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老人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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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孤残老人之家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老人生活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孤残老人之家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2. 院长是孤残老人之家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院安全
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
理制度。

4. 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安全管理内容
1. 物防管理
(1)加强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对老人活动区域进行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 人防管理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加强夜间巡逻,确保老人安全。

3. 技防管理
(1)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2)设置紧急报警系统,确保老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4. 应急管理
(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与周边单位的应急联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
1. 安全检查
(1)每周对孤残老人之家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2. 考核与奖惩
(1)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孤残老人之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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