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工作的有关通知
正文: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体)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为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常态化管理,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和省文化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审批程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发展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文化市场“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相关措施,逐步降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准入门槛,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繁荣发展。

二、以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主动与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门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净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行动,确保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严格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要继续坚持依法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好实名登记制度,各经营场所不得以“会员卡”、“一
卡通”等代替有效身份证。

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二)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监管。

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检查力度,抵制低俗暴力内容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

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的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删除、封堵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站。

文化执法单位要强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内容的日常监管,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消费者提供非法网络文化产品,违者依法查处。

严格建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处罚记录制度。

以严厉查处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重点,市县两级文化执法部门要加强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增强监管和执法的时效性。

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发挥乡镇文化专职干部在巡查、取证、举报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实现城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扩大充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义务督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每个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备1-2名义务监督员,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自查自纠自律,自觉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四)加大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查处取缔力度。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为重点,继续开展查处和取缔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要发挥宽带接入服务企业的重要作用,将查处的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知给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并对相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采取断网措施,对无证照及证照不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律坚决查封,依法没收其违法经营工具、设备,及时将名单书面通报工商部门,并配合工商部门迅速取缔。

(五)加快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提高技术监管水平。

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建立非法网络文化产品“黑名单”,提高网络市场的管理水平。

对有能力自行搭建监管平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机构,优先支持其在淮南地区发展业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增强维护网络文化环境的责任意识,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
之风。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省有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市管理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8年8月25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