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机试制与试验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样机试制与试验规定
0 目的
明确样机试制过程中相关部室、车间的职责及样机试验内容。

1 范围
适用于样机试制与试验。

2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样机试制。

3.2 制造部负责组织样机零部件的制作,提出必备的工艺装备清单。

3.3 技术中心负责样机的装配、调试、试验,必备的工艺装备设计和技术服务。

3.4 质保部负责样机零部件的检验,提出必备的计量器具清单。

4 内容与要求
4.1 样机试制为1-3台套。

4.2 制造部会同技术中心根据企业和外协单位的情况进行生产分工。

制造部提出必备的工艺装备设计制造清单;质保部提出必备的计量器具清单,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进行设计和配置。

4.3试制件(含外购、外协件)应按产品图样逐项检验,并做检验记录。

试验和鉴定用样机由技术中心产品实验室负责装配调试,其余样机由制造部负责安排装配调试。

样机基本性能试验通过后,为了进行市场试验需再试制时,制造部直接下达计划,并组织实施。

4.4 样机试验
4.4.1试验人员和设计人员按有关规定,编制试验大纲。

试验人员按试验大纲进行测试,记录实测数据和试验中出现的故障。

遇有重大故障时应逐项汇报,经研究后再按决定执行。

试验项目结束后,试验负责人按要求编写试验报告,并经技术中心批准。

全部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将试验大纲、试验报告原稿交课题负责人,汇齐后交资料员存档备案。

4.4.2 样机试验项目
1 2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