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3.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新乐市2021年度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卫生安全,及时杜绝新冠疫情防控的漏洞和隐患,织密“防控网”,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风险,维护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黑诊所”、“假医游
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探索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的长效监管机制和措施,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杜绝非法行医,严防因诊疗场所不规范,消毒杀菌不到位,治疗操作不正确,贻误病人病情,造成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师行医以及无证非法行医行为。

严厉打击未取得合法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通过转让、买卖、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使用过期、失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二)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师执业证书》行为。

严厉打击出租、出让、承包、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执业内容、执业地点、执业人员与现有《医师执业证书》不符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行为。

严厉查处超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非法行为,重点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和主要负责人以及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行为。

严厉打击不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一米线、戴口罩、消毒、一人一诊一消毒行为,查处违规接诊发热、咽痛等疑似症状患者、非法销售“四类”(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等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

(六)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内的坐堂医行为。

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前)。

召开全市打击非法行医调度会,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非法行医的危害,积极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和参与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形成强大的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0日前)。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各项要求进行自查,发现和找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对各乡镇(街道)执法大队开展业务培训。

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街道)牵头,卫生健康局、市场管理局、公安局配合,分组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摸排,根据摸排结果对合法机构存在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罚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非法医疗机构发放关停通知书及政策明白纸,限期整改,从而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全面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底)。

由各乡镇(街道)牵头,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配合,分组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不关停的依法从严从快进行顶格处罚;对阻挠执法聚众闹事的,以非法行医罪、妨碍公务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阶段,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移送一批涉罪案件,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6月-7月)。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各项工作,有力遏制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四、责任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规范合法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对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进行技术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的规范购置、使用,对各乡镇
(街道)执法队伍进行技术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执法过程中的现场安保工作,及时解决各类突发状况,对各类触犯刑法行为进行取证;市司法局负责对执法、执行过程提供法律支持,对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进行技术指导;市检察院负责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妨碍执法、非法行医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从严从快进行打击;市法院执行局负责拒不执行处罚结果的案件受理、执行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牵头做好辖区非法医疗机构的摸排、处罚、取缔工作及常态化管控工作。

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制度,定期协调沟通打击非法行医有关情况,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打击非法行医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杜绝新冠疫情防控的漏洞和隐患的重大举措,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执行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衔接配合,发挥联动作用,逐渐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案件办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有效地遏制非法行医行为。

(三)突出重点,狠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落实。

要紧紧围绕方案中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内容,按照要求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同时,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不走过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重视群众举报,加大宣传力度。

要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执
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监督检查,凡涉及到违法违规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要充分利用电视、新乐市发布、新乐融媒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普及必要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就医意识和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向社会长期公开,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在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的同时,两办督查室要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各乡镇(街道)执法大队要发挥打击非法行医的主力军作用,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各乡镇(街道)执法大队按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月月底前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本区域内非法行医查处信息(见附表1)(联系人:卢川;联系电话:0311-********;邮箱:****************)
附件:1.新乐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新乐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明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田彦玲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星帆市人大副主任、市卫健局党组书记
郭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王明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侯立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王庆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崇市司法局局长
张君利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秀海市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庆长寿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均建承安镇镇长
乔建成邯邰镇镇长
宋建辉马头铺镇镇长
张伟杜固镇镇长
马辉东王镇镇长
李杰化皮镇镇长
斐国旗大岳镇镇长
吉朋正莫镇镇长
胡庆东协神乡乡长
马红永彭家庄乡乡长
李晓强木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王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

办公室设投诉举报电话:0311-********。

附件2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审核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