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数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销毁等活动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工作,加强数据安全意识教育,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确保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数据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数据安全战略,审批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数据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数据安全战略,审批数据安全政策,对数据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数据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数据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数据分类分级
第八条公司数据根据其重要性、敏感性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三级。
第九条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并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数据分类分级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在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销毁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执行。
第四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数据收集:各部门在收集数据时,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数据。
第十二条数据存储:公司应建立数据存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存储安全、可靠、可追溯。
第十三条数据使用:各部门在数据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数据使用规范,不得擅自泄露、篡改、删除数据。
第十四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应遵循最小化原则,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第十五条数据传输: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数据销毁:数据销毁应采用物理或技术手段,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第五章数据安全技术保护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数据安全技术保护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数据加密等。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定期对数据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数据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数据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违反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数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