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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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系统的管理,促进学校财务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结合财务系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系统是指在财务工作中,运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而建造和运行的能对财务及其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的总和。

包括但不限于账务系统、预约报销系统、网上查询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系统。

第三条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统一的、科学的、经济合理的财务信息网络系统。

第四条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信息化工作。

基本任务是:(一)制定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二)使用、管理和维护财务软件;
(三)做好与学校信息化系统平台的对接;
(四)组织和管理财务系统使用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章操作权限划分
第五条财务系统操作权限划分基本原则:岗位的安排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方式,岗责相适的同时满足不兼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财务系统操作权限划分:
财务部负责人权限
账务、工资、酬金、收费等各类系统的查询、报表输出等。

科室负责人权限
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查询、报表输出等。

系统管理员权限
账务、工资、酬金、收费等各类系统数据定义、管理、数据备份恢复等。

系统操作员权限
依据不兼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不同岗位的操作员权限划分不同,包括账务处理、查询、审核、收费、工资信息维护、票据开具、无现金支付、国库支付等。

(五)财务信息查询和使用人员权限
依据师生的财务项目管理权限,赋予相应的财务数据查询、管理以及使用权限,包括项目查询、授权查询、预约报销、薪酬查询、往来查询等。

第三章操作管理
第七条财务系统使用人员必须设置登录系统的口令。

口令的安全由本人负责。

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财务系统使用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
统封锁,财务系统使用人员对自己账号下的所有操作负完全
责任。

第九条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

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第十条操作权限调整、系统升级须经分管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系统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系统维护管理是指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而进行的
对硬件、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财务软件及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进行的安装、修正、升级、扩展、备份等操作。

第十二条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系统维护操作。

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在财务系统上安装拆卸其他硬、软件,不得改变系统的运行环境。

第十三条系统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出现不明意义的提示时,财务系统使用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处理。

系统管理员在不能直接排除故障并且没有替代解决方案时,应请求专业维护人员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对于系统运行环境变化、单位核算方式变化、管理需求变化等问题,系统管理员应进行合理的预计,组织做好系统升级和调整工作,确保系统的平稳运行。

第五章信息安全和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信息安全是指财务信息不丢失、不损毁、不泄露以及不被非法修改等。

主要安全措施包括信息技术安全和
权限管理控制,并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做好财务系统数据备份。

原则上做到每天备份数据,防止系统的软硬件突发故障以及人为失误造成的数据损毁,确保备份资料可以恢复系统到最新数据状态。

备份数据包括光盘和硬盘等介质。

第十七条加强数据使用的权限管理,对会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加控制。

严禁未经授权将财务数据拷贝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第十八条做好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加强对财务软件开发单位或专职从事系统维护工作的人员的管理,确保不泄露软件的技术资料、源程序和加密措施。

第六章监督和违规处理
第十九条财务部负责人对财务信息化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财务系统使用负
直接责任。

第二十条财务系统使用人员因密码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账
务处理错误、财务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后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一条相关人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保密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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