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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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第一篇: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为无线网络基站基础配套设施提供单位(下简称提供单位)做出规定,提供单位所建设并出租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应该满足下述相关要求。

一、基站配套设施合法合规性
1、通用条款
(1)若基站设臵在飞机场或者气象台等对基站高度有特殊需求场所附近时,其天线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应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留底)。

(2)高压线附近设站时,通信机房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挂设天线位臵离开高压线距离必须在自身塔高以上。

(3)铁塔内缘至铁路线路或者高速公路中心水平距离不小于塔高(含避雷针长度)加3.1米,若必须设臵在相关区域,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备验。

(4)杆体及桩基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提供桩基础《动测报告》及通信杆及铁塔物资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件留底,含通信杆及铁塔基础施工涉及的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如钢筋、混凝土型号等)。

(5)美化外罩、一体化机柜、简易机房、装修自建机房等物资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原件,达到抗风压、抗震、防水、防火及防盗等要求。

具体为美化外罩应要满足防风及防火要求,一体化机柜和简易机房应满足防火、防水及防盗要求;装修自建机房应满足防震、防水、防火及防盗要求且应提供消防验收报告和设计文件。

(6)站点使用的电源、电缆、空调等设备或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7)楼面站的楼板必须有足够的荷载能力,足以承受机房内现有以及后期待安装设备所产生的压力。

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核实机房荷载是否满足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承重核实报告。

(8)所有站点应委托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经行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9)所有站点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备验,免签合同站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10)室外站点应提供合法报建手续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其它条款
(1)个人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应核实合同业主及基站地址跟宅基地证(或房产证)上信息是否一致;应提供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如合同业主属于村委管辖,应提供村委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个人非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属于转租的业主,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物业租赁合同(核实租赁合同内是否明确表明不能转租以及租赁合同的合理期限);非转租业主,应提供产权人授权证明原件备验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明确产权业主:应提供当地政府机关(居民委员会、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一般企业或个体营业者: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租赁物业的,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物业管理公司对该物业合法管理权的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及社会团体: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提供合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签署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属于社会团体,应提供可证明其合法成立及存续的资质文件(如民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7)绿地、市政、高速等公共用地站点:应提供政府部门批文原件,核实批文注明的签约公司、基站地址是否与现场一致。

二、站址用电合法合规性
1、为了基站稳定运行,室外站点机房用电应该属于供电局报装,应提供供电局电力报装证明文件(包括相关用电合同(或协议)以及电表号、电表位臵等详细信息),若因周边负荷等问题报装不通过的机房,应提供接电电源业主的同意使用证明文件。

三、基站施工配合要求
1、基础配套设施交付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方进行交接,并提供详细的站点清单(清单内要列明机房、杆塔、电力等信息)。

站点应由提供单位带进场并做好工作交接,签订相关交接表(交接表在后续阶段提供)。

如站点进场施工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提供单位应当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所需的资料清单。

2、站点交接后,应3日内具备传输接入及无线主设备进场施工条件(包括机械设备使用条件)且不应缴纳相关施工押金。

如涉及办证站点,在我方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提供单位必须协助在3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并具备进场条件。

3、站点交接后,机房供电必须7*24小时稳定运行,因基站被盗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应答方设施损毁,应答方应在48小时内完成相关修复,为我方再次进场提供条件。

4、提供单位必须做好机房防盗、防水及防火,同时协助我方做好设备相关“三防”服务工作,以保障机房及设施的安全。

5、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完成机房基站设备安装,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受外界阻挠,同时必须确保我方施工人员及设备不受外界损伤。

6、红线范围内,提供单位应为我方明确建设通信管道或建设通信杆路的场地和路由,并在敷设光缆时给予协助,确保接入传输完成施工;若我方需要采取微波传输接入方案,应确保微波传输的施工方案可执行。

7、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基站维护扩容工作。

如果我方因网络调整或扩容需要,需要更换设备、扩容设备等工作,提供单位同样按照上述第3-第5点要求配合;在站点需要紧急维护时,必须保证我方可在7*24小时进出机房。

8、提供单位应负责协助完成所属设施的环评工作,并配合做好我
方设备环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仅于提供基站详细参数、收集附近居民公众意见调查表、安排专员配合完成环评验收现场监测等。

第二篇:(通信基站)施工技术规范最终版
广东铁塔公司2015年第一批新建及改造站点工程项目施工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基站配套部分二土建装修部分三其他说明
一基站配套部分
1.施工要求
1.1施工准则
1.1.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1.1.2施工单位接到任务书,应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1.1.3施工单位接到施工图后,应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

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1.1.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1.1.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以及中国铁塔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1.1.6施工质量应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

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1.1.7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

施工中应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1.1.8施工完毕,各项测试指标合格,需对电路进行割接时、施工单位应制订出详细的割接方案、步骤和方法报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批准后进行割接并保证做到万无一失。

1.2施工工艺要求和测试要求1.
2.1设备安装
设备机架安装应按施工图平面设计位置安装。

机架安装要求垂直、
牢固、安装位置正确、方向一致,符合原邮电部及信息部通信设备安装抗震加固或设计文件抗震加固要求。

新旧设备内的各种插件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插接,不能插错,插接位置正确、牢固、不松动。

1.2.2槽道或走线梯的安装
槽道或走线梯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设计要求,与设计高度或原有槽道高度、水平一致,吊挂要垂直,安装位置正确,各种连接件、紧固件安装牢固符合抗震加固要求。

1.2.3音频线的布放
1.2.3.1 音频线的布放应按施工图设计指引的路由和方向布放,在水平和垂直的位置,电缆布放要平直不弯曲,绑扎要整齐、松紧要适度,转弯的地方要弯位适当、整齐、美观。

1.2.3.2 MDF架端的音频电缆制作。

电缆在MDF架上排列应整齐,出线及预留长度应一致,卡接或绕接端子芯线应牢固,接触良好,不留尾巴。

1.2.4射频电缆布放及制作
1.2.4.1射频电缆应按施工图设计的路由布放,布放要顺直,转弯要符合相关规定。

绑扎要松紧适度并符合设计要求。

1.2.4.2射频电缆余留长度应统一,同轴电缆各层的剥开尺寸应与电缆插头相应部分相适合。

1.2.4.3芯线焊接要端正、牢固,焊锡适量,焊点圆滑、不带尖、不成瘤形,组装同轴电缆接头时,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装配牢固。

1.2.4.4屏蔽线的端头剖头长度应一致,与同轴接线端子的外导体接触良好,若需加热缩套管时,套管长度应统一,热缩均匀。

1.2.2.5光缆尾纤的引接
局站内所需的光纤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引接、布放。

尾纤在槽道或走线梯内布放时,应采用阻燃塑料软管或尾纤槽加以保护。

1.2.6电源线、地线布放
1.2.6.1电源线、地线布放应按施工图指定的路由布放,电线布放要顺直,与各种信号线在同一线槽内布放时,应有相应距离,并符合设计要求。

1.2.6.2电源线、地线端头与接线耳的焊接或压接应非常牢靠,紧密接触,不松动。

接线耳与设计端连接时,其螺丝、垫圈弹簧戒指、
螺母、配套合适,螺母紧固,接触良好。

1.2.7其它
各种信号线、音频线、光缆、射频电缆、电源线、地线等其规格、型号、程式、线径、线对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进网证”、“合格证”才能列为本工程的线材,用在本工程设备之间的连接上。

1.2.8本章节未提及的施工工艺要求,按设计文件要求实施。

1.3安装系统测试 1.3.1通电前的检查
1.3.1.1检查机房的温度、湿度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3.1.2检查电路版数量、规格、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文件相符。

设备标志齐全、正确。

1.3.1.3机架接地良好、设备熔丝符合要求,电源线布放无接地、短路现象。

1.3.1.4设备通电前,应在熔丝盘有关端子测量主电源电压,确认正常无误后,方可通电测试。

1.3.2设备测试
1.3.
2.1设备必须符合建设单位和厂家的操作程序,逐级加上电源,检查所有变压器输出电压均应符合规定。

1.3.
2.2检查各种可闻可视告警正常。

1.4设备系统调测设备安装完毕通电后,应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全程测试。

施工单位配合厂家对设备进行调测,其测试项目、测试内容、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或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作为竣工文件资料之一。

1.5电源设备和地线的安装 1.5.1电源设备安装
1.5.1.1电源设备包括市电引入的交流系统和经整流器整流后的直流和电池供电系统。

1.5.1.2交流系统主要供整流设备、空调、照明、电缆充气机插座等用电,直流电源主要是供设备用电。

1.5.1.3所有电源设备必须按设计平面图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要垂直、牢固、美观。

1.5.1.4整流设备应对电池整行充电和放电试验,并作好记录,检查电池容量是否达到要求。

1.5.1.5整流器的开通测试,其检查内容和测试项目应达到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做好记录,作为竣工资料文件内容之一。

1.5.2地线
1.5.
2.1按设计的要求进行埋设和引接,其电阻值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1.5.2.2机房内所有设备按设计要求引接地线以保护设备和人身
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2.1施工中应注意防火、防电、防事故发生,同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更应注意人身的安全。

2.2遵循客观规律,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不蛮干、不盲目操作和违反操作程序施工。

2.3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关键时刻和关键岗位上,应特别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操作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4若出了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记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5广东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管理的条例。

3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必须包含内容:交工验收申报书、工程说明、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随工检查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单、已安装的设备明细表、工程开工报告、停工申请、复工申请、重大工程事故报告单、工程验收证书、测试记录目录及测试记录表、移交清单、竣工图纸目录及图纸。

3.1竣工文件
该文件包括施工工程名称及反映施工阶段中施工过程的内容。

即工程量、各种表格、记录、报告和其它相关文件。

文件应格式一致、名称统一、表格符合相关规定、书页、纸张及各号图纸大小篇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尺寸。

3.2文件内容 3.2.1施工说明
3.2.1.1对施工过程作简要的说明。

3.2.1.2对设计文件能否正确指导施工作出说明,并对设计文件中的错漏也作必要的说明,及其处理方法和结果。

3.2.1.3对概预算中出现的错漏也作简要说明和指正。

3.2.1.4施工图纸在施工中发现问题也要作简要说明和改正。

3.2.1.5对各项设备材料测试内容结果作必要的说明。

3.2.2竣工图
4验收
4.1当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报告后,应抓紧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工程验收,以使该工程早日投产、提高经济效益。

4.2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4.3验收过程应遵循程序和规则、按该工程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进行验收。

4.4对验收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结论和纠正。

4.5在验收时,对工程的投资应作检查。

工程投产后应及时结算。

4.6验收完毕后对工程应作结论,该工程质量是优良、合格、不合格。

5其它
5.1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点多、面广、路途遥远、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施工中应加强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以便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5.3施工单位需遵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相关管理办法。

二土建装修部分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投标人制定技术应答书的依据,根据投标人的应答书完善后,将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之一。

1.2 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应答“满足”、“不满足”或者“部分满足”,对“满足”应答,要提供具体指标、数据或说明等;“不满足”或者“部分满足”的应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

应答“不满足”或者“部分满足”的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3 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指标和不合理的要求等,投标单位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1.4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提出完整的实施方案,如有缺漏,由投标单位免费补足。

1.5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

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2.基本要求
2.1投标人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不得转让工程施工业务,不得泄露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与所施工项目的监理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存在隶
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2.2投标人的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必须满足中国铁塔公司的技术要求。

对于不符合以上质量及技术要求之行为,投标方必须按期完成整改,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按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执行。

2.3施工单位应派遣熟悉建设单位施工规范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和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派遣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和施工人员随时进行施工规范的考查,考查不合格的由投标人立即撤换,直至合格。

由此造成的误工由施工单位负责。

3.施工工作要点
3.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3.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图纸、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好工程造价,结算书的工程量不能超过设计预算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特殊情况必须监理、建设单位现场签证。

3.3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如与设计图纸不符,必须及时与招标方联系,经招标方书面确认修改后的设计稿和预算方可继续施工。

3.4 投标人除按招标方设计要求外,尚应遵守有关的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国铁塔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和验收的规范。

3.5 承担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并完成质量整改。

在施工过程中若破坏了原有的施工成果,必须使其恢复到原有的水平,并承担由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3.6施工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不得擅自延误;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予以说明,征得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一律视做无故延误工期,将予以经济处罚和委托工程量降低调整。

施工单位必须每周编制本周工程进度情况一览表和下周工程进度计划一览表各一份,并于每周五下午5点以前正式提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

3.7工程完工后七日内,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方的竣工资料模板和要求、规定完成相关竣工文件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将完整的一套正本呈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文件。

3.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初验。

协助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针对工程付款办法,未经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9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考核。

招标方将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落实到施工地点,包括现场人员素质应满足要求和人员变更应得到招标方、监理方的同意等);质量保障(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进度保障;管理保障;沟通协调方面(是否沟通顺利、对监理和招标方存在恶劣的行为等)。

上述考核的内容招标方在今后将进一步细化,并将作为双方签定合同的附件。

3.10对保修阶段出现的问题,若责任方为施工单位,则应及时组织进行现场限期修复;若责任方为非施工单位,则制定初步修复方案并估算费用,提交建设单位。

3.1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建立安全员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施工,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直接责任。

上述内容可以通过与招标方洽商承担全部内容或部分内容,最后按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3.12施工单位应在各阶段及时提交工程相关资料或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13中标单位应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全面负责,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的清理和外运等文明施工工作。

4.工程建设规模及工程量分配
4.1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铁塔公司土建装修施工工程。

工程建设规模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确定。

4.2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装修工程(含杆塔基础、土建机房、地网、结构加固、机房装修配套、地质勘察),施工单位需要协调好与消防、物业、周边环境的工作。

4.3招标人可以根据施工单
位综合实力、服务能力、水平和考核情况调整施工区域增减工程量。

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方发现中标方承诺明显与其目前能力不符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招标方有权停止派单,待中标方整改后,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考察后,方给予继续派单。

4.4对于考核低于合格分数的工程服务商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减少工程量。

4.5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能力,保证能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5.施工管理
5.1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招标人、设计方、当地有关部门及其他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工种施工单位配合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等的管理。

5.2 凡涉及预算金额的补充说明及修正等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5.3工程项目竣工后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设计方等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5.4 竣工验收的竣工文件要求按中国铁塔公司有关规定或国家、行业的规定。

5.5本次招标工程竣工后,投标单位按规定对本次招标的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提供一年的代维工作及一年修缮工作。

5.6 中标单位应该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的卫生防疫、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

5.7招标人将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严格管理,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执行。

投标方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公司、发包方,经监理公司、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8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正式实施时的项目经理,除非经招标方认可,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另外,中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的具体实施时常驻现场。

5.9 无论保修期内外(含工程期),凡因投标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
故和质量缺陷给人员造成伤亡,或给设备造成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

5.10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应符合《图纸》及中国铁塔公司办公室装修的标准和要求。

5.11中标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并负责完成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报建工作及协调相关的工作(包括消防报建)。

5.12承包方收到发包方的工程任务后,自签署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工期,包含节假日,即不区分节假日,只按实际天数计算。

6.质量要求及规范
6.1施工工艺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设单位对本次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如与设计图纸不符,必须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经建设单位及设计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6.2工程施工除按上述设计要求外,尚应遵守有关的国家规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方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GB50169、GB50254-25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采暖和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50242-97)《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如上述规范不能覆盖全部的施工内容,则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

6.3装修质量承诺:投标方承诺工程返修率≤3%。

7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必须包含内容:交工验收申报书、工程说明、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随工检查签证、工程设计变更单、已安装的设备明细表、工程开工报告、停工申请、复工申请、重大工程事故报告单、工程验收证书、测试记录目录及测试记录表、移交清单、竣工图纸目录及图纸。

7.1竣工文件
该文件包括施工工程名称及反映施工阶段中施工过程的内容。

即工程量、各种表格、记录、报告和其它相关文件。

文件应格式一致、名称统一、表格符合相关规定、书页、纸张及各号图纸大小篇幅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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