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内省农业基建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内省农业基建
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3.20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内省农业基建专项投
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2017年我委第3次主任办公会要求,现将省基建农口专项投资计划下达你们,所需资金从赣发改综合[2017]23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的“现代农业示范专项、水利基础设施专项”项下安排。

“现代农业示范专项”切块资金每个试点示范县100万元,用于支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不超过2个;“水利基础设施专项”切块资金每个试点示范乡(镇)6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项目不超过3个。

切块1220万元用于支持滨湖鄱阳、余干、万年、都昌四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详见附件)。

各设区市发改委要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这个主题,切实用好切块资金,具体项目由设区市发改委负责安排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分解投资计划须报省发改委核查资金使用方向后下达,并报省发改委备案督查。

请有关设区市(省直管县)发改委加大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按投资项目追踪问效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报我委。

请建设单位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建立专户,专款专用,落实配套资金,抓紧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