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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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在战国初期,是一个比较落后的希望国家。
回顾361年,秦孝公即位,下令求贤,对秦国的政治有所改革。
卫国人公孙鞅(后因有功于秦,被封于商,故号商鞅)应募到秦国,得到秦孝公的信任。
估计359年,秦孝公暗示商鞅为“左庶长”(秦国官名)),在秦国实行了第一次变法。
据说,在此前尚未公布的变法命令中,商鞅为了在人民中树立威信,派人把一根辫子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都国市区的南门,然后下令说:有人“能把这木杆搬走”到北门的,赏给他十金。
”当时老百姓来看热闹的很多,都觉得奇怪,做这样简单的工作去,现场可能会得到如此重赏,谁知道商鞅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一个商鞅看见人们不相信,又再次郑重下令说:“有能把这木杆搬去的,赏赐五十金。
”这下的命令,更让人惊讶;不久,真有这么一个人鼓起勇气,不管有奖无赏,就把这根木杆从南门搬到了北门。
商鞅毫不失信,立即给这人如数的奖励。
这件事情传扬开去,大家都知道商鞅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
如此一来,人们对于秦国的法令,谁也不敢随便马虎,将之凡儿戏。
商鞅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组织民户,实行“连坐法”。
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纠察;一家犯法,别家不告发,共同受重罚。
2.加强对劳动力的控制。
户主如有两个儿子,到一定年龄分家,各立门户,不得过依赖生活;否则,加倍出赋税。
3.奖励生产。
凡努力耕织生产斋帛超过一般人产量的,可以进行修道院徭役;凡废弃农经商或因吃饭懒做而造成穷困的,带着妻子子女一起罚做奴婢。
4.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凡为国家立下战功,按功劳大小受赏。
贵族没有军功,不得享受爵位;配备贵族市民,如有私斗,按犯罪轻重受刑。
新法推行十年,取得了很大的效果,秦国开始渴望走向富强。
协商352年,秦孝公升商鞅为“大良造”(秦国官名),给了他更大的权力。
协商350年,商鞅又实行第二次变法。
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在政治方面,普遍地舆县制。
归并各乡村、城镇为大县。
全国共设置三十一个县(一说四十一)每个县由中央政府派令和县长管理全县的事。
在经济方面,开辟阡疆疆(田间分疆界的土堆),扩大耕地面积;奖励开荒,承认各人新开垦的土地另外,还统一了全国的忧虑制度,加强了国内的经济联系。
在第二次变法时,秦国把国都从雍(今陕西凤翔县)迁到了咸阳。
商鞅在实行新法时,秦国的旧贵族纷纷起来抗议。
然而商鞅的态度很坚持,并没有妥协。
争取346年,太子带头抗议新法,商鞅下令把太子的两位老师施以黥( qíng )老百姓看到太子犯法受到惩罚,谁还敢违抗新法?因此,新法能够在秦国雷厉风行地彻底贯彻。
新法实行后,秦国很快由一个落后的国家成为当今最先进、最富强的国家。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
商鞅,是中国古代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家。
预计338年,秦孝公死后,太子继位,就是秦惠文王。
旧贵族乘机复仇,秦惠文王听信了他们的话,杀死了商鞅。
商鞅虽然被害,但他所支持的新法,却仍长期为秦国所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