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评选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
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
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以下简称“上海市建筑工程白玉兰奖”)是我市建
筑工程质量的最佳奖项
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负责市木兰奖的评选
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
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第五条市木兰奖的申请应当通过优秀竞赛区进行评选。
比赛场地分为上海建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集团公司
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
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玉兰奖的评选实行预选制度。
当年通过预评价的项目,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布,经冬、夏两季检测无质量问题后方可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请鲁班奖和国家优质项目,从市玉兰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工程范围的
选择
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
程和其他工程。
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 8层(含8层)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项目。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
建筑。
四、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住宅群。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体装修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并对工程进行整体装修,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九、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花园建筑群。
十、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工程规模,可以群
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
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九
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一一、对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个别项目,应严格按
照控制的原则进行申报和推荐。
第十条下列项目不在评选范围内: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隐蔽在地下的工程,工程质量不得复查。
3、重建历史保护建筑的项目。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各竞赛区推荐的市玉兰奖评选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上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4月底以前竣工,下半年度申报的工程须在10月底以
前竣工。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部、市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在
申请表上签字
价意见。
三、项目已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或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必须在申请表中签署建议书。
四、经质量监督机构推荐,在申报表中须签署推荐意见。
五、市政工程、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大型专业安装工程等,必须提供本市相关
协会(部门)的评估意见。
六、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留有质量隐患。
七、初装修工程必须达到市主管部门规定的初装修竣工标准,并具备交付条件。
八、3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建、住宅、工业厂房及市政工程中的高架道路、立交桥、码头等工程结构必须经
相关机构将其评为高质量的结构性项目。
9、居住群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一次建成的住宅群体设施配套,道路绿化等初具规模。
2.住宅组团,除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外,高层建筑不少于2栋,多层建筑不少于5栋。
同时,集团项目在总体平面布局上应保持边界清晰,体现整体性和完整性。
3、群体住宅优质结构的比例,其面积或幢数在60%以上。
十、除特大型项目外,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两个参建单位,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的产值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2、分部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先进水平。
第四章申请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市白玉兰奖的申报程序:
一、成员单位应当向本部门报告,各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和推荐。
二、各赛区对推荐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在《市白玉兰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三、申请上海市建筑业协会。
申请截止日期:上半年为5月底,下半年为11月底。
第十三条申请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市白玉兰奖申报表》,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意见并盖章。
二、工程承发包合同。
三、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记录表或验收证书。
四、优质结构证书扫描件。
五、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和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的外部监理
墙保温验收证明等资料。
六、 2-3张5英寸项目主立面的彩色照片。
七、工程简易地盘图。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项目不在评选范围内。
第五章工程评审
第十四条上海市建筑业协会设立由协会领导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市木兰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
陪审团成员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本会工程质量部,负责对申报资料的核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评审团将对项目的申请材料和实物检查进行审查,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
定中标项目。
第十七条评审工作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参加。
评委应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秉公评审,如发
对当前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六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荣获市白玉兰奖的总承包
(主承建)和参建单位授予白玉兰奖杯和证书,向该工程项目经理授予证书,并对获奖企
业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获奖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获奖企业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上海市建筑业协会每年组织编辑《上海市建筑工程玉兰奖(市级优质工程)》画册,获奖
奖工程和获奖企业载入上海建筑业发展史册。
专辑发至获奖企业。
第二十一条工程因质量问题交付后,项目质量评定委员会有权获得木兰奖
定撤销工程所取得的荣誉,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二条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下施工资质的承包企业,仍应当执行申报的8层以上、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工程范围
米的高层住宅或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标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上海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评选办法和补充意见同时废止。
上海市建筑业协会
二○○七年四月
根据《上海市建设项目“白玉兰”奖(市级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
明
为了解和掌握上海市建设项目“玉兰”奖(市级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特对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解释:
一、《评选办法》第一章第五条:“市木兰奖的申请,应当通过优秀竞赛区进行评选。
”
1、各赛区应于每年3月底前制订好本赛区的全年度创优目标,报协会工程质量部备案,下半年的创
如果卓越目标有任何变化,调整后的卓越目标必须在9月底前报工程质量部备案。
2、各赛区如有第一次创优的企业和项目,需专项注明,便于协会加强对这些企业和项目提供技术服
服务和卓越指导。
3、各赛区应严格把好预选关,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和竣工的进度标准,以维护“白玉兰”奖的
品牌声誉。
二、“评选办法”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以设计图纸中的建筑总平面图和建筑总说明或立项批准为依据
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1、条状建筑因超长而设置变形缝的不论由几个单元组成,均应视作一个单位工程。
2.主(塔)楼与裙房相连,虽然可以设置变形缝,但应视为一个单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