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化工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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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4
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严禁选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3.0.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严禁选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第三部分专用检查项(选项)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隐患代码
客观描述
隐患负面表述
隐患整改标准
参考依据
隐患整改标准图片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判定标准
监管部门
(主管部门)
是否违法
(十四)化工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1、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AZ140101
1、甲类厂房应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市应急管理局
否
6、锅炉安全管理
AZ140601
1、燃气锅炉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1、燃气锅炉未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未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否
AZ140102
2、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应满足防爆要求
2、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不满足防爆要求
8 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须满足防爆要求,不得设置非防爆的电气设备或工器具。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第8条
电气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第二十条 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风设备、电气线路、工具等)应选用防腐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十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是
2、储罐安全管理
AZ140202
2、储罐应安装相应的安全附件
2、储罐未安装相应的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效
(2)防火堤的高度应比设计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2.2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4.2.5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01
1、严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1、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3.0.4条
作业环境
重大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4条
市应急管理局
否
8、制冷与空调全管理
AZ140801
1、库房内应设紧急呼救按钮并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1、库房内未设紧急呼救按钮,未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库房内应设紧急呼救按钮,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2
2、燃气管道与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
2、燃气管道与附件使用铸铁件
13.3.13燃气管道与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3.3.13条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3
3、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应防爆
《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指引》深安监管〔2018〕293 号 第二部分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是
AZ140105
5、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应选用防腐型
5、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风设备、电气线路、工具等)未选用防腐型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操作技术规范》(AQ 7004-2007)
第4.11.1.4条、第4.11.4条、第12.3条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十四)化工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9、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AZ140902
2、特殊作业应严格履行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审批手续等
2、特殊作业未严格履行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审批手续等
第四十条(1)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提级至主要负责人审批;
(2)特殊作业现场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设施及器材;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卡;
(3)特殊作业现场应设置公示牌,公示牌至少包括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4)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票签名人员一致,按要求进行现场监护,不得随意离开监护岗位。
3、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未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非防爆
13.3.17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应防爆。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3.3.17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冷库安全规程》(GB 28009-2011)第7.8条、第4.11.5.4条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802
2、制冷管道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2、制冷管道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4.11.1.4、4.11.4、12.3制冷管道应标示管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制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1、甲类厂房未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设置地沟,且未设置盖板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3.6.6 甲类厂房应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6.6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103
3、分装作业工序设置固定区域,并张贴标识
3、分装作业工序未设置固定区域,未张贴标识
第二部分 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工序应设置固定区域;使用可移动的缸、釜、桶等容器进行搅拌、分装时应接好静电夹;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化学品名称,分装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 号)第十条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条
危险作业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八条
市应急管理局
是
3.1.2 储罐应装设有准确、安全、醒目的液位、压力、显示装置;储罐上的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应确保完整可用。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AQ3053-2015)第3.1.2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五条
11.1、11.1.8、17.0.6燃气锅炉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1.1条、第11.1.8条、
第17.0.6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是
AZ140502
2、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应有泄爆装置
2、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未有泄爆装置
5.1.8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应有泄爆装置。
《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GB28670-2012)第5.1.8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五条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203
3、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应按要求设置防火堤
3、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堤
4.2.5 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高的一半,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第九条严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及时处置安全仪表、气体检测等报警信息。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九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4
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严禁选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3.0.4地下、半地下、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锅炉房,严禁选用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或等于0.75的气体燃料。
第三部分专用检查项(选项)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隐患代码
客观描述
隐患负面表述
隐患整改标准
参考依据
隐患整改标准图片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判定标准
监管部门
(主管部门)
是否违法
(十四)化工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1、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AZ140101
1、甲类厂房应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市应急管理局
否
6、锅炉安全管理
AZ140601
1、燃气锅炉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1、燃气锅炉未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未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否
AZ140102
2、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应满足防爆要求
2、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不满足防爆要求
8 爆炸危险环境内所用设备设施、管线等须满足防爆要求,不得设置非防爆的电气设备或工器具。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第8条
电气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第二十条 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风设备、电气线路、工具等)应选用防腐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十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是
2、储罐安全管理
AZ140202
2、储罐应安装相应的安全附件
2、储罐未安装相应的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效
(2)防火堤的高度应比设计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2.2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4.2.5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01
1、严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1、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3.0.4条
作业环境
重大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4条
市应急管理局
否
8、制冷与空调全管理
AZ140801
1、库房内应设紧急呼救按钮并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1、库房内未设紧急呼救按钮,未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库房内应设紧急呼救按钮,采用防潮型灯具和开关。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2
2、燃气管道与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
2、燃气管道与附件使用铸铁件
13.3.13燃气管道与附件严禁使用铸铁件。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3.3.13条
机械设备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603
3、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应防爆
《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指引》深安监管〔2018〕293 号 第二部分
标志标线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是
AZ140105
5、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应选用防腐型
5、腐蚀类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区域地面、墙壁应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风设备、电气线路、工具等)未选用防腐型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操作技术规范》(AQ 7004-2007)
第4.11.1.4条、第4.11.4条、第12.3条
消防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十四)化工企业专用检查指引
9、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AZ140902
2、特殊作业应严格履行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审批手续等
2、特殊作业未严格履行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审批手续等
第四十条(1)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提级至主要负责人审批;
(2)特殊作业现场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设施及器材;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卡;
(3)特殊作业现场应设置公示牌,公示牌至少包括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4)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票签名人员一致,按要求进行现场监护,不得随意离开监护岗位。
3、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未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非防爆
13.3.17设置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通风装置应防爆。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3.3.17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冷库安全规程》(GB 28009-2011)第7.8条、第4.11.5.4条
电气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802
2、制冷管道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2、制冷管道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4.11.1.4、4.11.4、12.3制冷管道应标示管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制冷剂泵、油泵、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根据制冷系统和制冷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
1、甲类厂房未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设置地沟,且未设置盖板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3.6.6 甲类厂房应采用不散发火花的地面,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防止可燃气体在地沟聚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6.6条
作业环境
一般
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103
3、分装作业工序设置固定区域,并张贴标识
3、分装作业工序未设置固定区域,未张贴标识
第二部分 危险化学品分装作业工序应设置固定区域;使用可移动的缸、釜、桶等容器进行搅拌、分装时应接好静电夹;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化学品名称,分装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3〕88 号)第十条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条
危险作业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八条
市应急管理局
是
3.1.2 储罐应装设有准确、安全、醒目的液位、压力、显示装置;储罐上的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应确保完整可用。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AQ3053-2015)第3.1.2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五条
11.1、11.1.8、17.0.6燃气锅炉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非独立锅炉房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自动报警装置;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等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11.1条、第11.1.8条、
第17.0.6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二条
是
AZ140502
2、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应有泄爆装置
2、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未有泄爆装置
5.1.8使用或反应生成爆炸介质的设备应有泄爆装置。
《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GB28670-2012)第5.1.8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五条
市应急管理局
否
AZ140203
3、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应按要求设置防火堤
3、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堤
4.2.5 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罐组,其四周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高的一半,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第九条严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及时处置安全仪表、气体检测等报警信息。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 号)第九条
机械设备
重大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第十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