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书标准管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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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立检验报告书标准管理规程,使检验报告书出具及时、准确,规范。

范围:适用于质量部各类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责任人:质量部经理、QC主任、QC人员、QA人员、QA主任。

内容:
1.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由检验员进行自检,复核人复核无误后签字交QC负责人。

2.QC负责人将原始记录和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交质量部经理。

3质量部经理全面审核检验报告,批准签字后发放。

4.检验报告单的填写
4.1 按检验报告书格式认真填写,报告单用电脑打印。

4.2 原辅料检验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质量部留存,一份交物资部。

4.3 中间体检验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质量部留存,一份交生产车间。

4.4 成品检验报告书一式三份,,一份质量部留存,一份交物资部,一份交生产部。

5.检验报告单经检验人、复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并有专用质量章盖章后,方可生效。

6.其它应严格按《检验文件书写管理规程》执行。

7.检验报告及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及结果,是重要的技术资料,由质量部妥善保管,检验报告正本归档,检验报告副本则根据需要份数发放至各部门,作为成品及物料发放的依据。

8.质量部对检验报告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及结果规定保存期限,成品检验报告书(包括检验原始记录及相关记录)保存至该成品有效期后一年,原辅料、包材检验报告书(包括检验原始记录及相关记录)保存至使用该原辅料、包材的最后一批产品的有效期后一年。

9.超过期限的检验报告书、检验原始记录及相关记录等应统一整理,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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