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使用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规范消防用水使用,杜绝违规使用造成消防给水管网不能保压,给公司造成消防安全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老厂区所有消防水系统。

3、消防水系统管理
3.1低压消防水系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设施,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事故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热电厂批准不得开启动用。

3.2低压消防水系统包括低压消防水泵、稳压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罐、消防水管网、阀门、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炮等消防设施
3.3个人和部门确因生产需要急需临时使用消防水时,必须持用水申请到安环部签字,经热电厂批准后方可使用。

3.4消防水泵、水池的管理
3.4.1 消防水泵、水池由热电厂负责管理。

3.4.2 低压消防水泵应列入班组巡检及车间日常检查内容,确保给水泵、保压泵在事故状态下能够正常运行。

3.4.3 消防水泵及消防备用泵应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可用。

3.4.4 消防水池应保证最低水量,不得少于水池容量的三分之二。

3.5消防水管网、消防栓、消防水炮的管理
3.5.1消防水管网及联通阀由热电厂负责。

3.5.2室外消防栓、消防水炮的日常检查由热电厂负责,每季度对厂区各区域最不利点的消防栓水压做一次测试。

3.5.3室内消防栓由所属区域的部门负责管理、维护保养。

3.5.4各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室内消防栓的日常维修保养,室内消防箱内无杂物,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消防水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保证
消防栓启闭灵活确保在事故状态下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