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中有这样几句话: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这几句话很好的概括了未成年人对于国家的重要作用。
对于我们的家庭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家族的希望。
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家庭的幸福。
毫无疑问,几年之后,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学之中会出现一大批各行各业中的佼佼者,成为社会的脊梁,家庭的骄傲。
要实现这个目标,同学们首先应该做到——健康成长,远离犯罪。
同学们,我不知道在你的心目中父母处于什样的位置,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地,在父母心中你们是最重要的。
就是为了他们,我们也应该健康成长,远离犯罪。
因为犯罪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1999、11、1起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举了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种主要行为,为了健康成长,预防犯罪,同学们一定要远离下列行为:
一、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这是同学们中常见的一种不良行为,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违法、犯罪。
(一)、打架斗殴的性质: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
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
按照故意伤害的伤害结果,可以把“故意伤害罪”分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故意伤害至人“重伤”和故意伤害至人“死亡”。
法律规定:“14周岁(包括14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16周岁(包括16周岁)以上的人,要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有的同学可能弄不清楚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刑法”规定了较重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
同学们,生命是脆弱的,决不象电脑游戏和动画片中的人物那样,有几条命;身体被打得变了形还能恢复原状。
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
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
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
国家《轻伤鉴定标准》规定了构成轻伤的各种情况。
造成他人轻伤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通过以上内容大家看到,打架斗殴行为是多么危险。
打架斗殴是最昂贵的一种消费——严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而辱骂他人是打击斗殴的一个重要诱因。
我校也出现过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轻伤的情况:前臂骨骨折、轻微脑震荡……很多因打架斗殴进入监狱的青少年都会说这样一句话:“我只想教训一下××,没想到……。
”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发生在同学身上,一但因为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或者轻伤,后悔就晚了。
讲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把人打成了轻伤怎么没进监狱呢?事情是这样的: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属于自诉案件,受害者可以选择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通俗的讲就是允许私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查院提起公诉,不允许私了。
当然了,我们校园里发生的打架斗殴行为大多没有造成重伤或轻伤的严重后果,还构不成故意伤害罪,但已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是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打架斗殴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将受到刑事追究。
(二)、打架斗殴的危害:
1、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同学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严重影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加害者以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
所以打架斗殴的结果往往是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
我们应该尊重生命,这是做人的起码准则。
生命是平等的,你的生命与健康与同学们和老师的同样重要。
3、给加害人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可以说:以损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目的的打架斗殴行为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行为。
为此花上成千上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不是什么希奇事,花钱如流水。
社会上流行的以下两句话希望同学们深思:第一句是“有本事多挣钱”,下一句是“没本事别打架”。
4、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失去自由,一层层的铁门,强制劳动,从早到晚时时监视和约束,严厉的强制措施,低下的食宿条件。
争取减刑,早点出去。
对家庭最大的伤害。
正是因为打架斗殴的后果如此严重,学校和家长才这样重视。
我亲耳听见有一位家长这样教育他的孩子:“别打架,咱们也打不起”。
话虽朴实,但很实在,让我们都按这位父亲的要求去做吧!
(三)、引起打架斗殴的原因及对策。
1、欺压同学的流氓行为引起的打架斗殴。
2、喝酒引起的打架斗殴。
3、日常生活中言行、动作粗鲁,引发矛盾。
4、冲动,为一点小事。
5、哥们儿义气,害已害人。
今天,我们从打架斗殴的性质、危害、成因及对策几个方面探讨了打架斗殴的现象,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让打架斗殴的悲剧发生在你身上。
不要出了事以后才感叹“我要不怎么怎么样该多好哇!”。
二、携带管制刀具;包括1、匕首、2、三棱刀、3、弹簧刀、4、其他一切非日常学习、生活所需的具有杀伤力的刀具均属于管制刀具。
危害:一、由于玩耍不慎伤及他人。
玩刀———划透漂亮女生面颊———重伤决赔偿甚至是刑事责任。
二、冲动时失控,造成严重后果。
学生陈某----好奇---地摊卖弹簧刀一把——平时与同学于某关系不错,一起上下学——发生争执————不敌人高马大的于某——抽刀刺去——……——少管所。
青少年容易激动、偏激,在校内外与同学发生矛盾是难以避免的。
如果随身携带管制刀具。
一旦不能自控,就会酿成无法预计的后果。
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
错误观念(甚至部分家长也有):携带刀具可以保护自己。
小李品学兼优的高三学生——家长和老师寄予厚望——校门口被人欺负——报告老师——学校、派出所出面对坏人进行了治安处理——受到威胁——随身携带刀具——争执中回到攻击他人——反被他人用该刀刺伤——加害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刀具管理规定明确禁止携带携带管制刀具,即便是成年人也不可以,更不要说是未成年人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携带即便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也要受到治安处罚。
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更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地开展这样一个活动: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
三、旷课、夜不归宿;
危害:青少年罪犯中有85%以上有旷课和逃学的纪录,这些人中在旷课、逃学、失学期间犯罪的更占到了90%以上。
可见,旷课、逃学、失学是非常危险的,极易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小文,——迷恋网络游戏——经常逃学网吧——编谎话(有病、家里有事,(可笑:奶奶病危了多次,死了两次),在网吧认识了几个朋友,冒充小文的家长帮助他撒谎。
)——社会闲散人员——出手豪阔——羡慕。
发财——钢厂车间——卸铜件——运到墙边——墙外等候——递出——发现被捉,别人跑了——少管所。
与上面的案例一样,旷课、夜不归宿者的三部曲是:1、想办法脱离学校和家长的管理监护-----2、接触坏人,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场所和信息------3、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后是追悔莫及。
为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学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决不旷课,绝不也不归宿。
原因:一,从众心理,哥们义气重,怕得罪朋友。
几个要好的朋友,有一人不想上课,就都不上课。
二,自制力差,自己也想学好,前天晚上想,第二天就忘记了;刚坐下来,朋友一喊,马上就走。
三,厌学,基础差,自己跟不上,在教室呆着觉得无趣。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四、以下简单讲解: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