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高校后勤干部来沪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0]19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高校后勤干部来沪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
知
正文: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高校后勤干部来沪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后〔2010〕19号)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西部开发的战略决策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融入全国,服务全国”的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教委、云南省教育厅教育合作交流意向书(2009-2012年)》及《沪滇教育对口支援2010年合作实施方案》关于“逐年扩大云南省高校干部赴上海挂职的规模”的约定,自2010年起(暂定3年),由云南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两批高校后勤干部到上海高校后勤部门进行挂职锻炼。
每批时间半年、人数10人。
经我委与云南省教育厅协商,首批10名云南高校后勤挂职锻炼干部(以下简称“挂职干部”)将于2010年9月新学期开学前到岗。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时间
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
二、挂职锻炼高校及名额分配
复旦大学(2名):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各1名;
上海交通大学(2名):昆明医学院、西南林业大学各1名;
同济大学(2名):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学院各1名;
上海大学(2名):大理学院、玉溪师范学院各1名;
上海师范大学(2名):楚雄师范学院、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1名。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云南省教育厅选派高校后勤干部来沪挂职锻炼是沪滇教育对口支援项目之一。
接受挂职干部的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后勤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云南高校后勤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并做到专人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要关心云南挂职干部在沪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尽可能提供多方位的高校后勤管理岗位学习和挂职锻炼的机会,挂职岗位应为总经理助理或处长助理,挂职锻炼结束,要指导挂职干部做好述职报告或个人工作总结撰写。
学校要为挂职干部提供工作、学习便利,对少数民族干部要注意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和生活习惯。
3.严格管理制度。
挂职干部在沪挂职锻炼期间,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考勤管理,明确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上海,须经派出学校同意,并向挂职锻炼学校办理相应请假手续,方可准假离校。
4.落实生活保障。
挂职干部在沪挂职锻炼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均由云南原单位承担,各挂职锻炼学校免费提供住宿,并给予一定的伙食、交通等生活补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五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