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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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报批稿
前言 (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 (4)
3.1通用定义 (5)
3.2结构 (5)
3.3计量特性 (7)
3.4示值与误差 (8)
3.5影响量和参考条件 (9)
3.6试验 (9)
3.7缩写和符号 (10)
4产品型号规格 (10)
4.1型号 (10)
4.2规格 (10)
5要求 (10)
5.1计量要求 (10)
5.2技术要求 (12)
5.3电子衡器的要求 (16)
6测试方法 (18)
6.1静态称量测试 (18)
6.2自动称量测试 (18)
6.3检查和试验 (20)
7型式评价 (20)
7.1文件 (20)
7.2通用要求 (21)
7.3模块 (21)
7.4检验规则 (22)
8出厂检验 (22)
8.1检验规则 (22)
8.2检验项目 (22)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2)
9.1说明标志 (22)
9.2包装标志 (23)
9.3包装 (23)
9.4运输 (24)
9.5贮存 (2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型式评价的测试程序 (24)
A.1文件的检查 (24)
A.1.1文件(7.1) (24)
A.1.2结构与文件的比较(7.1) (24)
A.2性能的检查 (24)
A.3通用试验要求 (24)
A.3.1电源 (24)
A.3.2置零 (24)
A.3.3温度 (24)
A.3.4恢复 (25)
A.3.5预加载荷 (25)
A.3.6试验标准(6.2) (25)
A.4试验程序 (25)
A.5计量试验 (25)
A.5.1物料试验要求 (25)
A.5.2物料试验步骤(6.2.1,A.9) (27)
A.5.3预热(5.3.2.5) (27)
A.5.4置零(5.2.8) (27)
A.6其他功能 (28)
A.6.1平衡的稳定性试验(5.2.2.10) (28)
A.6.2指示和打印装置的一致性(5.1.6) (29)
A.6.3自动操作模式的调整(5.2.2.7) (29)
A.6.4器件和预置控制的保护(5.2.3) (29)
A.6.5称量结果的指示(5.2.4) (29)
A.6.6交流供电断电后总数的保持(5.3.2.7) (29)
A.6.7直流电源或电池供电的电压变化(5.3.2.8) (29)
A.6.8零点偏移锁定(5.2.8.3) (29)
A.7影响因子和干扰试验 (29)
A.7.1概述 (29)
A.7.2模拟器要求 (30)
A.7.3影响因子试验 (30)
A.7.4干扰试验(5.3.1.2) (35)
A.8量程稳定性试验(6.3.3) (42)
A.9现场试验步骤 (43)
A.9.1概述 (44)
A.9.2控制衡器 (44)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OIMLR107:2007章条编号对照及技术性差异和原因 (46)
前言
本标准是修改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107号国际建议OIMLR107-1:2007《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Discontinuoustotalizing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s)2007(E)版(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OIMLR107-1:2007重新起草。
在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OIMLR107-1:2007章条编写的对照一览表。
OIMLR107:2007是一个计量规程,其编写方式及部分内容并不适合本标准采用。
为此,本标准在编制时,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的有关规定做了如下修改:
1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2增加了第4章产品“产品型号规格”的内容。
3增加了第5.2.9条“承载器”的要求。
4增加了第5.3.3条“安全性要求”的要求。
5增加了第5.3.4条“称重传感器”的要求。
6增加了第5.3.5条“称重显示控制器”的要求。
7删除OIMLR107:2007第5章“计量控制”中“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验”的相关内容。
8增加了第8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9增加了第9章“出厂检验”的内容。
10删除了OIMLR107-1“附录A”中的第A.2条“首次检定的检查”。
11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在标准正文中所涉及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
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朝霞、徐剑、刘允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累计料斗秤,以下简称衡器)的要求、测试方法、型式评价、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料斗式承载器,通过把一批散料分成分离载荷,依次称量每份分离载荷的质量,累计称量结果,并将分离载荷卸出的衡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衡器:
——“动态称量”式衡器
——通过预置的恒定载荷的质量与称量循环次数的乘积来对散料进行累计的衡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ISO780:1997)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tIEC60068-2-1:1990)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dtIEC60068-2-2:1974)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方法(idtIEC60068-2-78:2001)
GB/T2424.1-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高温低温试验导则(idtIEC60068-3-1:1974)
GB/T2424.2-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湿热试验导则(idtIEC60068-3-4:2001)
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7551称重传感器
GB/T7724称重显示控制器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4249.1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T14250衡器术语
GB/T15395电子设备机柜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14.2-2005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工作条件第2部分动力(idtIEC60654-2:1979)
GB/T17626.1-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idtIEC61000-4-1:2000)
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2:2001)
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3:2002)
GB/T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4:1995)
GB/T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5:1995)GB/T17626.6-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IEC61000-4-6:1996)
GB/T17626.11-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11:1994)
GB/T18039.5-2003电磁兼容环境公用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度及信号传输的电磁环境(idtIEC61000-2-1:2003)
GB/T21437.2-2008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idtISO7637-2:2004)
QB1563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QB/T1588.1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2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3轻工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QB/T1588.4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OIMLR76非自动衡器
ISO7637-3:2007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3部分:除电源线以外的其它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
ISO16750-2:2006道路车辆电气和电子装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载
3 术语
本标准的术语采用GB/T14250中的定义。
以下术语的解释仅适用于本标准。
3.1 通用定义
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累计料斗秤)discontinuoustotalizingautomaticweighinginstrument (totalizinghopperweigher)
把一批散料分成不连续的载荷,依次称量每份不连续载荷的质量,累计称量结果,并将不连续载荷卸出的一种自动衡器。
注:在本标准中,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简称“衡器”。
控制衡器controlinstrument
用于确定被测衡器的动态试验(或物料试验)中,被测载荷(物料)的约定真值(参考值)的非自动衡器。
控制衡器可以是:
——与被测衡器分开的另外的一台独立衡器,称作分离式控制衡器;
——若被测衡器具有静态称量模式,被测衡器本身也可作为控制衡器,称作集成式控制衡器。
计量相关metrologicallyrelevant
影响称量结果或任何其它主要指示的衡器的任何装置、模块、部件、元件、功能或软件均可被认为是计量相关。
3.2 结构
本标准中,术语“装置”用来完成某一特定功能的任何手段,而不考虑实现机理。
例如,通过一个机械装置或一个按键启动某一操作;装置可以是衡器的一个小部件或主要部件。
主要装置
承载器loadreceptor
衡器中用于接受载荷的部件。
载荷传递装置load-transmittingdevice
衡器中将作用于承载器上的载荷所产生的力传递到载荷测量装置的部分。
载荷测量装置load-measuringdevice
衡器中借助平衡装置(用于平衡载荷传递装置传递过来的力)以及显示器或打印装置等,用来测量载荷质量的部件。
数字装置digitaldevice
只执行数字功能并提供数字输出或显示的的电子装置。
例如:打印机,远程指示器,终端,数据存储装置,个人计算机。
累计装置totalizationdevice
计算依次称量并卸出的载荷的总量的装置。
置零装置zero-settingdevice
当承载器上无载荷时,将示值调整到零点的装置。
非自动置零装置non-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靠操作人员将示值调整到零点的装置。
半自动置零装置semi-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给一个手动指令后,即能将示值自动调至零点的装置。
自动置零装置automaticzero-settingdevice
无需操作人员干预,即能将示值自动调至零点的装置。
初始置零装置initialzero-settingdevice
在衡器接通和使用之前,即能将示值自动调至零点的装置。
初始置零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20%。
零点跟踪装置zero-trackingdevice
自动地将零点示值保持在一定界限之内的装置。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范围应不大于最大秤量的4%。
打印装置(打印机)printingdevice(printer)
产生称量结果的打印件的装置。
空气密闭系统air-enclosedintegratedsystem
衡器的安装具有适当的安全性和粉尘控制作用。
模块module
衡器中完成一种或多种特定功能的可识别部件,并且可以按照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计量和技术要求进行单独评价。
衡器的模块服从规定的衡器局部误差限的要求。
注:典型的衡器模块为:称重传感器、称重指示器、模拟或数字数据处理装置、称重模块、远程指示器、终端等。
称重传感器loadcell
考虑了使用地重力加速度与空气浮力影响后,通过把被测量(质量)转换成另一个被测量(输出信号),来测量质量的力传感器。
注:配备了包括放大器、模数转换器(ADC)和数据处理装置(可选)等电子器件的称重传感器称为数字式称重传感器。
称重指示器indicator
对称重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可能进行模拟量到数字量的转换,并进一步处理此数据,同时以质量为单位显示称量结果的衡器电子装置。
模拟数据处理装置analogdataprocessingdevice
对称重传感器的输出信号进行模拟量到数字量的转换,并进一步处理此数据。
并且无需显示这些数据,而是通过一个数字接口来提供数字格式的称重结果的衡器电子装置。
它可以带有一个或多个的键(或鼠标、触摸屏等)来操作衡器。
数字数据处理装置digitaldataprocessingdevice
进一步处理数据,并且无需显示这些数据,而是通过一个数字接口来提供数字格式的称重结果的衡器电子装置。
它可带有一个或多个键来操作衡器。
称重模块weighingmodule
包含所有机械和电子装置(即:承载器、载荷传递装置、称重传感器、模拟数据处理装置或数字数据处理装置)、但不包括用于显示称重结果的衡器的部件。
它可以有多个装置来进一步处理(数字的)数据并操作衡器。
远程指示器remotedisplay
一种远距离显示衡器的主要指示和/或次要指示的辅助显示器。
软件
法定相关软件legallyrelevantsoftware
属于衡器或模块的程序、数据和型式及装置特定参数,并能定义或执行受法定管理的功能。
法定相关软件的例子有:最终测量结果,如毛重、净重和皮重/预置皮重(包括小数点符号和单位),称重范围与承载器(如过多个承载器同时在使用)的识别和软件识别。
法定相关参数legallyrelevantparameter
受法定管理的衡器或模块的参数。
应区分下面法定相关参数的类型:型式特定参数和装置特定参数。
型式特定参数type-specificparameter
带有数值的法定相关参数,仅取决于衡器的型式。
它们是法定相关软件的一部分,是在衡器的型式批准时确定的。
型式特定参数的例子有:用于重量计算、稳定度分析或价格计算和化整、软件标识的参数。
装置特定参数device-specificparameter
带有一个取决于特定衡器的值的法定相关参数。
装置特定参数包括标定参数(如:量程调整、其他调整或修正)和配置参数(如: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计量单位等)。
其调整和选择只在衡器的专用操作模式下进行。
装置特定参数可分为应当受保护的和可以由授权人访问的参数。
软件标识softwareidentification
一个可读的软件序列号且与该软件有密不可分的对应关系(如:版本号、校验和)。
数据存储装置datastoragedevice
一种数字数据处理装置,用于存储称重结果,用于事后数据复现或与法定相关目的的数据处理。
接口interface
能够使信息在衡器和模块之间自动传递的电子的、光学的、无线的或者其它硬件和软件接口。
用户接口userinterface
能够使信息在用户和衡器或者衡器的硬件或着软件之间传递的接口,如开关、键盘、鼠标、指示器、监控器、打印机、触摸屏。
保护接口protectiveinterface
一种接口(硬件和/或软件),只允许数据传入衡器、模块或电子元件的数据处理装置中,而不能:——显示那些未经明确定义而可能被当作称量结果的数据;
——伪造已显示过的、已处理过的或已存储过的称量结果或原始指示;
——调整衡器或改变任何调整因子。
3.3 计量特性
分度值scaleinterval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下述值:
——对于模拟指示,系指相邻两个标尺标记所对应的值之差;
——对于数字指示,系指相邻两个示值之差。
累计分度值(d t)totalizationscaleinterval(d t),
总累计装置或部分累计装置以质量单位表示的两个相邻示值的差值。
控制衡器分度值(d)controlscaleinterval(d)
控制衡器的显示器的分度值。
称量周期weighingcycle
称量操作按下述程序完成一次操作过程:
——把载荷送到承载器上(或中);
——作单次称量操作;
——将一次分离载荷卸出。
自动称量范围automaticweighingrange
衡器最小秤量到最大秤量之间的范围。
最大安全载荷(Lim)maximumsafeload(Lim)
衡器所能承受的,不致使其计量性能发生永久改变的最大静载荷
超载overload
承载器上大于Max+9dt的载荷。
3.3.1
最终称量值finalweightvalue
当衡器完全处于静止和平衡时得到的称量值。
此时没有干扰作用于衡器。
注:这一定义只适用于静态称量,不适用于动态称量。
稳定平衡stableequilibrium
当将衡器指示器件偏离平衡位置,并自由而无扰动地释放时,它将返回原来的平衡位置或在其附近摆动的一种平衡。
或者当衡器指示值充分接近其最终称量值时,达到的稳定平衡。
最小累计载荷(∑min)minimumtotalizedload(∑min)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量,衡器的累计值低于该值时就有可能超出规定的相对误差。
非自动(静态)操作non-automatic(static)operation
用于试验目的的静态称量模式。
耐久性durability
衡器在规定的整个使用周期内保持其性能特征不变的能力。
动态称量weighing-in-motion
在称量过程中,被称载荷与承载器之间具有相对移动的称量方式。
型式评价patternevaluation
为确定衡器的型式是否予以批准,或者是否应当签发拒绝批准文件,而对该衡器型式进行的一种检查和试验。
3.4 示值与误差
衡器的示值indication(ofameasuringinstrument)
衡器所提供的一个量值。
注:“指示器”、“示值”或“指示部件”既包括显示也包括打印。
主要指示primaryindications
符合产品标准和相关规程要求的示值、信号和符号。
次要指示secondaryindications
主要指示之外的示值、信号和符号。
指示方式methodsofindication
模拟示值analogindication
可以用分度值的分数,来评定平衡位置的示值。
数字示值digitalindication
由一串排列数字组成标尺标记,不允许用分度值的分数来内插值的指示。
累计显示器totalizationindicatingdevice
指示经过称量并卸出的连续载荷总量的装置。
主累计显示器principaltotalizationindicatingdevice
指示经过称量并卸出的连续载荷总量的装置。
该显示器在自动操作过程中,不能被使用者重设为零。
部分累计显示器partialtotalizationindicatingdevice
显示一定时间内输送载荷质量的装置。
辅助累计显示器supplementarytotalizationindicatingdevice
显示相当长的运行时间内输送载荷质量的显示装置。
其分度值大于主累计显示器的分度值。
控制显示器controlindicatingdevice
用于控制目的,能够作为控制衡器使用来称量分离载荷的显示器。
读数
简单并列读数readingbysimplejuxtaposition
无需经过计算,只需把给出称量结果的相邻数字进行简单的并列,即可获得称量结果的一种读数。
读数总不准确度overallinaccuracyofreading
模拟指示衡器的读数总不准确度,等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由几个观测者读取同一示值的标准偏差。
误差
(示值)误差error(ofindication)
衡器称量的示值与约定真值之差。
数字示值的化整误差roundingerrorofdigitalindication
数字示值与衡器以模拟示值给出的结果间的差值。
固有误差intrinsicerror
在标准条件下确定的衡器的误差。
初始固有误差initialintrinsiceerror
衡器在性能测试和量程稳定性测试之前确定的固有误差。
增差fault
衡器的示值误差与固有误差之差。
注1:原则上讲,增差是由于存储在衡器中的数据或经过衡器的数据产生的不应有的变化所引起的结果。
注2:从定义可以看出,本标准中“增差”是一数字值。
显著增差significantfault
大于1d t的增差。
下述增差不被认为是显著增差:
——在衡器或其校验设施中,同时发生的又相互独立的原因引起的增差;
——不可能进行任何测量的增差;
——由示值瞬间变动引起的暂时性增差,这种变动无法作为测量结果解释、存储或传送;
——严重到势必被关注测量结果的人员所察觉的增差。
量程稳定性spanstability
在整个使用周期内,衡器将最大秤量示值与零点示值之间的差值,保持在规定极限之内的能力。
最大允许误差(MPE)maximumpermissibleerror(MPE)
对于给定衡器,其规格、校准等允许误差的极限值。
3.5 影响量和参考条件
影响量influencequantity
不属于测量对象、但却对称量结果有影响的量。
注:影响量不影响已经称量的载荷的实际质量但影响衡器的(称重结果的)示值。
影响因子influencefactor
一种影响量,其值处于衡器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之内。
干扰disturbance
一种影响量,其值处于本标准规定的极限之内,但处于衡器规定的额定操作条件之外。
额定操作条件normaloperatingconditions
设定影响量数值范围的使用条件,在这个范围内使用时,衡器的计量特性将处于本标准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之内。
标准条件referenceconditions
为保证称量结果能有效地相互比较而设立的一组影响因子的特定值。
额定称量条件normalweighingconditions
衡器规定的条件,包括物料型式、操作的地点和方法等。
3.6 试验
物料试验materialtest
在完整的被测衡器上,使用衡器预期称量的物料对其整机所进行的一种试验。
模拟试验simulationtest
在衡器整机或局部上所进行的模拟其在称量操作中所执行的某一功能的一种试验。
性能试验performancetest
为证实被测衡器(EUT)能否执行预定功能所做的测试。
量程稳定性试验spanstabilitytest
检验被测衡器(EUT)在经过一个使用周期后能否维持其性能特征的一种试验。
3.7 缩写和符号
符号含义
I 示值
I n第n个示值
L 载荷
△L 到下一闪变点的附加载荷
P I+1/2e-△L=化整前示值
E I-L或P-L=误差
E% (P-L)/L%
E0零点误差
d 实际分度值
pi适用于独立测试衡器模块的最大允许误差(MPE)的系数
MPE 最大允许误差
EUT 被测衡器
sf 显著增差
Max 衡器的最大秤量
Min 衡器的最小秤量
U nom 衡器标记的额定电压值
U max衡器标记的电压范围的最高值
U min衡器标记的电压范围的最低值
V min最低操作速度
V max最高操作速度
DC 直流电源
AC 交流电源
4 产品型号规格
4.1 型号
按QB1563编制,制造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
4.2 规格
衡器的规格以最大秤量或额定流量表示。
以最大秤量表示时,单位为g、kg或t,以额定流量表示时单位为kg/h、t/h或m3/h。
5 要求
5.1 计量要求
5.1.1 准确度等级
衡器分为四个准确度等级:
0.2、0.5、1、2
准确度等级应按照5.1.2中的最大允许误差规定,并按照8.1.2中要求在衡器上标记。
准确度等级应按照预期的用途,如被称物料种类、安装方式和第7章规定的其他操作条件。
注:对于特定用途,可按相关标准规定确定准确度等级的使用。
5.1.2 最大允许误差
5.1.2.1 自动称量
每个准确度等级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为表1中的对应值,其值应化整到最接近的累计分度值上。
最大允许误差应用于不小于最小累计载荷的载荷。
(见5.1.5示例)
5.1.2.2 静态称量
级级
5.1.2.3 影响因子
数字示值和打印结果应用化整误差进行修正,其误差应按至少为0.2d t来确定。
5.1.3 分度值形式
显示器和打印装置的分度值形式应是1×10k,2×10k或5×10k,“k”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5.1.4 累计分度值(d t)
累计分度值应:
a)不小于最大秤量的0.01%,和
b)不大于最大秤量的0.2%。
5.1.5 最小累计载荷值(∑min)
最小累计载荷应不小于:
a)在自动称量的首次检定中的最大允差和累计分度值d t相等的载荷值,和
b)最小秤量(Min)。
衡器:准确度等级=0.5
最大秤量Max=1000kg;
最小秤量Min=200kg;
累计分度值d t=0.2kg;
按照5.1.5a):∑min≥400xd t=400x0.2kg=80kg,
按照5.1.5b):∑min≥Min=200kg。
因此,本例中最小累计载荷的值是200kg。
5.1.6 指示和打印装置的一致性
对于给定载荷下,具有具有多种显示器提供的示值之间的差值:
——对于数字指示和打印装置应为零;
——对于模拟装置,自动称量时应不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1.7 影响因子
5.1.7.1 温度
5.1.7.1.1 温度范围
衡器应能在-10℃至+40℃之间符合其计量与技术要求。
然而,根据本地环境条件,温度范围的限值可不同于上面的规定,但其温度范围应至少等于30℃,
5.1.7.1.2 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
环境温度变化5°C时,零点或接近零点的指示值应在一个累计分度值(d t)内。
5.1.7.2 电源
当供电电压以额定电压U nom(如果衡器上只标记了一个电压)为基准变化、或者在电压的上限和下限范围(衡器标记了U min,U max)内变化时,衡器应符合相应的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交流(AC)电源:下限为0.85xU nom或0.85xU min,上限为1.10xU nom或1.10xU max;
——直流(DC)电源:下限为最小操作电压,上限为1.20xU nom或1.20xU max;
——电池电源(无电源连接):下限为最小操作电压,上限为U nom或U max;
——12V或24V道路车辆电池电源:下限为9V(12V电池)或16V(24V电池),上限为16V(12V 电池)或32V(24V电池);
注:最小操作电压值定义为衡器在自动切断之前最低的可能操作的电压。
电池操作和直流电源供电的衡器,当电压值低于制造商规定的值时,要么继续正常运行,要么不显示任何质量值。
5.1.8 计量单位
衡器使用的质量单位:克(g)、千克(kg)、吨(t)。
5.2 技术要求
5.2.1 使用适用性
衡器的设计应满足相应的操作方法和被称量的物料,结构应设计合理以保证计量特性。
5.2.2 操作安全性
5.2.2.1 欺骗性使用
衡器不应具有可能引起欺骗性使用的性能。
5.2.2.2 偶然故障和失调
衡器的制造应保证当控制元件出现偶然故障或失调应不产生可能干扰其计量性能的明显的影响。
5.2.2.3 承载器的卸空
衡器承载器的设计和操作应保证在一个称重周期内,卸料后,遗留在承载器上的载荷量的任何变化不会对称量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5.2.2.4 过载和最大安全载荷,极限
在一个称重周期内,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物料流量的变化或突然增加时,衡器的设计和操作应不影响任何载荷的称量结果:
a)超过最大安全载荷;和/或
b)超载。
5.2.2.5 自动称量条件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操作应中断、打印停止或标记明显的警告,并发出报警信号。
a)过载,超过每次称量范围的最大秤量(Max)9d t;
b)如果不是最后分离载荷的处理,称量并卸出的载荷的数值小于最小秤量(Min)时。
5.2.2.6 作为非自动衡器使用
衡器作为非自动衡器使用时应
——装有能够中断自动操作和动态称重的非自动操作的装置;
——符合6.2.2的要求;
——符合OIMLR76-1非自动衡器的要求。
5.2.2.7 操作调整
在自动称量操作期间,除了象5.2.2.5和6.2.3试验期间的称量循环的中断外,一般不能进行操作调整和显示器的重置。
5.2.2.8 控制
除非在操作期间,所有显示都不可能,所设计的控制一般不能停在特定设计外的位置。
应在键盘做出明确的标记。
5.2.2.9 除尘
除尘器的操作不能影响测量结果。
5.2.2.10 静态称量的稳定平衡
衡器每次单独称量试验的打印、打印值不应超过最终称量值的1d t,显示不大于两个相邻值,置零装置的置零操作符合5.2.8.1的相关准确度要求
本条件只对单次单独称量试验有效而不适用于成组试验。
5.2.2.11 自锁
自锁将防止并指示规定工作条件之外的操作,自锁用于:
——最小操作电压(5.1.7.2)
——最大安全载荷(5.2.2.4)
——置零(5.2.8.3)
——自动操作(5.2.2.5)
5.2.3 元件、接口和预置控制的安全
5.2.3.1 概述
元件、接口、软件装置和预置控制应遵从法制要求,装有保护装置或进行密封,不能被用户调节和移动。
当被密封时,有可能需将外壳进行封缄。
封缄应在任何情况下都容易接近。
衡器的所有部件都应进行安全保护,从而防止受到可能出现的、影响计量特性的操作。
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3.2 安全保护方式
a)仅允许授权人员使用,如以代码(键盘口令)的方式或特殊装置(按键等)方式进入,代
码必须可以改变;
b)至少需要记忆最后的登录,并且必须能够进入和显示这一信息;这一记录至少包括10次最
近的访问和改变、数据和识别授权人员登录的方式(见上面所述);如果不存在最后登录
的信息被以后的登录信息复写,应确保最后登录的可追溯信息至少保存两年;如果有可能
记忆多于一次登录的信息和准许新记录需先删除以前的登录,则需删除最老的记录;
c)根据5.2.6的要求,软件功能应是安全的以免受到有意的、无意的和意外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