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视角下舟山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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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第16卷 第1期
Mar. 2020
Vol.16 No.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协同创新视角下舟山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研究
张海娜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舟山 316021)
摘 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这些创新主体,形成持久有效的协同创新关系,从而加深军民融合的深度,提高军民融合的程度。
文章从协同创新的视角入手,分析舟山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探讨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协同创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中图分类号:E252 文献标志码:A
Research on in-Depth Development of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in Zhoush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Zhang Haina
(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Zhoushan 316021, China )
Abstract: The in-depth development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requires the integration of government, enterprises, universities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to form a lasting and effectiv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relationship, so as to deepen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and improve the degree of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in-depth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integration in Zhoushan, and probes into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integration in Zhoushan.
Key words: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in-depth development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在国家层面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
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涉及到多个创新主体,需要各个创新主体在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健康发展的目标下,彼此协作、创新发展。
舟山军民融合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经验、问题为我们探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作者简介:张海娜 (1981- ),女,浙江舟山人,讲师。
一、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现状
(1)思想认识不断提高。
舟山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舟山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支持部队建设、协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与尝试。
同时,舟山各行业、各系统、各组织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对于军民融合这一问题认识不断加深,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证和群众基础。
(2)军地协作深入开展。
现在,舟山军民协同意识不断增强,军地之间开展了大量协作工作,为军民融合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保障部队更好地提高战斗力,执行多样化的军事任务,舟山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帮助部队建设训练场地、检测站、海防道路等军事设施。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舟山依托龙头修造船企业,军地携手开展船舶修造改装基地建设;依托仓储物流企业提升军需物资的供给能力;依托大型滚装码头实现新修支线道路军地通用。
驻舟部队也通过置换土地、申报迁建国防工程、争取海空域开放等工作,给予舟山新区建设以大力支持。
2013年以来,舟山警备区部队先后对涉及10多个开放建设项目28处军事设施予以报废迁建,1处军事管制海域移交地方开发,多处航空设施有限开发,累计开放面积达1300多平方公里。
(3)法规机制逐步建立。
舟山从创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入手,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军地协调机制,如军地联席会议、议军会议等会商制度。
军地先后共同制订和出台了《舟山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命名管理实施办法》、《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条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落实义务兵优抚待遇城乡一体化标准实施细则》等文件,使军民融合协同发展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用。
(二)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各主体合力尚未形成。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应该是一种全方位、高层次、宽领域、大纵深的大融合,涉及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这些协同创新主体疏通相关联系,打破彼此之间的利益壁垒,协作互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舟山目前军民融合还停留在表层,主要是“双支双拥”的形式,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这些方面深层次的协作不够。
“资源上整合、力量上共用、项目上共建、成果上共享”的目标还未达成。
各协同创新要素主体地位不明确,未发挥出各自作用,政府统筹引导不完全,企业缺乏长远眼光和积极主动的态度,高校和科研机构对接不够。
(2)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完善的机制体制是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从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现实来看,由于缺少完备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保障,导致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存在顶层设计不够有力、创新主体间关系不够顺畅、主体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等问题。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的开展往往存在随意性、随机性,影响工作质效。
(3)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工作落实存在欠缺。
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向深度发展,需要部队、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合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以取得实效。
但在现实工作中,仍然会出现一头热的现象。
尽管每年政府、部队都在军民融合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实际工作落实和融合效果却乏善可陈。
二、国外军民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军民融合发展在世界其他国家早有范例。
各个国家往往结合不同时代的国际环境,制定适应本国国情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政策,做法各异,道路和发展模式也各具特色。
首先政府统领。
各个国家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中都有一个共通点,即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着统筹协调作用。
政府不但参与相关重大决策的制定,并且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军民
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方向。
比如欧洲与美国,政府充分发挥着“管理者”进行宏观调控的作用,在国防工业并购中采取发动、鼓励等间接手段,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其次政策法规支撑。
相较于我国军民融合在政策法规层面尚不完善、未形成规范的现状,美国和俄罗斯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之初就从政策法规入手,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支撑,以推动和扶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最后创新驱动。
创新已成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各国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共同趋势就是通过积极探索创新驱动机制,形成强大的创新驱动力,使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有一个质的飞跃。
美国、俄罗斯都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在创新引领下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发展。
美国推出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和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利用军费资助本国高技术小企业创新发展,从而获取美国军方所需新技术、新装备、新服务。
俄罗斯充分发挥市场在军民技术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让大量创新能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的企业,进入军品市场竞争,将军品市场扎根于民用市场之中。
三、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整合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各主体的资源,挖掘发展潜力,发挥各主体的作用,搭建军民融合的广阔平台,最终达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双赢。
(1)地方政府做好统筹引导。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舟山市政府要在统筹和引导这两个关键词上下功夫做文章。
首先政府应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各个协同主体的资源,尤其要重视在产业、技术层面的融合共享。
协调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努力建立军地融合的协同创新模式。
其次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引导“民参军”、引导科技创新。
(2)企业做好技术创新。
立足舟山产业优势,做大做强海洋科学城产业示范基地,发挥海洋科学城示范作用,继续推进军工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转化新产品。
同时鼓励企业挖掘核心竞争力,积极主动投入军民融合中来,参与到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提高民用科技转化率,为国防工业提供技术支撑。
(3)高校做好专业化人才培养。
人才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首要保障,凌驾于知识、技术之上。
坚持军地共育新型海防建设人才的思路,建立资源共享、人才共用机制,实现军地人才资源相互支持、相互借势、互通有无。
依托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培养信息技术、船舶维修、航海和新装备操作维护等方面专业人才。
同时把地方海上救援、船舶维修、医疗救护等专业人才,编到民兵队伍,真正做到“不为所有、但求所用”。
(4)科研机构做好产业对接。
科研机构可依托海洋经济产业园区,提升科研与舟山经济产业发展的对接,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同时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中,结合国防建设需要,加强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和创新,把高新技术相关产业作为国防建设的动力源。
(二)依法依规,完善机制
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建章立制,军地双方都要积极探索和构建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军地协调合建的整体合力。
(1)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加强军民融合协调创新发展的宣传推广,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将其纳入政治宣传范畴,通过在政府网站增设专题网页等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理解和支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将其纳入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专题教育、随机教育等时机,引导官兵将拥政爱民的新内容运用于基层军民共建,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部队战斗力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将其纳入国防教育,在各类学校国防教育课程中增加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相关内容,增强学生的大局观,强化军民融合意识。
(2)健全协作会商机制。
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完善军地双方协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管理分析会,协同解决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困难;每半年召开一次军民融合
联席会议,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完善预案、健全体系。
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3)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坚持每年通过“感动舟山军地十佳人物”、“十佳融合工程”等形式多样的评选,对参与积极性高、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成效显著的政府机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进行表彰宣传。
制定相关政策,对全力支持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减免税收等优惠。
同时,对阻碍舟山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以严明的奖惩机制,鼓励各社会力量融入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中来,确保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路子走实走远。
(三)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其涉及领域广、牵动利益深、推进难度大,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过程督导。
强化过程督导是增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方式。
一方面抓顶层设计,军地双方要结合舟山地区实际,着眼富国强军,合作共赢目标,提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目标需求,在定期协作会商基础上,科学统筹工作计划,梳理协作事项清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具体融合发展方案。
另一方面抓一线督导,定期抽组协作机构精干人员,成立军地联合检查督导组,深入一线检查督导,跟踪项目落实情况,积极沟通协调军地双方矛盾问题,促使各项目落地见效。
(2)强化责任落实。
军队、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都是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主体。
协同创新发展要体现在各领域的深度广度、各项目推进落实的效率力度、各机制运行的规范顺畅,要达到这些目标,必须强化各实施主体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落实制度。
参考文献:
[1]牛振喜.各国军民融合的历程及我国军民融合
的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2):124-125.
[2]朱亚飞.协同创新视角下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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