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预决算审查中发现的绩效评价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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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预决算审查中发现的绩效评价问题及建议由于国家“两会”期间对全国预算及决算审查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各级政府在工作中都把绩效评价放到了重要位置,期待能够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资料。
但是在最近的审计报告中,很多财政系统的绩效评价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监督机制不够完备。
由于国家政策要求,每年都要对财政系统的绩效评价进行审核,但是缺乏足够的监督机制,很容易出现评价的“擦边球”,官员们也就不再担心自己可能被暴露出差错。
第二,指标和标准设置不规范。
每年,会有许多新指标出现,但是往往会缺乏一套全面和具体的标准,导致绩效评价不够准确有效。
第三,信息收集不够及时。
很多地方政府只会以半年和一年为单位,收集和核查绩效评价的信息,但是信息收集的周期太长,已经无法满足现行政策要求的及时监督要求。
要解决上述问题,财政系统及各地政府应采取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财政系统应当加强对绩效评价的监督,如果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拍砖,以防止财政绩效状况恶化。
第二,建立明确的指标和标准。
一旦新指标出现,立即针对该指标制定必要的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的及时、准确和可靠性。
第三,实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和核查。
应当建立及时的指标收集机制,及时收集财政系统的绩效信息,对发挥绩效不佳的部门及其实施部门进行及时追责。
综上所述,要有效解决绩效评价问题,财政系统及各地政府应当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明确的指标和标准,实行及时的信息收集和核查。
唯有突破传统,加强自我监督,绩效评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