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委〔2007〕9号南宁市卫生局党委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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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委…2007‟9号
南宁市卫生局党委南宁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宁市卫生局党委南宁市卫生局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卫生局委员会
南宁市卫生局
2007年3月13日
南宁市卫生局党委南宁市卫生局
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和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卫生局机关和全市卫生系统队伍干部作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解决我局机关及局属医疗卫生单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力争年内使局机关和医疗卫生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医疗卫生环境明显优化,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
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于我市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南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仅要解决当前影响医疗队伍干部作风和医疗卫生各级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实效,而且要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

3、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

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

4、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5、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把“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当中,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使基层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对象范围
按照南宁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厅要求,今年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卫生局机关及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卫生系统的
实际,局党委研究决定,局属其他医疗服务窗口事业单位也要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各县(区)卫生局要相应进行统一部署,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选准效能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三、工作步骤
全系统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从200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08年2月底结束。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2月下旬-3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明确基本要求,激发热情,主动投入,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克服影响和妨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错误观念。

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进行思想大发动。

3月6日召开动员大会,由汤晓斌局长作动员报告。

传达贯彻南宁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卫生厅召开的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对全市卫生系统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开好中心组学习会、各科室(部门)学习会和局党委成员作辅导报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南宁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有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和
全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全区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文件,充分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

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来开展。

要对照转变作风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重点讨论本科室(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出发点是方便自己还是方便群众;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软环境的要求,讨论本科室(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是考虑部门利益还是便于招商引资、帮助企业发展;对照建设高效政府的要求,讨论本科室(部门)本单位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是规范有序、高效便捷还是随意而为、故意设卡;
对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要求,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讨论本科室(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三乱”行为、政令不畅、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权谋私等问题。

要通过大讨论活动,帮助干部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去。

(二)查摆问题阶段(2007年3月中旬-下旬)。

主要任务是按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摆本科室(部门)本单位近年来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同时,通过深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正,玩风
太盛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

在行政效能建设方面,重点查找:(1)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基层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调查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3)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4)行政不作为、作为不力或乱作为,以权谋私的问题。

要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他们对本单位本科室的行政效能、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深刻剖析原因。

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查摆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讨论要从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

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
教训。

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的建议。

3月中下旬,召开一次全市卫生系统查摆问题情况工作汇报会,听取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查摆问题专题汇报。

3、明确整改方向。

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7年4-11月)。

主要任务是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

要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整改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各单位的承诺要在南宁市卫生信息网上公布,各个岗位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

此项工作由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行即改,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要组织干部
职工深入农村、社区,通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群众活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清理审批项目。

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科室要对各种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依法减少审批事项。

重点是清理自治区、南宁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要求,其他省 (市)没有设定或原来设有现已取消的,我局原则上也要取消;对非行政许可项目,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也要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要报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此项工作由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先进行自查,拿出初步方案送局法监科,由法监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参与,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决定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决定合并的审批项
目,要做好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集中一个机构办理;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把备案、核准变成变相审批。

此项工作由局法监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参与,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

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1)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

对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能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

通过清理,明确各部门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分清权限和责任,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

清理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主体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

根据职能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重新规范和界定有关部门的职能,修改完善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由局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在2007年7月底前完成。

(2)理顺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

各部门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综合设臵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臵,将行政审批职能落实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

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
效便捷的原则,优化业务和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编制职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使每一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要求和责任。

此项工作由局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在2007年7月底前完成。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及自治区另有规定以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也一律予以取消;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执行。

此项工作由局规财科提出本系统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审核,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清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凡不在公布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

(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梳理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此项工作由局法监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部门)、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

(3)要整顿会风、文风和清理各项检查评比活动。

要整顿会风、文风,清理“文山会海”,清理繁缛的文书往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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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的会议安排和过度的公务接待,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办实事,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讲求工作实效,降低政务成本,提高办会、办文和办事效率上来;清理整顿各项检查评比活动,实行检查评比审批备案制度。

此项工作由局党政办负责,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政务公开的详细目录,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此项工作局党政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配合,在2007年4月底前完成。

(2)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形式。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和规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政务公开形式。

要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加强政务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建立和扩大网上申报、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此项工作由局党政办负责,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配合,贯穿活动全过程。

7.加强制度建设
(1)明确制度建设的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从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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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

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行政管理制度。

(2)严格制度建设的程序。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并通过社会公示、专家咨询、组织听证等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细化制度建设的任务。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在推行首席代表制、AB岗工作制、超期默许制、并联审批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基础制度的同时,重点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重要的工作制度,加快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要完善南宁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出台《南宁市卫生系统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考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配合,在2007年6月底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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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8.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公务员精神培育为主线,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单位)活动,在广大干部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

积极推进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学习,加强分类培训,抓好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1+X”培训和公务员专业能力标准制定及试点工作,重点开展依法行政、新制度、新技能以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负责,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贯穿活动全过程。

9.组织群众开展评风评议
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改,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进行评议。

组织作风建设监督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转变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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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

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牵头,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

10.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1)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

建立完善卫生局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网站。

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落实,要求在2007年3月底完成。

(2)加强对审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卫生局将确定部分有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职能的重点岗位由监察部门直接进行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局法监科和纪检监察室共同负责。

(3)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此项工作由局作风效能办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要求在 2007年6月底前完成。

(4)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开展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惩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也要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实有关规定。

(四)考核总结阶段 (2007年12月—2008年2月)。

主要任务是根据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施“八桂先锋行”活动,在全市卫生系统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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