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的通知
【法规类别】成人教育
【发文字号】洪财会[2010]1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07.26
【实施日期】2010.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洪财会[2010]16号)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中央(省)驻昌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8月至12月。
二、培训对象和范围
凡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均须参加发证机关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