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上市前后期和批准后临床研究中安全性数据的收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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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指南
U.S.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
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
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
2016年2月
临床/药学
行业指南
可根据下列方式获取额外副本:
对外信息办公室,药物信息部
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银泉市新罕布什尔大道10001号,Hillandale楼4楼,
MD 20993-0002
电话号:855-543-3784或301-796-3400;传真号:301-431-6353
Email:druginfo@
/Drugs/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es/default.htm
和/或
对外信息、外联与发展办公室
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银泉市新罕布什尔大道10903号,71号楼,3128室,MD 20993-0002
电话号:800-835-4709或240-402-8010
Email:ocod@
/BiologicsBloodVaccines/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Guidanc
es/default.htm
U.S.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
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物审评和研究中心(CDER)
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
2016年2月
临床/药学
目录
I.前言 (1)
II背景 (2)
III.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 (3)
A.可考虑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的临床研究类型 (4)
B.可考虑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的安全性数据类型 (5)
C.安全性数据收集的其他考量 (6)
D.应完整收集的安全性数据类型 (6)
IV.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的方法 (7)
V.申办方和FDA关于安全性数据选择性收集计划的协议 (8)
确定上市前后期和批准后临床研究中安全性数据的收集范围
行业指南1
本指南草案,当最终定稿时,将仅代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当前关于此主题的考量。本指南并未创建或赋予任何人任何特权,其实施亦不旨在约束FDA或公众。如果某种替代方法符合适用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则可应用该方法。如果您想要商讨替代方法,请按标题页列出的方式联系FDA负责本指南实施的人员。
I. 前言
本指南目的旨在帮助研究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申请人确定在上市前后期和上市后临床研究(例如III期临床试验、新适应症、长期结局的研究)期间收集安全性数据的数量和类型。本指南着重说明一种具有选择性的方法,以在后期研发期间或上市后阶段根据已经获知的药品2安全性特征收集安全性数据。何时视为选择性安全性数据进行收集以及如何维持消除无用数据收集与收集充足数据以充分确定药物安全特征之间的平衡,本指南将提供相关建议。此外,本指南为申办方提供了咨询相关FDA审核部门或多个部门的信息,确定安全性数据收集的选择性方法是否适用(见本指南第V章)。
本指南用于所有疾病(罕见病除外)药物上市前后临床研究后期的安全性数据收集(见本指南第III章)。尽管存在适用于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所有分期临床数据收集的FDA指南3,但此指南并未讨论本指南所涉及的特殊情况下选择性安全性数据的收集。因此,本指南中的建议会不同于着重与肿瘤学的指南。当出现分歧时,请使用本指南中建议。
1本指南经由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CDER)医学政策办公室和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CBER)联合编写。
2根据本指导原则的目的,除非另有规定,本文所有提到的药物或药品为药物审评和研究中心或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规定的人用药和生物制品。
3FDA行业指南,抗癌药物和生物制品-上市申请的临床数据。
注:我们会定期更新指南。为了确保您获取的是最新版本,请按网址/Drugs/Guidance 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 /Guidances/ default.htm.核查CDER指南网页。
FDA也得知本指南中的一些建议与其他地区或国家安全性数据收集的预期不一致,可能导致本指南一些临床研究中实施时产生困难。但是,我们相信本指南可为申办方提供设计和实施选择性安全性数据收集方案(如适用)的灵活性。
本指南的目的不是影响获批药物(按21 CFR 314.80和600.80要求)在上市后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以反对收集的方式),或影响研究新药申请(IND)安全性信息(按§ 312.32(21 CFR 312.32)要求)的报告4。这些报告要求仍然不变,且选择性安全性数据收集仅会以满足所有报告监管要求的方式进行。
FDA指南文件(包括本指南)一般不承担法律强制性责任。相反,指南只是说明了机构对本题目的目前看法,仅应视为一种建议,除非已经在特殊药政法规或法令要求中进行了阐明。本机构指南中使用的用语“应该(should)”表示为一些推荐或建议的事情,而不是要求。
II 背景
健全的安全性数据库对于准确评估和充分确证新药风险十分重要。因此,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收集了大量的安全性相关数据,以确定一种药物的安全性特征。申办方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安全性相关数据以及关于药品安全性特征的信息,逐渐发展为安全性数据集。在药物研发早期收集了全面的安全性数据,包括重要的全部不良事件。在上市前研发或批准后研究或临床试验后期,可采用选择性方法收集已通过早期数据收集明确特征的常见的非严重不良事件。例如,如果已收集了100名患者的安全性数据,结果表明药物治疗组报告了17%的头痛,安慰剂组报告了10%,在大型III期试验数千名其他患者中收集相似的数据仅能最低限度的改善此数值,并且需要利用大量资源而未提供重要的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限收集安全性数据更为适用。
4FDA最终原则讨论了更具有选择性的使用IND安全性报告的原理(人用药品和生物制品研究新
药安全性报告以及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安全性报告要求(75 FR 59935,2010年
9月29日))。
行业和研究者指南、IND和BA/BE研究的安全性报告要求也讨论了FDA关于报告可解读并对药
物安全性特征有意义的信息的考量(IND是指研究新药申请;BA和BE是指生物利用度/生物等
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