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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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2.03
•【字号】成经[2009]468号
•【施行日期】2009.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报送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的通知
(成经〔2009〕468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为合理确定2010年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做好市级资金安排,加强和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现请你们认真梳理工业集中发展区2010年计划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填写附件内容,于2009年12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经委。
市经委将以此为参考,确定各园区2010年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和支持重点。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何天茂;联系电话:61886232;
电子邮箱:**************。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报表区(市)县:报表人:联系电
填表说明:1.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畴与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一致。
通常指污水处理、电力设施、道路建设、地下管网、通信设施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视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须单独列项,只作为支持项目备案,不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和目标考核范畴;高新区的城市建设项目不纳入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和支持范畴。
2. 项目“计划建设起止年限”、“开工日期”、“竣工时期”分别填写到具体月份。
3. “四个一批范畴”是指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
本表中是指2010年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
A、竣工一批,指计划在2010年底之前竣工的项目;B、加快建设一批,是指在2010年底之前处于建设阶段,2010年底以后才能竣工的项目;C、促进开工一批,是指2010年底之前可以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D、储备一批,是指在2010年处于规划建设阶段,但年底之前还不可能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