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四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四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6.23
•【文号】国标委工一联[2010]40号
•【施行日期】2010.06.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原、长治、晋城、运城四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批复
(国标委工一联[2010]40号)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请示》(晋质监局发[2009]42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太原、长治、晋城、运城4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期为三年,2013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请你们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见附件1-4)的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实施中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要注重积累和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推广。

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年度建设情况,请于当年12月底前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检查和验收。

附件:1.山西省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2.山西省长治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3.山西省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4.山西省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1:
山西省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太原市实现循环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四个领域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二、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落实《太原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评价规范》的各项要求,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考评体系。

三、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在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四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农业、工业、服务业主要产业链和社会发展领域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率达到100%,推荐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90%。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和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使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明显提高,并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附件2:
山西省长治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涵盖煤化工、冶金、新型建材和乙炔化工等各循环经济产业链在内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开展标准的科学研究,制修订相关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二、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路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在生态农业、煤炭开采及综合利用、钢铁及深加工产品、电力及电力转化、新型煤化工和新型材料等方面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使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100%。

通过试点工作,规范长治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探索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总结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经验,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构建良好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
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试点实施期间,每年组织2次以上标准宣贯培训,试点相关重点企业宣贯培训率达到90%。

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使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明显提高,并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附件3:
山西省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覆盖煤层气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利用、煤转化、煤化工尾气利用、煤矸石利用、生态农业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收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二、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路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在煤层气利用、焦炉高炉煤气利用、煤转化、煤化工尾气利用、煤矸石利用、生态农业(如养殖-沼气-发电)等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中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不同层次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新模式,总结标准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构建良好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试点实施期间,每年组织2次以上标准宣贯培训,试点相关重点企业宣贯培训率达到90%。

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使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明显提高,并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附件4:
山西省运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一、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围绕试点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覆盖煤炭、铝及铝合金深加工、生态农业等循环产业链条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开展标准化科学研究,收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二、探索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
结合实际,探索城市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园区、企业、项目的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政策路线,并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标准
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宣传和贯彻,在煤-电-铝-深加工、铝镁-铝镁合金-深加工、煤-焦炭-煤焦油-炭黑、养殖-沼气-蔬菜等循环经济产业链中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
的认识,自觉执行并应用标准。

四、构建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手段,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构建良好的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和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标准化试点效应,提升社会各界对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试点实施期间,每年组织2次以上标准宣贯培训,试点相关重点企业宣贯培训率达到90%。

五、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试点工作,使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明显提高,并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