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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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为做好巡察期间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信访群众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巡察期间“零信访”工作目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信访报告反馈制度。
巡察期间,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报告环节,提高处置时效,一旦发生群众信访事件,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报告,局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相关处置工作,处置工作人员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做好情况反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收集汇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责任人,对
合理诉求的信访群众要认真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信访群众要解释到位,对无理缠访闹访的信访群众要处理到位,实实在在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好。
(三)认真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来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和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巡察期间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期间信访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人员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
四、通信及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随时联系到人。
(二)应急保障。
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为信访处置应急工作人员,随时接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应急所需车辆由局办公室与区公车平台对接落实;应急处置电话:XX
五、工作要求
巡察期间,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当前配合巡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凡发生信访维稳应急事件的须立即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发生。
在信访维稳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避免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