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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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12月4日再版说明2017年6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4 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前言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

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吴岩 孙立新戴光宇 李宁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张彦朝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黄文和 武星军 毛怀新 赵伯锐TSG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原徐成 陆棕桦 鲁国雄 马凌云 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目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一条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电梯有几种分类

电梯有几种分类

电梯有几种分类
电梯分为四大类,分别是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它类型电梯。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曳引是指牵引,是电梯的运动形式,通过牵引使电梯做往返运动。

强制驱动电梯不需要安装机房,通过链或者钢丝绳悬吊驱动电梯,也叫无机房电梯。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

液压驱动电梯:是指通过液压动力源,将油压入油缸,使柱塞发生直线运动,牵引轿厢上下运动的电梯。

液压驱动电梯也是比较早出现的一种电梯形式,比较适用于短程、重载荷的使用场景,广泛应用于工厂、停车场等底层建筑中,对比曳引电梯更加经济。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由链式输送机和胶带输送机组合而成,呈阶梯状,用于不同楼层的乘客输送。

自动人行道是指水平或者倾斜角不大于12°的乘客运输设备,不呈现阶梯状。

自动人行道主要用于机场、展览馆等人流密集处,自动扶梯主要用于商场。

其它类型电梯:是指特殊用途的电梯,例如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
梯。

防爆电梯具备防爆功能,为工业类型电梯,可防止火花和高温引燃;消防电梯是指在火灾时消防员灭火与救援时使用的电梯,具备防火设计,比较少见;杂物电梯仅运送物,人不可进入。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附件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1.删除2.6、2.8、2.9、2.10、3.11、7.1、7.5、8.2、8.8,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原1.1(5)调整为 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6.将 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XX年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XX年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XX年附件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XX年,20XX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一、正文修改1.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外);2.将第七条修改为:“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附件A[对于斜行电梯(包括斜行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为附件E,下同]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其中,施工自检报告、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还须另行提交复印件备存。

”二、附件A修改1. 删除1.2(3),序号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为1.2(3)、1.2(4)、1.2(5)、1.2(6);2. 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3. 将1.3(4)中的“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修改为“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4. 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5)除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5)除外],”;5. 将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附件B修改1.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2. 增加注B-4:“当受检电梯为斜行电梯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附件E中的第E2条,调整检验报告中的“设备技术参数”“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以及对应的“序号”“检验类别”“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栏目,确定各类型斜行电梯的适用检验项目。

TSG T7001-2009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1-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
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
广 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
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8.将 1.3 的检验内容与要求增加:
-2-
“(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 卡系
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
“①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
广 “②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
东 数,并且有产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 上装设安全钳”
17.将“4.5 对重(平衡重)固定 C”修改为:“4.5 对重(平衡重)块 B”。 检验内容与要求修改为:
种 “(11)加装的 IC 卡系统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
设 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系统的产品质量证
明文件相符”
备 检验方法为: 检 “对照检查控制柜型式试验证书和铭牌 测 “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分别断开三相交流电源的任意一 研 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断开主开关,在其
“目测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情况
“目测调节部位封记和限速器运转情况,结合 8.4、8.5 的试验
结果,判断限速器动作是否正常
-8-
“审查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记录,对照限速器铭牌上的相关参 数,判断校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对于额定速度小于 3m/s 的电梯, 检验人员还需每 2 年对维护保养单位的校验过程进行一次现场观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基础知识电梯的类型、结构、工作原理和相关安全要求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目录一、基本组成二、井道和机房安全要求三、曳引系统、导向系统、门系统、轿厢系统、重量平衡系统、电力拖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安全要求主要依据:《电梯检验员(DT-1)培训教材---电梯设备知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修改单)。

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基本组成1.曳引驱动电梯电动机通过曳引机驱动曳引轮旋转,通过曳引轮绳槽与曳引钢丝绳的摩擦传动,实现钢丝绳两端的电梯轿厢与对重在电梯井道中的上升或下降运行。

曳引机上的机电式常闭制动器在电动机工作时松闸,允许电梯运行,在失电情况下抱闸制动使轿厢停止运行,或使电梯在指定层站上维持其静止状态,供乘客和货物出入。

有机房无机房2.强制驱动电梯电动机通过减速机带动卷筒旋转,旋转的卷筒带动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绕入或绕出从而实现电梯轿厢在井道中的上升或下降运行。

强制驱动电梯制动器的设置和动作要求与曳引驱动电梯相同。

此外,还有使用链轮和链条驱动轿厢运行的强制式电梯。

二、井道和机房/机器设备间的结构组成和相关安全要求1.机房有机房电梯无机房电梯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不经过私人空间?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一般认为:机房内可以有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能设置以蒸汽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因热水蒸汽使机房湿度增大,易导致设备锈蚀、电气绝缘降低等);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具有高的动作温度,适用于电气设备,有一定的稳定期且有防意外碰撞的合适的保护)。

控制屏、运动部件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机房地面上的开口2.井道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1)层门开口;(2)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3)火灾情况下,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4)通风孔;(5)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必要的功能性开口;(6)根据井道内防护,电梯之间隔板上的开孔。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电梯)的生产(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电梯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电梯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电梯)的生产(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电梯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电梯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监视检验和定期检验规章——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23)第 2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说明:对于局部不影响技术要求的文字或编辑性修订,如将“修理”修改为“修理”, “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修改为“型式试验证书”等,比照表中未予一一列入。

】 1. 正文 条款号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视治理,标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第一条 重大修理监视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 作的有效落实,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章。

对于在用电梯,依据附件 A 规定的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视治理,标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视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章。

对于在用电梯,依据附件 A 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 C 所列工程每年进展 1 次定期检验;检验时如认为附件 B第八条 (三)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 C所列工程每年进展 1 次定期检验;检验人员必需依据国家有关特种列出而附件 C 未列出的工程可能存在不符合,经检验机构批准后,检验人员可以增加相应的适用于受检电梯的检验工程,依据附件 A 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进展检验;第十三条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取 检验人员必需依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资格 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取得国家质检总局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工程的电 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梯检验工作。

现场检验至少由 2 名 工程的电梯检验工作。

现场检验至少由 2具有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的 名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展,检验人员应人员进展,检验人员应当向申请检 当向申请检验的电梯施工或者使用单位验的电梯施工或者使用单位 (以下 (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⒈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⒉gb7588-20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在下面相应条款的前面或者是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均用\△\标出.这些条款从gb7588-2021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对选择部分执行的,曳引条件,绳槽比压和悬挂绳的安全系数三项必须同时执行同一版标准要求.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⒈概述a.试验提出申请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b.电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c.电梯样梯的加装地址;d.电梯类别,型号,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乘客人数,试验样梯的行程,服务层站数;e.轿厢及对重(或平衡重)质量;f.电梯的拖曳变频方式,掌控方式和掌控装置类型.⒉井道,机房布置图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滑轮间(如果有的话)及底坑的通道,机房,滑轮间的位置和主要尺寸,驱动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和限速器的安装布置图和维修空间尺寸示意图,检修门,检修活板门和井道安全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⒊机房,井道的其它要求内容应当包含: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建议,同一井道内相连电梯间的防水措施,部分半封闭的井道表明,机房的温控建议,机房,井道的通风建议,机房,井道的照明设备建议和示意图.⒋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内容应当包含:机房地板受力建议,底坑地面受力建议,采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建议.⒌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维护内容包括:轿厢与对重(含相关零部件)之间的水平运动间隙,井道内其它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结构之间的运动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⒍驱动主机的型式和参数内容包括:驱动主机的型号,制造商名称,驱动电机的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和频率,额定转速,减速箱的类型和减速比,曳引轮的节径,绳槽数量,形状和尺寸,卷筒的节径,绳槽型式与尺寸,绳头在卷筒上的固定方式简图及说明,曳引机的选型计算(功率,输出扭矩,速度和主轴负荷)和使用说明.⒎悬挂,补偿装置的技术参数和计算内容包含: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及反应性能指标的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断载荷,装设比和拖绳方式示意图,装设系统属台方式,张力均衡和异常弯曲检查的加装或设计图,装设绳或链安全系数排序,补偿绳或链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补偿绳张很紧装置加装图.⒏轿厢和门系统的表明资料内容包括:轿厢内部净尺寸,轿厢面积计算,轿厢地坎和轿门至井道内表面的距离,轿厢上,下部位通风孔面积计算,玻璃门和轿壁的安装固定方式,玻璃轿壁上扶手固定方式的图示说明,轿厢安全门和安全窗的说明和简图,轿顶护栏的说明和简图,轿门上,下护板的安装和尺寸图.⒐门系统的说明资料内容包含:轿门型式和进门天量尺寸,层门型式,进门方式和净尺寸,轿门与停用后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收银区域的尺寸表明图示,横向滑动门装设件的安全系数,装设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排序,门板装设装置和导向装置体图.⒑电气资料和说明内容包含:从供电电源开关以后的所有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含井道照明设备和插座),应急电源供电的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电气符号表明(元器件代号表中),主机供电电路,制动器电路和安全电路所用接触器,品轩接触器,继电器的型式证明文件,安全触点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水等级等的证明文件,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文件.针对后面表第7部分电气故障防水的表明.⒒闯红灯及其它保护装置的表明资料内容包括: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型号(直径,结构),破断载荷,安全系数计算,限速器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安全钳的型式和安全钳动作所需提拉力的范围,安全钳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缓冲器的型式,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类型,使用说明和选型计算;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关门保护的型式及说明.⒓导轨的说明资料内容包含: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状态(冷拔,机加工),导轨杀菌的建议,导轨强度和变形排序.⒔曳引条件计算内容包含:曳引条件和绳槽比压的排序,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排序,均衡系数的排序.⒕对后面表中第20部分要求的机械防护的说明或设计文件.⒖特别说明资料内容包含:对轿厢面积抽检(见到后面表第39.4条)的电梯,有关的设计排序和表明资料;观光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汽车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⒗部件型式试验证明内容包含:速度限制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导轨,绳头女团,玻璃门或轿壁以及耐热层门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电梯电气加装和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合乎en12021和en12021建议的试验证明文件.⒘安装使用资料内容包含:加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加装图,采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或加装送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等.⒙含有下表第59.2~59.4,59.7~59.11条要求的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⒚型式试验提出申请方自行顺利完成的,试验样梯30000次可靠性运转的记录和总结.⒛特定环境采用建议的表明资料及提出申请方指出其它须要表明或提供更多的资料.21.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程的规定,如果申请的型式试验样梯要覆盖几种规格的产品,则上述20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也应能覆盖对应规格的产品(样梯参数除外).22.型式试验机构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三,试验样品一台加装调试完,能正常运转的完备电梯,该电梯已通过试验提出申请方的送检.四,型式试验内容,建议与方法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建议检验方法1主开关1.1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轿顶电源插座;机房和滑轮间照明;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设备;报警装置.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及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1.2主开关应当具备平衡的断裂和滑动边线.Montmirail从机房入口处便利,快速地吻合主开关的操作方式机构.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方式机构应当不易辨识.如果机房有多个入口,或同一台电梯有多个机房,而每一机房又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入口,则可以使用一个断路器式接触器,其断开应由电气安全装置控制,该装置接入断路器式接触器线圈供电回路.断路器式接触器断裂后,除利用上述安全装置外,断路器式接触器不该被再次滑动或不理应被再次滑动的可能将.断路器式接触器应当与一手动分后断裂关联用.现场度角,审查电路图.检查主电源开关的型式,标识,安装位置;人为动作该电气安全装置,观察断路器式接触器的动作情况.1.3△主开关在断裂边线时Montmirail用起子或其它耦合装置粘住,以保证不能发生误操作.现场度角,检查设计文件.1.4对于一组电梯,当一台电梯的主开关断开后,如果其部分运行回路仍然带电,这些带电电路Montmirail在机房中被分别断裂,必要时可以阻断组内全部电梯的电源.检查实物及电路图.1.5任何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都应连接在动力电路主开关的前面.审查电气原理图及实物.2照明与插座电源2.1轿厢,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照明设备电源应当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离,可以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主开关供电两端相连,而赢得照明设备电源.检查方法同1.1条.2.2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应设置插座,插座所需的电源应取自上一条所述及的电路.这些插座是:a)2p+pe型250v,轻易供电,或b)根据gb1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审查图纸,现场目测,检查方法同1.1条.2.3理应一个掌控电梯轿厢照明设备和插座电路电源的控制器.如果机房中存有几台电梯驱动主机,则每台电梯轿厢均须存有一个控制器.该控制器应当设置在适当的主开关近旁.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展开检查和手动试验.2.4应有一个控制机房,井道,底坑电路电源的开关,此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2.5在机房内紧邻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度高度处,理应一个控制器或相似装置去掌控机房照明设备电源.在滑轮间内靠近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电源.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建议检验方法2照明与插座电源2.6△井道照明设备控制器(或耦合装置)应当在机房和底坑分别装设,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够掌控井道照明设备.底坑内的井道灯开关,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2.7由上述2.3,2.4,2.5和2.6条规定的控制器所掌控的电路均应当具备各自的短路维护.3断错相保护及停止装置3.1电梯应当设置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并使电源供电发生断相或错相时,应当自动维护并使电梯无法启动.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不要求错相保护.断裂总电源,将电源输出线分别断去一相或互换相序后,拨打电源,分别用正常或检修速度压低,观测其运转情况.3.2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电梯并使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非服务的状态.停止装置设置在:底坑,且该装置应当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难吻合;滑轮间内部,紧邻入口处;轿顶,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距入口不大于1m,该装置可以是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交会操作方式的轿厢内.此暂停装置应当设置在距交会操作方式入口处不大于1m的边线,并Montmirail确切地分辨.检查实物,审查电气原理图和布置尺寸图.如有必要,有关位置尺寸用尺测量.3.3除存有交会操作方式功能的外,轿厢内不应当设置乘客可以碰触至的翘起的暂停装置.3.4停止装置应由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它应为双稳态的,误动作不能使电梯恢复运行.目测检查,手动试验实物.4暂停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暂停状态4.1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对照现场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在正常运转和检修运转状态下,现场分别演示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出来故障,观测电梯正常停放后的再启动情况.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对4.3条所述的情况还须要检查避免发电机中产生剩磁电压的措施.4.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4.3使用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的电梯,其暂停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暂停状态的部分应当合乎gb7588第12.7.3条的建议.4.4△上述4.3条和4.2条所述的监控装置不必是安全电路.但只有满足后面第7.1条要求以获得与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相同的效果,才能使用这些装置.5制动器的供电5.1正常运转时,制动器应当在持续通电下维持抬起状态.现场检查并审查电气原理图.5.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前言曳引电梯和强制驱动电梯是人们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因此对于电梯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非常的重要,这不仅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安全出行,也是为了保护电梯本身及其周边设施不受损坏。

本文将介绍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电梯的安全检验标准。

电梯监督检验电梯监督检验是指在电梯运营中对电梯进行的全面性和周期性检验,目的是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完好性。

TSG T7001-2009《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规则》中规定了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的内容和标准。

曳引电梯监督检验内容曳引电梯监督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电梯井道、轿厢和机房内部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2.电梯设备的全面巡视,包括电气设备、机电设备、机房设施、各传动部件和紧固件的检查;3.电梯控制系统、紧急停止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层门、轿门等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验;4.感应器、彩灯、报警灯和按钮等指示灯件的检查;5.轿厢内照明、风扇、烟感、温度传感器的检查;6.行程开关和终端轮、导向轮等部件的检验;7.轿门、层门封闭的力度测试;8.电缆、电线和电缆管的检查;9.钢丝绳、镀锌钢带、护缆板、滑轮等紧固件的检查;10.电梯设备的安装、改造、拆除和维护记录的查阅。

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内容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1.电梯井道、轿厢和机房内部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2.电梯设备的全面巡视,包括电气设备、机电设备、机房设施、各传动部件和紧固件的检查;3.电梯控制系统、紧急停止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层门、轿门等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验;4.感应器、彩灯、报警灯和按钮等指示灯件的检查;5.轿厢内照明、风扇、烟感、温度传感器的检查;6.行程开关和终端轮、导向轮等部件的检验;7.轿门、层门封闭的力度测试;8.电缆、电线和电缆管的检查;9.钢丝绳、镀锌钢带、护缆板、滑轮等紧固件的检查;10.电梯设备的安装、改造、拆除和维护记录的查阅。

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报告编号: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使用单位注册代码设备型式维保单位自检日期(电梯维保单位印制)注意事项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及第1号修改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定期的自行检验,无机房和有机房电梯请自行对照相应的项目。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可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在正确内容附近加盖更改章或检验人员签字。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维保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

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或者“/”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并填写自检结论;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见附页”等。

5.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附表1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检测记录(单位: mm)91。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与对策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与对策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与对策1. 井道、孔洞尺寸设置质量问题与防治措施(1)质量问题。

1)井道平面尺寸偏小。

2)井道垂直度偏差过大。

3)预留孔洞或预埋件尺寸偏差大,不符合电梯制造厂对井道土建施工的要求。

4)各层门口留洞偏差大。

5)各层站按钮孔洞大小、深度不够,偏差大。

(2)防治措施。

1)电梯安装单位应尽早了解土建结构,对尺寸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地方,及时提出,以便修正;不宜修正的方面,要与建设单位、土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仔细核对电梯型号电梯制造厂提供的土建图与土建施工图,井道的平面尺寸与图纸对照,可偏大,严禁偏小。

2.曳引机安装质量问题与防治措施(1)质量问题。

曳引机安装时,各种轮的安装极限值超差,固定不牢,制动器闸瓦间隙不均匀,减振垫位置不正等。

(2)防治措施。

1)控制曳引轮和导向轮偏差值:①曳引轮是曳引机的主要部件,组装在曳引机的主轴上。

轮沿上开有绳槽,利用钢丝绳与绳槽的摩擦力传递动力,因此,应严格控制曳引轮的结构、直径及绳槽形状和材质。

②导向轮安装在曳引机机架或承重梁上,将曳引绳引向对重或轿厢的钢丝绳轮,以传递动力,使电梯正常运行。

③轿厢空载时,曳引轮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 导向轮面对曳引轮端面的平整度偏差不大于1mm。

2)导向轮轴螺栓垫圈严禁使用普通平垫圈,其材质必须按设计要求选用。

3)限速器绳轮、钢带轮、导向轮等必须安装牢固,转动灵活,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mm。

4)减振垫的位置应放置准确、平稳,必须按设计要求选用材料,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制动器闸瓦的调整必须使闸瓦紧密地贴合于制动器的制动轮的工作表面上,松闸时其间隙必须均匀,并且不许大于0.7mm。

3. 轿厢组装质量问题与防治措施(1)质量问题。

1)安装轿厢时用的支撑横梁不符合要求。

2)轿厢下梁和轿箱底盘水平度超差。

3)轿厢壁板结合处不平整,高低明显、缝隙过大。

4)轿厢壁板划伤或撞伤严重。

电梯保养技术要点分析(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保养技术要点分析(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电梯保养技术要点分析(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摘要:现代电梯是较为复杂的机电一体化设备,涉及到机械、电子、电工、微机控制、变频驱动、通讯等多个不同专业范畴。

同时,电梯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城市居民居家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交通工具,电梯的安全性能好坏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所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电梯的安全使用,国家将电梯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并立法实施监管。

关键词:曳引;电梯;保养引言电梯安全的重要性及其技术的复杂性,对维护保养工作的技术水平提出很高的要求。

作者根据在电梯行业多年的现场工作经验,结合作者亲自处理过的一些电梯故障案例,就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维护保养技术要点做出分析和说明。

一、主要机械零部件的维护保养1、曳引钢丝绳曳引钢丝绳是电梯主要拖动部件,依靠与曳引轮表面摩擦力来驱动轿厢升降。

钢丝绳磨损或断裂,轻则将导致轿厢下坠、溜车故障,重则导致轿内乘客坠落的严重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因为不断跟随曳引轮运动,钢丝绳在曳引轮槽持续不断地转绕、摩擦,钢丝绳的磨损和机械疲劳导致失效情况比较常见,钢丝绳内部的油芯随着使用时间会逐渐干枯,也将加剧磨损。

国家电梯强制标准GB7588-2003规定,电梯钢丝绳磨损超过10%或有断丝断股时,必须立即更换。

在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中,检查调整钢丝绳张力是一项重要工作。

如钢丝绳张力不均匀,会导致电梯运行时抖动,乘客感觉舒适感变差。

同时也会加剧曳引轮和钢丝绳的磨损,导致电梯曳引力下降,电梯运行中钢丝绳打滑,从而导致电梯发生故障或下坠等恶性安全事故。

作者曾接到一名高档物业小区的业主投诉,反映电梯运行时,人在轿厢里面,感觉轿厢好像坐轿子一样,上下颠簸、颤动。

业主为此感到恐慌,不敢乘坐此电梯。

作者亲临现场体验电梯,发现电梯在运行中有低频抖动现象。

该电梯为日立品牌HGP型号电梯,钢丝绳用复绕式悬挂方式。

共配置了6条直径12mm的钢丝绳。

现场检查钢丝绳发现,其中5条钢丝绳在之前换了新的,还有一条旧的没有更换。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解析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解析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以下简称电梯)的生产(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

电梯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电梯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内容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内容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内容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电梯的那些事儿,特别是曳引和强制驱动电梯的维护保养。

说到电梯,咱们都知道,它可不是咱们平常走路上下楼的那种简单东西,它可是个高科技的小家伙呢!而且,如果你不对它好点儿,它可真会让你“卡壳”的。

为了让电梯能像“老司机”一样,平稳地带着你上天入地,我们得好好照顾它,让它时刻处于最佳状态。

接下来,就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个电梯的世界吧!2. 曳引电梯的维护保养2.1 曳引电梯的基本原理首先,咱们得知道曳引电梯是怎么工作的。

它主要是靠钢丝绳和曳引轮来“拖动”电梯轿厢。

你想啊,就像咱们用绳子拉东西一样,电梯也是依靠这种“拉”的力量来上下移动的。

可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绳子磨损、轮子老化都可能导致电梯“掉链子”。

所以,维护是必不可少的。

2.2 日常维护要点那么,具体维护啥呢?首先,咱们得定期检查钢丝绳,看看它有没有磨损。

一般来说,观察一下有没有变细、断裂的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别等到真出事儿再后悔!其次,曳引轮的润滑也很重要,得保持它们运转顺畅,像小马达一样嗡嗡作响。

最后,电梯的控制系统也得定期检查,确保一切正常运作,确保你每次按下按钮时,都能迅速回应,不然你就得跟电梯说“请稍等”了。

3. 强制驱动电梯的维护保养3.1 强制驱动电梯的基本原理再说说强制驱动电梯。

这种电梯的工作原理有点儿不一样,它是通过电动机直接驱动电梯的,没那么多复杂的东西。

简单来说,就是电机一启动,电梯就乖乖地上来了。

这种电梯在一些高层建筑中很常见,因为它的速度快、效率高,简直就像是一道闪电!3.2 日常维护要点那么,维护强制驱动电梯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首先,电动机的检查是首要任务。

你得定期听听它的“心跳”,看看有没有异常声响。

正常情况下,它应该是安安静静的,如果发出吱吱声,那就得重视了。

接着,电梯的制动系统也得好好检查,确保它能随时刹得住,不然可就危险了。

最后,电梯门的运行也要注意,别让它“卡住”,要保证每次开关都流畅无阻。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培训(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培训(5)

09版电梯检规宣贯
●第二部分 规则正文解读
第八条◇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不同检验的项目确定、非正常情况下定期 检验周期的动态性,充分体现了分类监管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也探 索了电梯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新的方向,即电梯安全预防工作不仅要控制 事故,还将在降低电梯故障率方面做出努力。特别是第四款规定的明确, 将提升业主和公众对维护保养工作质量及物业单位的监督效果,对促进小 业主督促物业单位选择实力强的维护保养单位有益处。另外,执行时请注 意以下几点: 1.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项目的确定符合实际需要,条款内容很 容易理解,但执行时应当注意:一是企业应注意根据相关项目检验性质的 不同,按对应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是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既不能完 全按照附件B的格式,更不能完全按照附件C的格式,应当以附件B规定格式 为主。其中,封面、注意事项页、结论页均按照附件B规定执行,检验项目 页中各个分项目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组合,结论页备注栏中一定要列明哪些 项目是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的,哪些项目是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行的;
09版电梯检规宣贯
●第二部分 规则正文解读
第六条◇本条强调了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完成的质量保证工作,概括明确 了施工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土建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是 因为其关系后续工程质量。 ◇强调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主要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同时,检 验人员不可能全方位具备甄别相关文件、资料真伪的能力和精力,这样要 求也是对检验人员的合理免责。 第七条◇本条对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提供的技术资料 和配合工作进行了明确,需要注意要求“提交复印件备存”,既是今后检 查检验工作质量的必备资料,也是对检验机构合理免责提供见证材料。 第八条◇本条既分别强调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实施的前提,对不同检验 实施的项目、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了明确,又对正常或者非正常情况下 定期检验的周期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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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设备型式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电梯维保单位印制)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及第1号修改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1-2009)制定,适用于电梯定期的自行检验,无机房和有机房电梯请自行对照相应的项目。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
整。

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可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
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在正确内容附近加盖更改章或检验人员签字。

3.本报告无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维保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自检过程中,自检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
实记录在报告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

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或者
“/”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并填写自检结论;未要求测
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见附页”等。

5.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
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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