即非意向地包含其基本部分的那些关系,其基本部分完全是根据内容联系在一起的;心理关系对应着心理现象,即意向地包含其基本部分的那些关系,其内容只是由于我们的心理活动才联系在一起。
他认为,集合联系作为把诸元素集合起来的集合行为属于心理关系,在语言中用“和”来表示,因而对它的抽象只能是反思抽象。
在对集合联系进行反思抽象的过程中,某些作为“一”或“某物”的个别内容并没有消失,而是在集合联系中仍然被给予,只是我们未予以特别注意而已。
因此,“数”概念的基本内涵是由“集合联系”“和”与“某物”“一”两个概念构成的。
胡塞尔独辟蹊径地运用描述心理学的方法和理念对“数”概念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阐释和分析,从而对描述心理学进行了早期接触和研究,但他的描述心理学观点并未根本突破布伦塔诺的经验描述心理学理论框架,甚至两者所存在的问题都基本一致,即混淆了主观之物与客观之物。
布伦塔诺因执着于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的区分,而没有对意识内容和意识对象明确区分,以致把意识内容误认为物理现象而排除在心理学研究大门之外。
胡塞尔则把客观的作为意识对象的集合联系与主观的作为意识活动的集合行为等同起来,从而混淆了客观静止之物与主观活动之物⑨。
此外,他的“心理关系”也暧昧不清,既可被理解为一种心理实在,又可被理解为某种理想的普遍统一⑩。
这充分反映出胡塞尔在算术哲学阶段对描述心理学的认识和研究尚不成熟,也为其后来描述心理学的根本突破提供了动力。
三、新的“三维”意向结构模型的提出
胡塞尔自其《算术哲学》遭到批评之后经过数年反思,认识到布伦塔诺的意向结构模型存在严重不足,通过对其改造进而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维”意向结构模型。
布伦塔诺以是否具有“意向内存性”intentional inexistence为根本标准对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作了严格区分,认为心理现象具有对象的意向内存性,总是指向或关涉某个
对象或内容,并且这个对象或内容不存在于外在世界而存在于内在世界,而物理现象总是
自给自足地自己包含着自己,不包含任何其他事物于其内。
他通过意向性提出了自己的意
向结构模型,涉及意识活动、意识内容和意识对象三部分。
但他的意向结构模型存在模糊
不清之处,认为意识活动是指各种心理的活动或动作,意识内容是指意识活动所涉及的各
种对象,这便混淆了意识内容与意识对象的界限,以致两者在他那里可以等同和互换使用。
事实上,布伦塔诺因过于专注把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区分开来,而忽视了意识内容与
意识对象的区分,并且认为意识内容和意识对象都不是心理现象本身而是物理现象,只有
意识活动才是心理现象。
这便把原本属于心理现象的意识内容等同于属于物理现象的意识
对象而将之排除于心理学研究范围之外。
胡塞尔充分认识到布伦塔诺的不足,认为意识活动经验的内容与超越心灵实体的意识
对象具有根本不同的属性特征。
当我们从不同角度或在不同条件下观看某个对象时,我们
意识活动之中所产生的意识内容是大不相同的。
例如,当我们翻转某个精品盒观赏时,我
们所看到的是盒子的不同侧面,我们明白我们在不同的知觉活动或知觉行为中所看到的是
同一个对象,但在我们意识中所产生的经验内容则会随着观看角度的不同而变化多样。
再如,就听某场音乐会而言,我们可以端坐在音乐厅里收听,也可以站在音乐厅外面隔着墙
壁收听,但无论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的听觉多么不同,我们都深信我们自己所听到的是同
一场音乐会。
因此,我们所看到的是某个盒子而非某些视觉,我们所收听的是某场音乐而
非某些听觉。
胡塞尔认为,意识对象并非是意识活动内部用来代替所指涉对象的替代物,以各种各
样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对象与外部现实事物实际是一回事,并不存在意识对象或意向
对象之外的物自体,意识活动所指向或意向的就是外部世界的现实事物。
但意向对象在我
们脑海当中是个什么状况,则取决于我们以什么样的意向方式去对待。
例如,诗人审美意
向中的花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花鸟,而科学家判断意向中的花鸟则是生物
学意义上的花鸟,尽管诗人与科学家所意向的是相同的对象,但因意向方式不同而产生了
不同的意识内容。
这也足以说明,意识内容与意识对象不是一回事。
胡塞尔在对意识内容和意识对象作了明确区分后,进一步对布伦塔诺关于心理现象与
物理现象的分类提出了质疑。
他认为,布伦塔诺所谓的心理现象并未囊括全部的心理现象,而在其所谓的物理现象中实则包含了很大部分的心理现象。
布伦塔诺仅把意识活动视作心
理现象,而把主观的意识内容等同于客观的意识对象划入了物理现象范畴,从而缩小了心
理现象的概念范畴。
针对布伦塔诺意向结构模型的不足,胡塞尔提出了一种新的“三维”
意向结构模型,并以听音乐为例做了说明。
对音乐的听是意识活动,所听到的音乐是意识内容,听所指向的音乐是意识对象,其
中意识活动和意识内容都属于心理现象范畴,意识对象属于物理现象范畴。
意识活动、意
识内容和意识对象构成了人类心理不可或缺的三要素。
意识活动根据意向关系总体上可分
为客体化意动和非客体化意动,前者是指具有构造对象能力的意动,包括表象和判断等意动,后者是指不具有构造对象能力的意动,包括情感、欲求和意愿等意动,并且后者以前
者为基础;意识内容严格意义上是内在于心灵和私人的,由个人意向方式所决定;意识对象
在现实世界中是否真实存在与知觉经验的本质并不相干,因而虚构的人物、荒谬的观念等
实际不存在的事物也可以成为意识的意向对象。
胡塞尔新的“三维”意向结构模型的提出,为其本质描述心理学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四、本质描述心理学
胡塞尔以新的意向结构模型为基础,突破和推进了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提出了本
质描述心理学。
他把描述心理学重新界定为主体从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对其内心中所显现的
普遍“观念之物”进行直观描述的本质科学,并规定其具体任务是通过本质直观描述性地
探究由意识活动和意识内容所构成的心理现象的本质种属和复合形式,故被称为“本质描
述心理学”。
他站在人文科学的基本立场上确立了描述心理学的基础地位,指出了描述心
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具体心理经验之外的普遍观念之物,并主张运用本质直观的描述方法加
以研究,最终把描述心理学打造成一门严格精密的本质科学。
一描述心理学的人文科学观
胡塞尔与布伦塔诺一样,主张心理学总体上包括描述心理学与发生心理学两部分。
描
述心理学致力于根据自我体验无先见地描述自身显现的现象,只对那些直接给予的东西感
兴趣,而不关心那些关于各种现象起源的理论,也不关心所予现象在自身之外可能意味着
什么以及它可能对什么有效;发生心理学则致力于通过假设验证在生理过程和物理过程中
寻求心理发生、演变和消失的原因机制,主张以心理事实的因果确定性为基础去发现那些
正确判断特定心理事实赖以发生的法则,而且往往会把因果说明的结果与直接所予的现象
混淆在一起。
胡塞尔认为,描述心理学所坚持的是心理学的人文科学观,而发生心理学所
坚持的是心理学的自然科学观,科学立场的不同导致它们在研究目标和研究方式上大相径庭。
胡塞尔曾明确指出发生心理学是“一门阐释性的自然科学”。
他虽未明确提出描述心
理学的人文科学立场,但其描述心理学中却透露出严格的人文科学理念,这主要体现在三
个方面:首先,他认为描述心理学属于哲学体系范畴,旨在澄清纯粹逻辑的基本观念并因
此成为这种逻辑的哲学补充。
其次,他认为描述心理学是一门对心理经验之外的普遍观念
之物进行直观描述的本质科学,不涉及任何形而上学的先在假设,也不包含任何经验论传
统中的现象主义理论。
可以说,描述心理学的人文科学立场具有无前提性。
最后,他主张
描述心理学坚持“面向实事本身”的描述精神,既反对把心理世界视为物理世界的客观主
义立场,也反对把物理世界视为寓居于心理世界之中的主观主义立场。
胡塞尔站在人文科学的基本立场上确立了描述心理学的基础地位,认为描述心理学不
仅与逻辑学等其他学科相比处于基础地位,而且相对于发生心理学更是处于优先和基础地位。
描述心理学可以独立于发生心理学开展研究,但发生心理学必须建立在描述心理学基
础之上才可以开展研究,描述心理学是发生心理学的必要准备和前提。
正如他所指出:
“心理学必须根据自我体验或意识内容的本质种类和复合形式来———描述地———研究
这些自我体验或意识内容,然后才能———_莀_筈_漘_发生地———探寻它们的产生与消亡、它们的构造和改造的因果形式与规律。
”
二描述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胡塞尔所提出的意向结构模型,把意识内容与意识对象作了明确区分,并把意识活动
与意识内容归为心理现象,而把意识对象归为物理现象。
在此基础上,他对心理现象作了
实在之物与观念之物的划分,前者指随时间而变化的具体心理体验及其组成部分,后者指
存在于具体心理实在之外而不随时间变化的普遍种属之物、一般之物或本质之物,是主体
对诸个别心理经验事实“观念化”idealizing和“抽象化”abstracting的产物。
胡塞尔把随时间而变化的具体心理现象即实在之物视作心理的“实项”reell部分,
认为它们“都是某个自为的个别物,是它所属的心理本质的一个实在状态,它在分配给它
的这个时间段中存在,而当这段时间结束之后它又退回到虚无当中”。
心理现象的“实项”部分具有两个典型特征:首先,它们依附于具体经验事实,是个别、具体和相异的,几乎
所有心理实在之物都具有各自的独特性。
其次,它们是在特定时间中出现并随时间延续和
变化的“真实心理事件”,具有时间上的不稳定性。
我们心理经验中的具体意识活动和意
识内容都属于心理的“真实实在”。
胡塞尔认为,心理现象中的“实项”部分所遵循的规
律是事实规律,事实规律是通过各种普遍法则来因果地说明个别经验事实的自然科学的研
究对象,发生心理学便是这样一门学科,它研究的是“作为实在之物的心理活动的共存、
相继的规律”。
胡塞尔认为,在心理的“真实实在”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观念之物”,我们不
仅存在着指向单个个别对象的心理活动,而且还存在着指向具有普遍性和观念性的本质之
物的心理活动。
“观念”承载着自柏拉图至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史的观念论烙印,等同于“本质”essences概念。
胡塞尔所谓的普遍“观念之物”独立于一切经验结果,而与纯粹逻辑密切相关,是能
够在本质直观中被把握的种属species之物,表现为“数”、“一”、“多”、“关系”
等不带任何质料的纯粹形式,它能够为不同人所把握,具有超时性、同一性和自存性等特征。
例如,对于任何一种名词性活动而言都存在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命题活动,对于任何
一种名称而言都存在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陈述,这些“合乎理念法则”的相关性与实际发
生的经验事件毫不相干,而是先天的“观念之物”或“本质之物”。
它们并不断言某物是
否实际发生,而只断言如此这般的一类事实是可能的。
胡塞尔明确主张,描述心理学是一门先天的本质科学,旨在确立那些纯粹以观念而非
经验为根据的心理法则。
也就是说,它应该纯粹以观念或本质为依据,以心理中的普遍
“观念之物”为主要研究对象,而非过多地关注那些依赖于经验、个别具体的意识活动或
意识内容。
描述心理学只有以这种纯粹的观念之物为研究对象,才能为哲学成为一门严格
的科学奠定基础。
这里的“纯粹”意味着描述心理学所研究的不是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的
心理现象,而是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心理现象的普遍本质。
正如他所言:描述心理学“只关心在直观中可在其本质普遍性上被把握和分析的体验,而不关心那些在显现的、被设定为经验事实的世界中由经验感觉为实在事实和体验着的人
或动物的体验的那些体验。
它必须纯粹表达本质,必须根据它们的本质概念及其对本质的
支配性准则来描述本质,本质在直观中直接使自己被认识。
”
因此,对于意识活动而言,描述心理学应该主要关注意向关系,它构成了意识活动的
本质种属。
正如胡塞尔所言:“我们只关注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一点:意向关系,或者简言之,意向———它们构成‘意动’的描述性的种属特征———具有各种本质特殊的差异性。
”对于意识内容而言,描述心理学应该主要关注实物意象的观念内涵。
例如,与脑海
中呈现的那些具体红色相比,“红”作为种属特征就是本质或观念之物,那些具体红色在
鲜艳程度和深浅上会各不相同,但就其种类而言都属于“红”这种颜色。
三描述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胡塞尔认为,心理现象的观念本质是直接显现于我们脑海中的,可以通过直观方法来
加以证实、澄清和把握。
直观Anschauung坚持“面向实事本身”的原则,是一种在复杂
知性运作下将对象自身亲身带给我们的活动。
正如胡塞尔所指出:“直观是认识的真正源泉。
一切在直观中提供给我们的东西都应被接受为它自身显现的东西,并仅是在其自身显
现的范围内而言的。
”事实上,直观并不必然是素朴、感性或非推理的,无论是理论论证、概念分析还是抽象证明,只要能够带给我们本原的给予性事态就都可被看作直观。
胡塞尔把直观分为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两种类型:感性直观只能提供个别、具体和实
在或知觉的对象,如一张红色的纸、一支红色的笔、一朵红色的花等;而本质直观则能够
直接指向并把握事物本质,能够提供普遍、一般和观念性、范畴性或种属性的对象,如把
握到“红”的本质等。
本质直观作为一种显现“先天”观念之物的认识方式,是胡塞尔现
象学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唯一最具操作性的方法,凡接受过现象学训练或者进行过现象学
还原的人都具有这种认识方式。
胡塞尔的描述心理学所使用的自然就是本质直观的方法。
他认为,心理现象的本质在
本质直观中以一种原原本本的方式作为对象被给予,正如个别心理实在物在经验直观中被
给定一样。
本质直观置个别变动不居的心理经验事实于不顾,而直接观看作为普遍“观念
之物”的稳定不变的心理本质。
当然,本质直观具体要通过抽象或想象来获得心理现象的
观念本质,但这里的抽象或想象与传统意义上的抽象或想象有着根本不同。
我们既不是在
感性材料中发现观念本质,也不是在特殊意识活动中创造观念本质,而是通过不断进行抽
象或变换想象来摆脱心理的具体经验内容,进而把握它们的共同本质或种属特征。
例如,我们通过对一张红纸、一朵红花和一团红火等具体红色事物进行想象变换,舍
弃它们中的所有变项,保留它们中的常项,从而便直接把握了“红”的统一的本质或观念。
胡塞尔指出:“这种把握是建立在对某个红的事物的个别直观的基础上的。
我们对红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