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实施动因及对各行业税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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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实施动因及对各行业税负的影响
从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全国推开,大部分服务业被纳入试点,文章通过对实施“营改增”的动因和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较全面的阐述了这次税制改革措施。

标签:“营改增”动因;影响;试点企业
从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全国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1 实施“营改增”的动因
我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时期,在提高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本要素生产率的同时,积极培育以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是顺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必然选择。

“营改增”正是基于这种社会背景应用而生的。

“营改增”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弊端,将为第三产业比重和质量提升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无论是从深化产业分工还是从降低产业税负的角度,“营改增”对第三产业发展的积极效应都比第一、第二产业更为直接和显著,更有利于第三产业规模扩大和比重提升。

同时,第三产业规模越大、层次越高,其所要求的产业分工就越细,所形成的产业链条就越长。

因此,“营改增”所带来的税制环境改善将更加有助于研发服务、商贸物流和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第三产业整体质量的提升。

“营改增”通过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将为第一、第二产业效率提升形成有力的制度支撑。

生产性服务业由生产部门内部向外部转移,是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客观规律。

“营改增”对第一、第二产业发展的积极效应,也主要是通过这两类产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生产性服务所负担的税款能够得到抵扣来加以体现。

“营改增”通过促进产业分工程度的加深,将为技术进步及其应用创造有利的制度条件。

“营改增”后,无论是现行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业税纳税人,其从事技术研发的中间投入和外购技术产品或服务所承担的税款,均能依托规范的链条机制纳入抵扣范围,从而可以大大降低技术研发及其应用的税收成本,促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增强和产业结构升级。

2 “营改增”实施后对各行业税负的影响
加工制造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整体因营改增受益,已实行增值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多数减税明显,尤其大企业受益最多,但部分行业出现税负增加。

一些认
证评估类公司、科技创新类小企业营改增相对滞后。

金融业是否实行增值税有较多争议,部分专家、学者建议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

2.1 制造业和贸易公司税负大幅减轻
以公路交通为主的物流运输企业税负增长最为明显,其增加的税负作为优惠转移到制造业。

制造业由于过去就交增值税,每个月都有原材料购入、商品发出,营改增后上、下游的运输费用就能够抵扣11%。

物流运输企业表示,制造业是物流业的最大市场,由于本行业转嫁税负,导致物流运输费用提高,加工制造业从物流运输成本上获得的优惠有限。

部分制造业主不要求必须是11%增值税发票,算是一些让步。

上海一家加工企业表示,物流成本并没有因营改增降低多少,因为物流价格跟两年前相比涨了近20%。

对制造业来说营改增在全国铺开,无论往哪里发货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增加抵扣。

制造业和贸易公司大多因营改增受益,有些公司税负约减轻20%-30%。

一家贸易兼加工企业的减税经验是:必须和正规的物流公司签订长期运输合同,取得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口货物通过海洋运输公司运输,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后可以抵扣。

从事报关代理的公司过去实行营业税,现在实行增值税也可以抵扣。

2.2 服务业减税明显导致地税压力增大
总体来看,实行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多数都减税明显。

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低税率,还可以大幅度抵扣。

大企业的发票由专门的部门管理,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后税负比营业税低很多,某些科技创新型企业几乎不需要交税。

营改增导致地税压力增大,地税部门以加强征管的方式维持收入。

地税人士认为,营改增从理论研究到实际有个过程,即便发达地区的试点工作仍有不完善的地方,税改也不宜推行过快、过猛。

从理论上讲,缴纳营业税企业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因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则涵盖了耗费的材料成本、水电费、员工工资、间接费用以及利润,而其中的材料成本、水电费等项目已经征过增值税了,如果再征税势必造成重复征税。

增值税则实行各环节道道征税、道道抵扣政策,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

但业内普遍预测,按目前进度和推行方式,要在“十二五”时期完成营改增规划有困难。

因为涉及面广、企业多、人多,各环节征管程序复杂等因素,营改增只能循序渐进,一步步来,不能急于求成。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现代服务业企业避谈营改增。

经调查得知,部分应该纳入营改增的企业仍实行营业税,如部分认证评估类公司、科技创新类小企业营改增相对滞后。

不久的将来纳入营改增的物业管理和租赁辅助类企业没有营改增的意识。

部分企业存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的问题,有业务往来的企业还没有实行营改增,不能抵扣,因此造成支出增加。

个别企业遭遇重复征税问题,营业税还在征收、同时又要征收增值税。

其中,以文化创意公司为代表的部分企业出现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负担。

专家认为,营改增应涉及机构改革,特殊情况下存在营业税、增值税不易区分,国税、地税划界不清的问题。

一位了解上海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情况的专业人士讲,营改增实行还不够深入,相关企业没有变成增值税,有些应该抵扣的项目却抵扣不了。

如果营改增在行业中铺开,抵扣就方便了。

上海市、江苏省的税务部门均表示,将哪些企业纳入增值税由财政部门管理和控制,税务部门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税务部门的信息流出只能通过本省市最高的税务部门。

营改增对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收入影响较大。

一个中部省份的地方税务局官员认为,1+6个行业的税改会影响地方4%的税收,下一步扩张到邮电通讯行业又将影响3%。

假如改到此为止,能解决跟工业密切相关行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对地方财力影响也比较有限,还避免对企业、地方财政收入、中央地方分配关系带来的连锁冲击。

做广告和广告工程的传媒公司表示,占成本很大的建材行业没有推行增值税,导致税负增加。

如果建材行业能够推行增值税,税负将明显低于之前的营业税。

一些施行简易征收的小微企业,由于新的税收政策规定月收入在2万以下免征流转税,为了避税会选择尽量少开发票,小微企业的实际纳税额要明显低于真正取得的收入应缴的税额,这从税法角度来讲属于偷税行为,需要税务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一则为守法的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纳税环境,二则可以增加国库税收收入。

2.3 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应简易征收
金融业全面推行营改增确有困难,已推行营改增的企业又迫切需要扩大增值税产业链来增加抵扣。

如评估类企业在营改增中没有受益,主要原因是其最大的业务是针对银行等金融行业的服务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面对两难选择,业内认为,应给予营改增变通空间,或可通过增值税简易征收等途径来化解矛盾。

与生产领域联系密切的第三产业,应实现增值税全覆盖。

联系不密切的可以采取简易征收。

综上所述,营改增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需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把我国的税制改革推向一个更趋完善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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