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层剪力墙结构商业楼群塔工程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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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城百旺家苑E区工程
塔吊工程
施
工
方
案
建设单位:集宁区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中国电子设计院
监理单位: 内蒙古昆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5月22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1)
2工程概况 (1)
3.施工组织管理 (1)
4.塔机布置 (2)
5.群塔运行控制 (5)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纸:亿利城百旺家苑D、E区工程部分施工图纸。
1.2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图集,法律、法规,企业相关文件、塔吊使用说明书。
1.3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1.4施工组织设计:亿利城百旺家苑D、E区施工组织设计
1.5其他:ISO9002质量管理文件。
1.6公司关于环保、安全方面的程序文件。
2工程概况
百旺家苑D、E区工程由28栋住宅楼、独立商业6栋、幼儿园、会所、换热站组成,建设规模约为26.53万平方米,高层为18层,外围有2层商铺,其中高层24栋,砖混等多层4栋。
高层建筑物最高点高61.64m;多层建筑物最高点高19.9m。
3.施工组织管理
3.1明确管理职责
项目部生产经理、工长、机械管理员及分包负责人负责31台塔机的日常任务安排,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和运行工作。
各单位塔机负责人应服从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运转、故障排除、日常维护等项工作,并应定期向项目部汇报本塔的运行、检查及维修保养情况。
3.2制定管理规定
项目部在塔机投入使用前应制定相应的塔机使用管理规定,作为群塔作业的工作制度、作业准则和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在塔机使用前应由生产经理向生产各部门及各塔机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各分包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塔机使用管理规定,服从指挥。
3.3加强对塔机司机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全面的司机担任驾驶任务。
要求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
3.4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本工程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塔司视野有限,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同时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3.5加强对起重工(挂钩工)的管理
所有起重工(挂钩工)在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明确现场施工中的各项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4.塔机布置
4.1群塔布置原则
4.1.1本工程楼号较多,基坑面积大,塔吊的有效工作范围应覆盖整个建筑物的投影面积和相应的材料堆放倒运场地。
4.1.2地上建筑物结构形式采用现浇砼剪力墙结构,塔吊运行应符合工期
和模板吊次的要求。
4.1.3为保证塔吊覆盖整个施工区域,塔臂有效工作范围均选在50m、40m,要求各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时不得碰及相邻塔机的塔臂和塔身。
4.1.4塔吊选型时应保证优塔居中。
在群塔作业中,位置居中的塔机由于与其相邻的塔机数量多,受相邻塔机工作情况影响和制约大,因此必须选用机械性能良好,自由高度较高的塔机。
4.1.5高塔应布置在地面障碍物较多的位置,以便于低塔司机减轻负担,减小安全隐患。
4.1.6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综合考虑本工程各台塔吊间关系时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20)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4.1.7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
同时,每台塔吊必须配备有上岗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各塔吊均按照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20)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
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1.8由于地下结构多单位同时作业,高塔应置于施工进度较快,施工较早的区域内,避免相互影响;若低塔作业区域覆盖了相邻的较高的结构且低塔塔臂最大顶升高度低于相邻结构高度,则应注意保证低塔相应结构的施工进度,以防影响塔臂旋转。
4.2群塔平面布置
根据小区整体规划及地下结构轮廓图及其相关说明,塔吊选型及布置如下:
4.3群塔高度布置
根据群塔布置原则,结合施工工程量及施工难度,考虑楼号的分布。
本工程中所有塔吊均与其周边的塔吊的作业面存在交叉。
塔吊作业的特点为多塔重叠交叉作业。
各塔吊需错开高度保证安全。
考虑到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吊,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由于本工程多层塔吊均不需锚固,所以,塔吊安装完毕后一次性顶升至工程所需的最终高度,为防止安装高度一致时塔吊相互影响,在安装相邻塔机时必须将已安装的塔机顶升至工程所需的最终高度或超出准备安装塔机高度6米以上。
高层塔吊分别锚固3-4次。
4.4群塔基础布置
4.4.1、对立塔的基础部位进行钎探,并将钎探结果上报监理审批,如有暗
沟、坟坑、人防、垃圾等情况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4.2、安装塔机之前施工方须向安装单位提供混凝土强度报告单。
4.4.3、基础区域应有排水沟,埋设两组接地装置,阻值不大于4欧。
4.4.4、基础具体尺寸及配筋由塔吊厂家提供。
4.5塔身安装
塔身安装时,严格按照各塔机说明书安装顺序说明进行安装。
顶升和降节时须按照规定挂牢踏步,按规定装好安全装置。
4.6塔机拆除
拆除塔机时,提前做好拆塔现场的准备工作,清腾地面、空间障碍物,确保行车、吊车站位、塔件码放需要。
严格按照各塔机说明书安装顺序说明进行拆除。
5.群塔运行控制
每台塔吊大臂的回转区域参见平面布置图。
5.1运行原则规定
5.1.1低塔让高塔。
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5.1.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5.1.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5.1.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1.5客塔让主塔。
以各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5.2塔机停机的注意事项
塔机短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至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24小时内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3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5.3.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5.3.2斜牵斜挂不准吊。
5.3.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5.3.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3.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5.3.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5.3.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5.3.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准吊。
5.3.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者不准吊。
5.3.10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5.4塔机作业指挥联系
5.4.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
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
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5.4.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5.4.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错误指挥。
5.4.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4.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注意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
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5.5信号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5.5.1起重机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5.5.2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5.5.3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部位。
5.5.4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5.5.5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穿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5.5.6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5.5.7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5.5.8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5.5.9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
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5.5.10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5.5.11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2道以上,并且要有2个吊点。
5.5.12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5.13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
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
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5.5.1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