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 十二五 ” 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1 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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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2011年发布)
【发布部门】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发文字号】毕署办通
〔2011〕157号
【适用区域】毕节地区
【发布时间】2011-11-21【生效时间】2011-11-21【关键词】消防安全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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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2011年发布)
毕署办通〔2011〕15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毕节地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已经行署2011年第26次专员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毕节地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一、前言
随着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全区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迅速增多,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技术广泛投入使用,诱发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因素大量增加,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凸显,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日趋严峻。
因此,制定《毕节地区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我区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全面提高我区整体预防、抗御火灾事故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能力,为毕节试验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高度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十一五”消防发展简况
“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毕节”、构建“和谐毕节”这一主题,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探索消防工作新机制,社会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社区防火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大力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壮大,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推进。
一是政府统一领导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得到完善。
制定了《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意见》、《毕节地区社会消防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建立了政府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一、二类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签订《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政府督查、倒查机制和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一把手”负责制;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业务经费预算、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等问题,组织对消防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并兑现奖惩,将消防工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管理考核内容。
“十一五”期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增1个消防大队和2个消防中队,现共有9个消防大队、10个消防中队;全区109个完成了总规编制的乡镇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逐步按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新增城市消火栓301个,总数达到917个,实现了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向农村延伸;建成了视频会议、战备执勤监控“两大系统”,建成车辆GPS监控导航系统,完善了350兆无限通讯指挥系统,消防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的应用更加广泛,实现了消防业务网上办公,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
三是消防基础工作得到夯实。
全区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以及每年中央1号文件连续强调农村工作的重大历史机遇,创新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创建“无火灾村寨”活动,结合扶贫工程、安居工程、人饮工程等项目,加强以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泵、防火分隔等为重点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等消防制度。
大力开展创建 “无火灾社区”活动,完善社区消防组织,健全消防制度,组建消防队伍,配置消防设施,大力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范了派出所消防工作“八本三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了派出所及其民警的消防监督水平。
总结并推广了“十户联勤,五户联管”村民自主管理、老弱病残酒“五类重点人员”居民消防监督管理和“两分钟防火法”户门警示宣传等我区特有的农村防火工作“三大抓手”,共落实“十户联勤,五户联管”管理1277个村寨,老弱病残酒“五类重点人员”管理55043户,张贴“两分钟防火法”宣传牌188.29万张,夯实了消防工作基础,增强了社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是消防业务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财政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
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地、县两级纳入财政预算的消防业务经费达到了战士2.4万元/年·人、干
部2.6万元/年·人,灭火器材物资、油料损耗、补给经费保障不低于50万元/年·战斗单位;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执行重大临时任务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为圆满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目标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五是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区建成8个消防教育馆,组织对外开放宣传3580余次。
在地、县(市)电视、报刊开设消防宣传专栏12个,刊播消防专题节目和警示标语18300余次。
投资470余万元印发了消防安全培训教材、消防宣传挂历、青少年自我保护画册、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挂图、农村防火“十要”、居民防火“十不准”及《公共聚集场所“五个一律”》等宣传资料,拓宽了消防安全宣传社会面。
每年组织开展“119”宣传、“三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月”、“六月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开设消防教育课程,每年开展“我向家长作宣传”活动;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共培训消防兼职教师3179人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地、县市党校授课课程。
加强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招募消防志愿者队伍592支共9605人,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在城区和主要公路沿线设置永久性消防宣传专栏和防火标语警示牌1639块,张贴、悬挂消防宣传横幅19100余条次。
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工种人员17310人次。
通过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
六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
全区积极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整改。
全区共检查单位15686家(次),发现火灾隐
患13709起,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全区60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五”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七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壮大。
“十一五”期间,全区发展专职消防队2支,队员66人,义务消防队680支,队员3614人,配备消防车4辆,摩托车8辆,手抬机动泵131台,消防水
带9820米,水枪206支。
全区专职、义务消防队成为扑救单位、乡镇、村寨火灾的中坚力量。
八是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推进。
建成了威宁、赫章大队和中队,以及毕节市大队、地区特勤中队新营房及附属设施,启动了地区消防战勤保障基地、黔西二中队和毕节市消防二中队新营房建设,并将于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全区消防部队建成了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学习室,配置了烘干设施、冷暖设施,
“新五个一”全部达到标准,建成了具有特色的多功能视听室,安装了语音广播系统,全区消防大、中队全部达到了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实现了“全面建、整体上”的目标。
九是消防装备建设实现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部队执勤消防车从29辆(大功率消防车仅1辆)增加到77辆,其中8吨大功率消防车17辆、高喷消防车8辆、登高消防车2辆、A类泡沫消防车2辆、ATV自行履带式主战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2辆、泡沫消防车10辆、战勤保障车11辆,各县市分别配置了2辆消防摩托车,全部达到了城市中队4辆、县城中队3辆的配备标准,实现了地区有多功能特勤装备、县县有大功率消防车和特勤消防车的目标。
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器材从227件(套)增加到1263件(套),配备了常规器材装备5515件(套),个人防护装备5558件(套),特种防护装备3895件(套)。
十是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大力提升。
建立了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依托地区特勤消防中队和各县(市)消防中队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
全区消防部队以“打造消防铁军”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成立了抗洪抢险机动中队和公路抢险救援中队,组建了12个灭火救援攻坚组,10个抢险救援班,有效提升了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314次,出动官兵35501人次,出动车
辆7641台次,抢救被困人员1002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价值2.6亿元,圆满完成了抗洪救灾、抗旱救灾、“抗雪凝、保民生”、“5·12抗震救灾”、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北京奥运会、毕
节“试验区”20周年庆典、“10·6”织金水源危机等灭火抢险救援和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和突破,但与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不相适应,特别是随着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交织影响,火灾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将进一步增多,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火灾总量仍将呈上升趋势,社会应急抢险工作也越发繁重,消防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消防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好,特别是乡镇、村、街道、社区以及一些基层单位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自我管理、自我负责意识不强,基层火灾防控能力薄弱,“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
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全区109个完成总规编制的乡镇虽然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但很多规划难以落实,目前消防基础设施达到“一队两池两泵”要求的还不到2%。
三是消防宣传教育普及还不够,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够强,自防自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现役消防警力不足,消防力量增长缓慢,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任务。
三、“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消防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毕节地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和打造乌蒙消防铁军为抓手,以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城乡消防安全、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火灾防控
能力、消防信息化、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力争
到2015年,全面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城乡消防监督网格化,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消防部队建设现代化,应急救援指挥扁平化,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专业化目标,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
(1)完善政府领导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政府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内容,实行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在完善县(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全力抓好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消防安全责任的跟踪落实;全面实行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充分发挥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落实联席会议、执法情况通报、执法争议调处、消防业务培训等制度。
(2)完善消防监管工作机制。
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健全消防行政许可审批协调、消防安全信息共享、火灾隐患联合整治、联动执法保障等机制。
规划、住建、安监、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函告制度,凡行政许可或监管事项涉及消防安全的,应征求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并加强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发改、财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包括消防装备在内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供经费保障。
规划、住建、房产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消防设计备案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房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市政、住建部门要负责按照消防规划要求建设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把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设施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旅游部门要把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作为“创星”必要条件。
农委、水利、供电等部门在安排农村设施建设项目时,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并同步建设。
民政部门要抓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推动社区消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建设、规划、工商、文化等部门在实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时,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必要条件。
教育、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体系,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
司法、科技部门要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教育和科普工作内容。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移动、联通、电信等信息产业部门要对消防建设投入的信息通讯传输系统给予保障。
新闻、广播、电视等系统和单位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定期义务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遍提高公
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到2015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3)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指导行业、系统全面开展“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达标活动,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按照标准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
标;2012年,所有非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标;2013年至2015年,巩固和提升社会单
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基本实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健全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编配体系
(1)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做到“县城有蓝本,乡镇有专篇”。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进行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在报批城镇总体规划时,缺少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项规划不合理的,相关部门不得审
批。
2011年,各县(市)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60%,审批率达到40%。
2012年,建制镇消防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100%,审批率达到60%;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应建数标
准。
2013年,建制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到100%。
严格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消防规划编制、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2014年,50%的建制镇落实消防规划。
2015年,全区所有建制镇全部落实消防规划。
(2)加强城镇消防站建设。
按照试验区“路网先行、拉开建设、加快推进”的城市发展原则和总体规划,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逐步增设消防站。
2012年,重新修建金沙县消防大队办公楼和金沙县消防一中队办公楼,组建毕节市消防三中队;2013年,组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消防中队;2014年,组建织金县消防二中队、威宁县消防二中队;2015年,组建大方县消防二中队。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按照《毕节地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毕节地区工业聚集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年)》的发展要求,结合“一带两翼”城镇空间部局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织金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毕节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建设以及试验区食品药品工业园等12个工业园建设实际,加强全区消防装备器材建设,适应灭火和各类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
依据《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标准》,及时更新各类执勤消防车辆和个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