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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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奖惩制度
第一篇:门店奖惩制度
零售门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20-200元。
1、接待顾客主动、热情;介绍商品实事求是,满足顾客选择,百拿不厌。
熟悉商品性能,能针对顾客的需要及性别、年龄等情况,帮助顾客挑选商品,推荐连带商品,为顾客排忧解难,受到顾客来信或意见薄(书面)表扬,情况属实。
2、对特殊顾客(伤残、老年、重病、外地顾客等),主动送货上门或代客邮寄(以药房送货、代客邮寄或值日日记记录为准),受到顾客好评,情况属实。
3、对暂缺商品作好缺货登记,待货到后及时通知顾客,受到顾客好评;对于脱销原因有分析记录(以缺货登记薄和值日日记记录为准)。
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和企业正当利益,按公司规定做好退换货工作和妥善解决顾客反映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意见或投诉。
5、为零售工作促销增效,减少商品损耗,降低费用,所提合理化建议(书面)被采纳,取得较好效果;
6、正确执行零售工作规范及企业规章制度,而受到辱骂、推拉、扭扯、恶意敲诈等,能始终保持理智态度,维护企业声誉,未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属实。
(二)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1、药房专(兼)职质检员要会同药房仓管员把好来货商品验收关。
商品验收记录完整、规范,确保不符合规定或质量有问题的商品,不得进入药房销售。
在来货商品验收中,每发现一个假劣药品,奖励100元。
2、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对药房经营的商品要做到勤进快销,
在经营中发现有不合格商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柜并上报公司处理。
对做得好的药房,视情况奖励20-200元。
3、特殊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和管理;饮片配方严格按程序操作。
对医院医生开具毒、麻等特殊药品超剂量和医生未按配伍禁忌要求开具的处方及调剂员调配处方出现差错,药房员工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差错),能及时纠正。
根据情况,奖励20-100元。
(三)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1、在营业埸内拾金不昧,(以药房失物认领登记薄或值日日记记录为准),小件物品给予表扬,贵重物品根据价值大小,事迹突出情况奖励20-200元。
2、同坏人环事作斗争,为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集体利益不受损失,情况属实,根据事迹及挽回损失情况,奖励100-2000元。
3、受到上级公司、报刊、电台表扬,情况属实,根据事迹突出程度和受表扬级别(区、市、国家级),奖励100-500元。
4、受到电视台、各级政府及政府监管部门表彰、奖励,视影响范围情况和受表彰、奖励级别(区、市、国家级),奖励200-2000元。
5、被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监管部门授予文明单位(店)、文明示范店、信得过单位(店)、无假货示范店,放心药店等,根据授予级别(区、市、国家级),奖励500-2000元。
二、惩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元-20元。
1、上班时仪表不端庄,衣着不整齐,未穿统一工作服、帽。
2、上班不佩证或不按要求佩证,乱佩戴他人证章。
3、坐着或背着接待顾客;前趴柜、后靠架;将手插入裤兜,面对顾客打“哈欠”、“喷嚏”;在柜台内梳头、化妆、修指甲、掏耳鼻等。
4、在营业厅内看报、听耳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工作时间干私活,吃零食;在柜台内用餐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20元-100元。
1、未经同意擅自将商品堆放在营业大厅、店堂内;药店库房堆码的商品,不按规定堆码,私人物品混杂其中,明显脏、乱、差。
2、未经许可在药房乱拉电线、广告、标语、横幅,乱设灯箱,在墙上乱贴标语、广告等,影响店堂整洁、美观;对卫生责任区未按规定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彻底等。
3、橱窗、货柜、货架、收银台内外脏、乱,商品陈设不美观、不整齐,有空柜、空架。
4、开架销售的商品不及时补货或顾客抽心后不及时补装回的。
5、私人物品(如提包、茶杯、饭盒、衣物等)存放在货柜、货架或柜内明显处。
营业用具、办公用具、清洁用具乱搁乱放。
6、为促销设摊出售商品,不规范、不整洁,经提出后仍未整改或擅自允许他人在店堂范围摆摊设点。
7、未张贴“营业时间”,店堂内未挂药品经营合法证照、服务宗旨、服务公约;未设置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和对外公布监督电话。
(三)对下列不规范的行为,视情节分别罚款。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20-100元。
1、擅让亲友(包括小孩)及闲杂人员进入药房柜台内或仓库逗留、玩耍等。
2、计量器具未定期校正,出现销售商品计量不足(超过国家规定的计量允差标准),引起顾客意见。
3、未执行“一货一签”或价签不醒目,书写不工整、不规范(使用同音字或错别字),出现脏乱、残损;价签未做到品名、产地、规格、价格、物价已核五齐全。
4、递拿商品乱扔、乱丢,应包扎的商品不包扎或包扎不牢,引起顾客意见。
5、开架销售的商品被顾客抽心后不及时补装回,被顾客举报,引起顾客意见的。
6、计价不准确;错开、漏开销售发票(凭证);随意支使顾客去调换零钞;收、找货款未当面清点,引起顾客意见。
饮片配方及售药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及复核。
7、未按规定做每日商品台帐(卡);商品台帐(卡)、货不符;未按规定盘点;工作交接未按规定复点帐(卡)、货。
8、无药房值日日记(记载当日销售情况,好人好事,差错等),对当天的工作情况无记录。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200元
1、违反柜台纪律、工作时间脱岗办私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调换工作班次。
2、在营业时间内,以上货、查货、点款、数票、制表等为由而怠慢顾客,因顾客多次挑选出现厌烦情绪,对顾客态度冷淡、生硬、使用不文明语言,引起顾客意见。
3、酒后上班;在营业厅、库房吸烟。
4、商品销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或未按规定保存(保存至商品销售一年以上,应不少于两年)。
5、有货不售或人为脱岗而无人售货(开架售货除外)。
6、顾客又需要,分公司或配送中心或配送分中心又有货,却因进货不及时而出现人为断档。
7、具有代客熬药,代客加工等服务项目的门市,无故拒绝顾客熬药要求,引起顾客投诉或意见的。
8、上柜商品未做到“先进先出”,人为地造成过期失效或霉烂变质。
9、内部员工在工作时间因故发生矛盾,不听劝阻,引发争吵、抓扯,或向领导无理取闹,未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10、不论何种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吵架,能主动赔礼道歉,未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
11、销售商品不检查商品质量,不复点商品数量,而出现差错,引起顾客投诉或意见。
12、对需要退换货的顾客,不作耐心解释,未按公司规定做好退换货工作而引起顾客意见或超出退换货规定,却擅自调换商品。
13、药房与药房间相互借(调)货销售,有关借(调)货凭证未按规定保存。
14、顾客来信或在意见薄书面批评,情况属实的。
15、动用或侵占顾客遗留物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其它违反零售工作规范,引起顾客意见的行为。
C.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负责人、当事人分别罚款200-1000元;,情节较重的,另撤消药房主任、柜(组)长职务,当事人作下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按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制度》给予处罚。
1、未经公司批准,随便缩短或调整营业时间。
2、药房销售款及备用金与私人现金混存(混存现金照违法所得处理)的。
3、药房当天营业款未按规定存入银行或上缴财会部门;余款、发票、印章等未存放入保险柜,出现钱、票、印章丢失或短少;营业款长款存入私人账户。
4、动用、挪借销售款,私用商品等。
5、销售商品收取现金不开票,乱开票,不入帐;私分商品、私分非法所得。
6、不论何种原因与顾客发生顶撞、吵架造成不良影响,或与顾客打架、斗殴;内部员工在营业厅打架、斗殴。
7、偷拿、调换商品。
8、未经许可,私自出售广告位,私自与厂、商签订促销协议。
9、未经许可,私自为他人(单位或私人)代销商品或直接向厂(商)家借货销售或到中药材市场采购中药材及土杂贵细等自购自卖商品的行为。
10、私接厂家促销费。
11、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假公济私,造成恶劣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
12、受到政府监管部门、报刊、电台、电视台批评,经查核属实的。
13、其它违反零售工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
(四)、有下列情况者,视情节分别罚款。
1、商品验收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商品验收把关不严,而让不符合规定或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进入药房销售,罚款50-100元。
2、对不同性质的药品,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内服药,一般药与易串味药,品种和外包装易混淆的品种等未按规定分类陈列或无标志,罚款100-200元。
3、拆零商品未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未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药品未在包装袋上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罚款100-200元。
4、明知商品不合格,而继续销售不符合规定和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罚款200-500元。
5、未按调价通知,及时填写商品增值、减值表,调整商品帐务;未按调价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新价。
6、掺杂、掺假、混等、混级,以次充好,擅自提级、提价、短斤少两等情况,罚款200-500元。
7、擅自更改药品处方剂量和配伍,引起顾客投诉或意见的,罚款200-500元;引起的药事纠纷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8、饮片配方出现多配、少配、漏配、错发,造成不良影响,引起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能主动及时纠正差错,未给企业造成大的不良影响,可从轻处罚)罚款100-500元。
情节严重者,另给当事人(或主要责任人)行政处罚。
9、未严格执行公司特殊药品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毒性、麻醉等特殊药品未设专柜、未上锁、无专帐、专人管理;毒、麻等特殊药品未凭医疗单位医生处方配售,超剂量配售,记录处方及证明未按规定收存,罚款100-500元。
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按公司《经济损失赔偿制度》给予处罚。
10、上班时间违规上网者,罚款1000元。
(五)对违反《零售工作规范》及企业规章制度的药房及员工,可由公司营运部门填发罚款通知单。
药房及员工收到罚款通知单后一
周内将罚款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凡逾期不交者,加倍罚款。
财务部门要设专帐管理,用于优质服务奖励开支。
(六)对个人处罚,在一个月内,第一次照规定处罚,第二次则加倍处罚,连续第三次时,则作待岗处理。
(七)对药房的处罚,在半年内,第一次照规定处罚,第二次则加倍处罚,连续第三次时,除取消其年终考评资格外,药房负责人调离领导岗位。
第二篇:门店管理及奖惩制度
门店管理及员工奖惩制度
一、门店订货
门店检查店内库存及销售确定订货需求——订单数据上传总部及物流部——物流部制单员给采购部发订单采购——采购完毕物流对配送到各门店商品进行分拣——分拣完后物流配送到各门店——门店收货验收。
订货量计算原理:“平均销售量×1.5倍+最低库存-实际库存”
1.5倍率可以自行调整,视季节和销售变化趋势而适当调整,最低库存由总部制定后下发到门店系统中
二、门店到货验收流程
物流配送人员将商品配送到店——便利店收货人员清点货物(数量、品种、规格、品质)——与订单进行比较、核实是否一致——如与订单量、品种、品质不符可拒收——店内相关人员在验收确认后在验收单(送货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门店留一份,一份物流配送人员带回物流部,一份交财务核算。
收货原则:未订不收、多送不收。
核对商品:商品名称、商品规格、商品数量、生产日期。
供应商送货单:必须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填写单据。
必须保证物流部的送货单上每一联都有门店收货人签名。
门店收错货、验错货:及时与物流部联系,调整。
特殊情况下出现断货:门店可以电话紧急联系物流部让其补货,补货要有补货申请单。
三、销售管理
1、执行公司下达的销售计划,店长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店铺销售计划及月销售计划,保证各项销售计划的完成,制定各部门的各项绩效激励制度,将计划落实到各店,与员工的绩效挂钩,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损耗的控制
对于店内的商品(生鲜)一定要有相应的保鲜措施降低商品损耗。
五、门店处罚条例
1、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反规定给以尽力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若主管部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2、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凡遇供货商来货(或进货),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
过期商品及报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由区域所有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4、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已经发现,给以此商品10倍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求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买错商品价钱,谁出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数钱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5、损坏任何设施(打价枪,条码称等等)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6、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玻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吧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次)。
王磊
2016年3月25日
第三篇:关于门店
关于门店(二手房部)管理制度
关于门店(二手房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编制设置
1、门店编制设置
主管1 人
文秘3人
业务12人
2、写字楼内部门编制设置
主管1人
文秘1人
业务员4人
二、门店(或写字楼内部门)员工工资构成1、底薪标准
主管:底薪1500+店面应得利润的60%提成文秘:底薪1000+业绩提成业务员:底薪800+业绩提成文秘和业务员工资实行自愿选择的方式,可以选择有底薪加业绩提成的工资,也可以直接选择无底薪业绩提成的工资形式;两种工资形式中业绩提成标准有明显差异,公司提倡员工与公司同甘苦,鼓励员工多劳多得。
2、底薪控制原则
主管或经理要合理使用门店(写字楼内部门)基本编制配置,公司只核发标准配置内员工底薪,超过标准配置员工底薪由主管或经理自行解决。
有底薪文秘和业务员连续两个月没有业绩,第三个月停发底薪;连续三个月业绩累计达到1.5万元,第三个月有底薪,而第四个月没有底薪,依此类推。
三、关于主管和业务经理待遇
1、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门店的主管,经公司考核可以任命一名业务经理,业务经理所直接管辖部门达到4个时,业务经理可以脱产。
2、业务经理的底薪2000元,超过2个部门时,每增加一个部门,
底薪增加500元(领导底薪);提成是直接所管辖店面(部门)应得利润的30%。
3、业务经理在所辖部门少于4个时,经理必须兼其中一个店的主管。
4、经理所辖店面,其中有连续两个月没有利润,公司停发,该经理的店面领导底薪500元,该店面取得利润一个月后,公司恢复经理对该店面的500元领导底薪。
5、主管任职的部门,连续两个月没有利润,公司提出业绩不良的警告;连续三个月没有利润,自第四个月停发该主管底薪;第四个月仍然没有利润,该主官必须引咎辞职,公司另外任命主管。
新主管必须在三个月内实现部门盈利,新主管仍然不能扭转部门不盈利的,公司收回该部门,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才。
四、业绩分配原则及提成比例
(一)业绩分配原则
1、业务员和文秘合作成单者,需要先划分业绩,后计算提成。
业务员和文秘业绩分配原则是:业务员业绩占总业绩80%;文秘业绩占总业绩的20%。
2、部门与部门合作成单者,两个合作部门各分得业绩总额的50%。
(二)业绩提成比例
1、有底薪业务员提成标准实收业绩提成比例1万以下(含1万)18%,1万至2万(含2万)21%。
万至4万(含4万)24%,4万至7万(含7万)27%,7万至10万(含10万)30%。
10万以上
2、无底薪业务员提成标准实收业绩额提成比例1万以下(含
1万)26%。
1万至2万(含2万)29%。
2万至4万(含4万)32%。
4万至7万(含7万)35%。
7万至10万(含10万)38%。
10万以上
五、业绩考核标准
1、业绩必须是进入公司财务帐上的实际收入;
2、业绩构成为实收差价、实收佣金、银行返利、免租收入、违约
收入之总和;
3、每单必须在完成物业交割之后,才能结算业绩;
4、每单必须在签约(物业交割)当月,及时核算业绩;
六、关于成本计算
1、店面租金、水、电、电话、网络等费用;
2、符合规定的人员工资和业绩提成;
3、办公费用支出及建店先期投入逐月扣缴部分;
4、广告费及其他生产支出;
七、利润及利润分配原则
部门利润是指扣除部门成本后的业绩余额。
利润的60%
上缴公司,利润的30归部门,利润的10%为公司奖励基金;留给部门的利润60%为主管提成,30%是经理提成,10%是部门奖励基金。
八、设立门店的基本要求
1、门联宽度大于3米;
2、前台开间宽度大于3米;
3、店面总面积大于60平方米;
4、附近有有效房源;
5、尽量靠近品牌公司;
6、临近社区入口或在社区配套设施附近;
7、设在房地产中介多家门店的行业地段两端;
8、避免设在热点地区冷清地段;
9、避免选择门店开间窄小,进深长的户型;
10、开设门店前必须做可行性论证,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才可以做开店前的准备工作;
九、押房款的使用条件和原则
(一)使用押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房产建设时间,应该是1986年以后建成;
2、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
3、具备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房产;
4、要有性价比优势;
5、对顶层、低层、复式、跃式等特殊房产不得使用押款;
(二)押款使用原则
1、限时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子,使用保证金不得超过1万元;
2、每个门店使用限时代理保证金总额不得超过4万元;特殊情况必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3、使用大定定金时,其定金额不得高于房价的10%;差价利润不得小于6%;定金额
超过
2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使用全款公证的必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其差价(或利润)必须高于6%,房主须有职业(系社会信誉比较好的公民);收到购房人买房定金2万元以上。
第四篇:奖惩制度
一为教育培训中心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在辅导教学期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实现师生之间共同的目标,我培训中心现将公平、公正实行如下奖惩制度:
1.学生必须认真遵守课堂纪律,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将适时给予批评,严重者将进行劳务惩罚即打扫卫生。
表现优秀者,给予相应表扬和奖励。
2.学生必须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按要求给老师批阅,对其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于未完成者,将给予批评,严重者将在课后完成并检查合格之后方可回家。
3.每次小考或其他考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其中,毕业班在学期末考试中成绩在前80%将视其为进入重点中学的培养对象。
4.学生必须与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如在辅导期间发生争执者,必须写检讨书并给予批评。
5.凡老师表扬者或表现优秀者老师会给予“☆”或“♡”,凡五个以上者均可到负责老师处兑换相应的奖品。
注:此奖惩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心所有。
一为教育
教务部
第五篇:奖惩制度
九年级四班班级奖惩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分块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狠抓落实
二:基本程序:
1、班委会讨论决定基本的奖惩规则。
2、学期末了,根据每个同学的积分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每个同学的考评。
3、具体条款的解释和对特殊事件的奖惩情况由班委会临时讨论决定。
三:具体细则:
惩罚规则
υ教室、清洁区卫生(负责人:梁童飞)
1、教室或清洁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罚打扫卫生一周。
2、教室或清洁区卫生在年级组检查扣分者,责任到人,相关责任人在班会课做出检查。
υ班级纪律(负责人:郭凯汪文静)
1、迟到早退同学,每月连续三次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自习课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在班级通报批评。
屡教不改者,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3、无故旷课者,班级通报批评,在班级做公开检查。
4、上课顶撞老师,在全班公开检讨。
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三天。
5、打架斗殴,制造不稳定学习气氛者,停课反省一周。
6、上网、抽烟、赌博者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υ学习方面(负责人:张晓莹)
1、不带作业、不按时完成作业和抄袭作业者,第一次违反补做即可。
第二次罚做二遍。
2、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听讲,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
3、考场作弊,给他人传夹带者,扣除本次考试得分50分。
4、阅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者,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奖励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