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院外会诊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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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院外会诊的通知(1)
关于规范院外会诊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规范我院院外会诊的行为,提高会诊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纠纷的发生;根据医院会诊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制定我院院外会诊的规范并通知如下:
1、院外会诊内容包括:请院外专家来院手术、请院外专家来院查房、送病人到院外请专家会诊及我院专家外出查房及手术等。
2、请院外会诊由所在科室提出,需报医务部同意并备案。
3、请院外会诊人员要求三级医院副高以上职称,特殊情况报医务中心批准。
4、来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医务部参加;送病人到院外会诊由经治医生陪同。
5、会诊费用由病人承担,特殊情况的会诊从科室毛收入内划出相应费用。
6、我院专家外出会诊必须报医务部审批。
原则上只考虑副高以上职称及科主任外出会诊。
本规范从2012年2月1日执行。
医务中心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