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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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2.11.14
•【字号】苏教师[2012]35号
•【施行日期】2012.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
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苏教师〔2012〕35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市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各有关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突出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地位,以促进全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稳步推进,建立健全职业院校
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培训制度体系框架,构建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体系,初步形成有利于各层各类教师专业发展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扎实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组织8000名职业院校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各4000名。
具体培训目标任务为:
(一)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
1.学科专业带头人高端研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包括高级访问学者、高级访问工程师、领军人才培养三个项目,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后备人选,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1)高级访问学者计划,选派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研训,跟踪和了解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领域,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研训时间1年,每年选派100人。
(2)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选派教师深入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实践锻炼,跟踪和了解生产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帮助教师加深对实际专业工作的理解,提高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
研训时间1年,每年选派150人。
(3)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选派教师到省内外重点本科院校研训,跟踪本专业的最新进展,掌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能力,造就一支引领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研训时间2-4周,每年选派200人。
2.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包括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重点、特色本科院校和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提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素养。
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时
间为4周,每年选派500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时间7-15天,每年选派1800人。
3.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
此项培训为国家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近五年进校未在企业连续实践半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培训内容为通过顶岗实践,增进其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实现“双师型”发展目标。
培训时间为8周,每年选派500人。
4.培训管理者专项培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及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负责人等,通过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专业化水平。
培训时间为5-14天,每年选派600人。
5.国外培训。
培训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管理者等,通过培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课程开发及培训项目研发和管理等。
培训时间为4-8周,每年国家和省共同选派150人左右。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
1. 领军人才高端研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骨干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及教科研骨干,通过培训建设一支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队伍。
省领军人才研修两年一期,每期集中培训时间2个月,每期70人(其中领军校长30人)。
其他学科带头人培训,时间为7-10天,每年选派450人。
2. 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包括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骨干教师。
通过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时间90天,每年选派500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时间7天、专业课教师培训时间14-21天,每年共选派1250人。
3. 技能竞赛专项培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技能大赛的指导教师和参赛教师,通过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和技能大赛指导能力。
培训时间10-15
天,每年选派550人。
4. 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
此项培训为国家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基地为省内大中型企业,培训主要内容为通过企业实践,增进其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实现“双师型”发展目标。
培训时间180天,每年选派250人。
5. 管理者提高培训。
此项培训为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中职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班主任及承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基地教师和管理者等。
通过培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
培训时间7天,每年选派600人。
6. 国外培训。
培训对象为骨干教师和管理者,到国外学习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课程开发及教师培训项目开发和管理等。
培训时间3-8周,每年国家和省共同选派400人左右。
三、制度建设
(一)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制定《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培训项目方案的申报、审查制度,建立培训项目质量评估制度,对项目实施的过程以及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以规范和加强培训项目的管理与监控。
(二)完善企业实践制度。
要以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新任教师到企业实践后上岗任教的制度。
以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为切入点,探索骨干教师深度参与企业,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培训制度。
要将到企业实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统筹管理,加强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
(三)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要制定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对新任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等不同层次类别教师参加不同级别培训的继续教育作出
规定,建立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考核与奖惩方法,制定教师继续教育成果应用措施,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师继续教育的责任。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制度,要突出培训工作在教师各类考核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的重要性。
四、基地建设
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是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制定基地遴选的原则和标准以及评价指标体系。
对教育教学类、科学研究类、实践能力类等不同类别的培训,建立培训机构或培训专业点综合评价标准,为基地的遴选和评价奠定科学的基础。
根据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求,制定培训基地建设规划,组织遴选一批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作为培训基地,初步形成覆盖全省职业院校主要专业、适应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的培训基地网络。
积极推进院校基地和企业基地按照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校企合作,共同设计培训项目,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同开展教学活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校企合作机制,使校企合作贯穿教师培训的全过程。
研究制定培训基地评价办法,从培训项目评价入手,按专业、按培训类别评估基地的培训能力、培训工作与培训绩效,适时启动对基地的评估,促进培训基地健康发展,构筑高层次教师继续教育服务平台。
积极开发网络培训课程,加强培训网络资源和管理平台建设,提高教师培训与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经费投入
省财政将加大对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
国家级培训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选派学校补足;省级
培训由省财政重点支持,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和食宿补贴等,学校承担交通费和部分食宿费。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按照下达给各培训基地的培训名额,将培训经费拨付给各培训基地,培训基地不得收取管理费。
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六、工作要求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做好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的规划,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和专项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体系能力建设,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检查督促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
省中、高职教师培训中心承担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需求调研与规划,培训政策研究与咨询,培训项目开发与资源建设,培训计划落实与组织,职业教育培训平台构建与绩效评价等工作。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教师培训纳入发展整体规划;要强化管理,切实加强本地区职业学校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任务的落实。
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级培训规划,开展市级培训。
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落实教师国培、省培和市培计划,要切实解决参训教师的“工学矛盾”等实际困难,保障教师集中精力参加培训,确保参训教师各项福利待遇(含绩效工资)不变,切实加强参训教师的思想教育,协同培训基地做好参培教师的管理工作。
同时,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本研修规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促进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
各培训基地要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精心制定培训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培训方案施训;要注重培训管理,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加强学员培训考核,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
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