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1]59号
【发布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
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石林彝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饮用水源区保护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1〕3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饮用水源地坟墓整治
1.鹿阜镇3个点1174冢,其中:七角塘水库125冢,宏图老围12冢,黑龙潭水库1037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鹿阜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奕
2.板桥镇2个点18冢,其中:海子水库16冢,小屯水库2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板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江辉
3.大可乡2个点6冢,其中:大可新围4冢,坝塘河2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大可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忠华
4.石林镇2个点53冢,其中:团结水库20冢,月湖水库33冢。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石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文春燕
5.圭山镇1个点2冢(三角水库片区)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圭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继斌
6.西街口镇1个点4冢(月湖水库小雨布宜石山脚片区)
完成时限:2011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光学
(二)“三沿五区”坟墓整治
1. 鹿阜镇32个点1893冢。
其中搬迁135冢,植树遮挡1758冢。
地点:花庄坡至石黄牛片区10冢;昆河路西面片区6冢;路美邑油站后至阿怒山路口片区34冢;路美邑敬老院至路美邑中学片区18冢;路美邑村对门山石锁路沿线片区46冢;阿怒山乱石头至新坝片区38冢;卜所新坝、巴掌田、卜所小学、红砖厂片区58冢(2冢搬迁);北山大石崖13冢;北山红砖厂片区25冢(1冢搬迁);学地山老公路西边片区65冢;小华坡片区25冢;西北社区马鞍山片区80冢;天生桥至老白坡村口片区40冢;鱼龙坝老公路瓦窑片区30冢;小坡头张家坟片区10冢;大鱼龙坝对面栗子园至半截河片区83冢;东门社区白虎山背后片区106冢(搬迁);老长坡顶片区76冢(26冢搬迁);阿乌村西面片区39冢;阿乌村学校后至干山冲片区157冢;三板桥村西面片区23冢;雨中塘片区12冢;三板桥西河至机械闸口59冢;老昔街东南片区116冢;沙灰路红砖厂片区35冢;南门社区徐家坟片区468冢;花庄坡片区5冢;昆河路西面片区15冢;大坡厂对面、县委党校、绍山片区142冢;耗子路、抽水站片区24冢;白龙潭、大山沟片区15冢;大屯村片区20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鹿阜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奕
2.石林镇10个点314冢。
其中搬迁30冢,植树遮挡284冢。
地点:和摩站张家坟片区57冢;天生关甲马洞、小庙片区15冢;乐尔村映山红、椅子窝片区112冢;三家村公路边28冢;北小村杀鸡坡片区2冢;老挖毕张赵氏坟片区5冢;北大村新大街旁20冢(搬迁);李亭龙果园10冢(搬迁);小密枝大荒地片区35冢;松子园则羊坡片区30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石林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文春燕
3.大可乡11个点449冢。
其中搬迁13冢,植树遮挡436冢。
地点:大可村大坟岭岗片区179冢;张长岭岗至者衣冲村片区84冢;大可中学背后片区9冢(3冢搬迁);大新桥对面片区3冢;老弯腰对面片区5冢;黑土地片区18冢;中龙村委会背后片区5冢;小月牙山村前片区6冢;小菠萝黑进村口10冢(搬迁);大可新围至公墓路两边18冢;黑古塘至平田112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大可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忠华
4.板桥镇14个点613冢。
其中搬迁46冢,植树遮挡567冢。
地点:大矣马伴村南部片区33冢(搬迁);大矣马伴村东南片区12冢;大矣马伴小围片区5冢;黄家庄岔口烟点旁片区17冢;板桥村李家山片区30冢;敬老院背后8冢;信用社对面10冢(搬迁);碧落甸村南部片区20冢;碧落甸村北部片区10冢;邓家山村对面片区8冢;板桥至海子水库沿线305冢(电影院背后坟山片区115冢、桃西村片区35冢、青山村委会
家具厂对面田坝内16冢、小戈丈杨家坟地片区25冢、渡槽周围片区12冢、马兰山片区13冢、三七地片区25冢、罗家坟地片区55冢、海子水库南边片区9冢);板桥至小屯水库沿线55冢(太平田砖厂至太平田村片区10冢(3冢搬迁)、太平田村至小屯水库公路沿线45冢);板桥至小黑龙潭沿线90冢(碧落甸村北面片区25冢、碧落甸村团坡片区30冢、大者乌龙至小者乌龙片区20冢、小者乌龙村口片区15冢);小黑龙潭水源区小磨门片区10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板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江辉
5.长湖镇5个点121冢。
其中搬迁0冢,植树遮挡121冢。
地点:维则村与宜政大海子交界21冢;其高地、樊平当片区、羊坡脚片区28冢;豆黑村死千道、戈衣黑山神庙片区21冢;.塘上至蓑衣山至昆河路边21冢;长湖景区周围30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长湖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毕卫东
6.圭山镇6个点80冢。
其中搬迁10冢,植树遮挡70冢。
地点:海邑集贸市场片区7冢(搬迁)、海邑村委会九石阿旅游专线沿线10冢;糯黑村委会九石阿旅游专线沿线7冢;矣维哨村委会九石阿旅游专线沿线6冢;蝴蝶村委会矣木公路沿线25冢;小板田村委会矣木公路沿线25冢(3冢搬迁)。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圭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黄继斌
7.西街口镇4个点19冢。
其中搬迁2冢,植树遮挡17冢。
地点:紫处片区14冢;绿
水塘片区2冢(搬迁);西街口片区1冢;宜奈片区2冢。
完成时限:2012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西街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王光学
二、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县政府召开全县水源地保护、退耕还林暨散葬坟墓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殡葬意识,深入到户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3.组织人员对辖区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山墓地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建立“一坟一档”管理资料。
4.各乡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治工作方案。
(二)全面整治阶段
1.进行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电视宣传;发布饮用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通告。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5日)
2.开展饮用水源地坟墓搬迁整治(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
3. “三沿五区”坟墓搬迁整治(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三沿五区”坟墓植树遮挡整治工作必须于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