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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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校舍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建筑设施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校舍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
(1)学校定期组织校舍建筑设施安全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用电、消防、排水等方面。
(2)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2. 校舍建筑设施的维修与保养
(1)学校应建立校舍建筑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保养,确保设施设
备正常运行。
(2)维修保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 及时发现,及时维修;
c. 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3. 校舍建筑设施的消防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4. 校舍建筑设施的用电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规定。
(2)定期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3)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用电安全意识。
5. 校舍建筑设施的防雷、防震、防水等安全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震、防水等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对校舍进行防雷、防震、防水等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责任与奖惩
1. 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