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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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发[2006]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
【发布日期】2006.02.22
【实施日期】2006.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
(湘发[2006]5号 2006年2月22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和加强我省和谐社会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新世纪新阶段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党长期执政历史使命的重要举措。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体现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
的战略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政治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但必须看到,由于国家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当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也还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经济社会发展不很协调,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出现了差别,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诚信社会建设的任务较重,等等。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本世纪前二十年,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我们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承担起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
二、我省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小康湖南、生态湖南、平安湖南和诚信湖南建设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激发创造活力,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加强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目标任务:努力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具体要求是:
——小康湖南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
到2010年,生产总值突破10000亿元,力争缩小人均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财政收入达到1300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3000元、417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率达到80%,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在“十五”期末的基础上分别新增300万、300万和250万人。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超过
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
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生态湖南建设: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3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0千克/万元,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85%。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污水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农村可再生能源入户率达到25%。
森林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5%以上,森林蓄积量4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00平方公里,40%以上的县建成生态农业县,生态农业高效模式和技术覆盖率达60%,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率达60%,重点外来入侵生物铲除防治率达60%以上。
——平安湖南建设: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达到平安创建标准,预防和减少杀人、放火、爆炸、投毒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到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亿元GDP死亡率、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安全指数达到70%,成为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诚信湖南建设: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使公民诚信意识、企业诚信度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实现信用法规基本健全,信用市场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初具规模,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行,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诚信体系。
三、加强小康湖南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加快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加快“三化”进程。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工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争创名牌产
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
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县市的经济决策权、事务统筹权和社会管理权,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活力和实力。
坚持把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引导建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走特色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道路。
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大项目、优势产业,突出深化改革开放、引进战略投资者,突出办好工业园区、构建产业集群,突出推动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抓好农业经济产业链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农产品加工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坚持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在一定区域内的职能作用。
加快湘西地区开发,加速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支持“一点一线”优势地区高速高效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大力抓好旅游业的开发建设,深度挖掘湖湘文化底蕴,加强旅游资源整合,打造旅游品牌,努力把具有湖南特色的旅游业做大做强。
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以村庄整治为重要内容,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