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太康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康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领、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目标,以强化科技支撑和加强农技人员队伍及科技示范户建设为重点,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载体,以党的农村政策、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为内容,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知识结构合理、掌握农业新技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推广服务能力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对全县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一轮知识更新培训。

以常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特色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技人员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理论功底扎实、操作技能娴熟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1、培训对象: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

每年选派骨干农技人员,定
期安排到国家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安排全县乡镇农技人员参加全县农技人员知识大轮训,逐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业务能力。

2、培训内容:党和国家农村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农技推广理论及方式方法,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和统计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3、培训方式:根据不同要求,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镇)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4、培训管理:组织制定培训计划,提出分期分批培训要求,组织遴选骨干人员参加培训,配合培训基地做好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建立培训台帐。

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向学员颁发合格证书。

建立农业人员培训数据库,将农技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作为职务、职称晋升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高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中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初级职称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管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由县农业局农技推广站牵头;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
监督,力求培训实效。

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5天,学习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核,具体考核(考试)方法由牵头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

鼓励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及农民技术员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对考核合格者,要按规定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培训班主办部门要对参训学员分班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并作为今后工作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专业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局属各单位完成培训工作。

局属各有关培训单位要将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列入全年农业工作计划,制定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2、健全培训工作机制。

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是在培训机制上要建立农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组织平台,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

二是在培训时间上要充分利用冬春季节农民空闲时间,突出春耕备耕、双抢、秋冬种等重点农事季节,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三是要把培训工作与项目实施相结合。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局属各培训单位要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和上报开展培训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及时上报情况,认真搞好总结。

各培训单位培训工作应在11月底前
完成,并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当前,各培训单位要紧紧抓住春耕备耕前的有利时机,迅速集中开展大规模培训工作,为推广农业新技术,实现今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太康县农业局
2014年10月20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