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财务基本建设评审项目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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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讲解
2002年12月31日财政部下发财办建[2002]619号文对财政性资金及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筹建、建设、投入后的使用效益评审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用于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评审机构对财政资金进行评审过程中提供合理的依据,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

本规程共计8章52条,从项目评审的依据及程序、评审的主要内容、评审的质量控制及最终的报告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实施评审工作,以便得出客观、公正的评审结论,下面针对规程中讲到的重点需要关注的事项进行讲解。

一、制定本准则的原因
我们通过本规则的标题可以得知该规则适用的范围,应该是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对于非财政性资金所投资建设的项目不适用于本规则,但对于企业自筹资金、对外借款、集体集资、地方财政投资等资金来源的投资建设项目事务所评审人员可以参照适用。

在以往的财政资金建设项目,从建设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中,审核人员往往注重该建设项目的最终结果,即对一定建设规模的工程只关注其最终的价值,花了多少钱,对投资支出金额如何形成的原因不做重点分析,另外财政资金属于国家投资,至于投资建设的项目能不能
产生投资效益也不做具体的分析,国家划过来的钱不用白不用,以上的观点造成财政资金存在无目的、无效益,并且资金浪费严重的情况,因此为减少此现象的发生,国家财政颁布要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整体评审,查找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国家财政能够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评审的依据。

二、评审人员配备及具体分工
根据政府投资1亿元、建设期3年的某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工作,配备评审人员共计5人,其中:2名注册会计师,3名造价工程师。

根据不同人员的专业性质,对评审人员在工作各环节进行分工,因工程竣工决算是以工程建设评审为基础,以最终财务竣工决算数据确定工程总造价,因此选派一名注册会计师作为评审组组长,起到将造价工程师与注册会计师评审工作能够紧密结合的作用,以便达到全面评审的要求。

评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评审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1、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制定评评审划
评审人员:赵志新、杨晓霞
2、向被评审单位索取按所提供的资料清单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并与提供单位进行核对。

评审人员:郑伟、祁佩云
3、进驻施工现场,对已完、未完工程进行实地了解。

对已完工程观察工程质量情况;对未完工程,按设计要求或设计图纸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盘点。

评审人员:杨晓霞、谷宝和
4、了解工程建设组织结构建立是否合理,建设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立项、开工等是否符合规定。

评审人员:赵志新、杨晓霞
5、调查了解工程承发包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的情况,工程承发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证明。

评审人员:祁佩云
6、根据被评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洽商变更单、施工结算单等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类别,并结合地方定额对施工工程单位造价进行评审,是否存在虚报竣工结算额、损失浪费的现象。

评审人员:杨晓霞、谷宝和、祁佩云
7、评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另根据财政投资计划评审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配套资金未到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

评审人员:郑伟
8、根据造价工程师对建安投资、设备投资的评审情况,结合财务帐面收支数据,对工程投资完成额进行评审,是否存在财务数据与工程建设不匹配的情况。

账面财务数据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对不同施工项目是否按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评审人员:赵志新、郑伟
9、对工程建设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是否存在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存在损失浪费情况,摊销是否合理。

评审人员:郑伟
10、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_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评审人员:赵志新、谷宝和
11、财务评审、工程评审得出的结果与被评审单位进行交换意见,得出评审结论,竟被评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评审人员:赵志新、杨晓霞
12、出具评审报告初稿。

评审人员:赵志新、杨晓霞
13、对评审报告进行二级复核
复核人:李三喜(总经理)
14、对评审报告进行三级复核并批准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复核人:高雅青(主任会计师)
三、评审的依据
工程项目的评审不同于一般的评审业务,这需要懂得财务知识和
工程造价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作才能得出项目评审结果,因此这就意味着评审的依据应从基本建设财务及工程造价相关的规定中取得,并且评审项目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全面,据此我们所收集到的评审依据如下:
1、《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评审准则》
2、《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1998)财基字第145号
3、《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1995)财会字第45号
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1998)财会字第17号
5、《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1999)财基字第1号
6、《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1999)财基字第37号
7、《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1999)财基字第3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10、《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
11、《财政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资金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
字[1999]50号
12、《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监字[1999]132号
13、《财政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财基字[1999]457号
14、《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15、《财政部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
16、工程招标文件、标底、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
17、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质监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18、工程竣工图纸
19、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20、项目立项有关批复文件、批准的设计概算书和修编概算书
21、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22、其他相关资料
四、项目评审程序
本规程中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共对三个方面评审内容进行规
定,包括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以上三个项目可以单独作为其中一方面内容进行评审,同时也可以将其进行组合评审,因此评审的方面不同,导致评审的内容、重点、结论产生也不同,据此我们对以上三方面的评审在操作内容、程序进行详细分析。

(一)项目预算评审
项目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项目建设程序、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设备投资预算、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等。

以上评审的预算内容全部有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项目预算的,有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预算的,评审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编制。

1、项目建设程序评审
财政部1999年4月下发(1999)财基字第30号文“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制定视为加强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种措施,虽然该规定主要是针对财政部门年度基本建设支出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但财政部门的预算主要是来自于建设单位上报的预算,因此建设单位所形成的预算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影响财政预算的准确性,根据以上所述,评审人员应对立项情况进行审查:
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检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对照经国家有权部门审定的概算检查《基建投资表》或《项目进度表》所列建设内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有无概算外项目;(2)有无超概算的情况;(3)有无任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2、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评审包括审查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等进行评审。

项目单位在对建设项目进行申请立项时应根据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及所适用的定额标准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预算投资金额。

(2)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
3、设备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评审,对建设单位列入投资额中需要购买的设备,参照市场价格对照该设备价款是否合理,列入设备投资中的设备是否为建设项目应该购买的。

有无借项目投资,购买项目建设之外的设备。

4、待摊投资预算评审,主要对项目预算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预算。

设备投资预算之外的项目预算投资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研究试验费、招投标费、贷款利息、土地拆迁征用等待摊投资预算,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等进行评审,费用的发生是否合理,管理费用预算是否按国家规定投资规模进行计算,对土地使用权费用预算进行评审时,应在核定用地数量的基础上,区别土地使用权的不同取得方式进行评审。

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导致土地使用费不同。

5、其他投资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按概算内容发生并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
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元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发生的支出。

6、评审项目应关注的事项
(1)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应视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进行评审。

(2)对已招投标或已签订相关合同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进行评审,并据此核定项目预算。

(3)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预算评审时,应对截止评审日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分别按已完、在建和未建工程进行评审。

(4)预算评审时需要对项目投资细化、分类的,按财政细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5)对建设项目概算的评审,参照本章有关条款进行评审。

(二)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
项目竣工决算应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的,评审机构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编制。

评审机构应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监理单位的监理报告和决算评审所需其他有关资料。

1、项目建设程序评审
项目建设程序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评审。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的评审主要审查:
(1)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
(2)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设计概算,检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3)依据国家年度投资计划、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概算控制、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内容符合设计文件和概算,无设计外工程和超规模、超标准工程
(4
)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工期进行检查,关注
工程进度,揭示建设进度是否存在滞后的问题,并分析产生的原因(5)项目是否办理开工许可证;
(6)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工程类别以及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相适应;
(7)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等。

2、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评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包括:
(1)建设项目资金审查。

主要审查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项目资本金是否到位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2)审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3)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4)有基建收入或结余资金的建设项目,应审查其收人或结余资金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审查竣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内容:
(1)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是否正确;
(2)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
符合要求;
(3)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

预付备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5)审查项目单位是否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计划并严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6)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项目竣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7)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_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8)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否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3、设备投资支出评审
(1)设备采购过程评审
Ⅰ.项目单位对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按照执行;
Ⅱ.限额以上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
Ⅲ.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是否与初步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增加数量、提高标准现象;
Ⅳ.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执行。

(2)设备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的评审
Ⅰ.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人成本;
Ⅱ.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人设备购置成本。

(3)设备投资支出核算的评审
Ⅰ.设备投资支出是否按单项M程和设备的类别、品名、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Ⅱ.与设备投资支出相关的内容如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委托加工器材等核算是否遵循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Ⅲ.列人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暖气、通风、卫生、照明、煤气等建设,是否已按规定列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4、待摊投资评审,主要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

6、其他投资支出主要评审房屋购置和基本禽畜、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是否是概算范围和建设规模的内容,人账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7、其他相关事项评审的内容:
(1)交付使用资产。

审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2)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

审查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
是否正确;
(3)收尾工程。

审查收尾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并审查预留费用的真实性。

经审查的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人竣工决算。

8、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1)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2)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3)审查资金使用、费用列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1)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2)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

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内容是否完整。

10 、评审工作注意事项
(1)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评审时,应对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评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项目预(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各子项的执行情况。

(2)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生产能力、设计标准、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配套工程、设计定员等是否与批准概算相一致。

(3)项目各子项预(概)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内容包括子项额度有无相互调剂使用,各项开支是否符合标准;子项工程有无扩大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有无计划外项目。

(4)评审机构还应对建设项目追加概算的过程、原因及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评审。

(5)若项目已按本规程相关规定进行预算评审的,则评审其调整的部分。

(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建设类支出项目、专项支出项目、
1、建设类支出项目的评审,按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竣工决算评审规定进行评审。

2、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评审
(1)项目合规性、合理性
A.项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可靠;
B.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是否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产业政策和事业发展需要;
C.项目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是否明确,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2)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A.项目预算编制程序、内容、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B.项目总投资、政策性补贴情况;
C.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D.专项资金支出是否按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拨付、使用;
E.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F.专项支出项目效益及前景分析。

(3)其他
A.项目组织承担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
B.项目是否存在逾期未完成任务,拖延工期,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C.要求评审的其他内容。

3、财政专项收入项目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专项资金收人的征缴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
(2)审查专项资金收人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3)对应缴库的专项资金收人,审查应缴费(税)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费(税),征管机关是否应征尽征,是否存在挤占。

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收人的问题;
(4)专项资金收人安排、使用效益评价;
(5)要求评审的其他内容。

专项资金项目既有收人,又有支出的,评审时应根据收人和支出的相关内容开展评审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方法主要采用重点审查法和全面审查法。

四、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包括项目评审人员要求、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评审报告质量控制、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1、项目评审应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3、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5、评审机构应建立评审专家库,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

6、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项目经理(主审)确定对每位评审人员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根据每位人员的相应能力委派具体工作,评审质量及风险防范的具体
措施如下:
1、编制可行性具体评评审划
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编制一份具体的可操作性评评审划,由部门经理复核后,经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后,在进驻企业前下达评审小组执行,在实施评审过程中,项目经理可对评评审划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报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后实施,直至完成预定评审任务。

同时,对评审人员讲清工作责任,应完成的程序及评审目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评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评审程序表、时间预算、评审总体计划、评审具体计划等形式传达其评审指导意见。

2、及时编制评审工作底稿
评审人员将按上述评评审划和评审实施过程编制工作底稿,经项目经理详细复核,部门经理一般性复核。

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确认和关注的评审事项有:
(1)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信赖程度是否恰当,对评审风险的评估是否恰当;
(2)对重要会计问题、重点评审领域、重要评审程序和重大调整事项的确认是否恰当;
(3)评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
(4)评审轨迹是否清晰,是否取得了充分、恰当地评审证据;
(5)实施的评审程序是否合理;
(6)评审小结合评审总结是否反映了评审实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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