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立10个“上海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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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立10个“上海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28
•【字号】沪卫计委医政〔2013〕017号
•【施行日期】2013.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立10个“上海市
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的通知
沪卫计委医政〔2013〕017号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脑卒中预防和救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协调合作工作机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沪卫疾妇〔2012〕61号)的要求,本委将在全市推进本市“脑卒中预防-干预-救治”三级服务网络建设。

经向全市招募,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经上海市脑卒中预防与救治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现确定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为上
海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

其中,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作为上海市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中心,负责对其他市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开展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是以脑卒中病人中医康复治疗为特色的、面向全市的市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

根据市区两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的对口支持工作机制,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重点加强对口区县脑卒中救治的专家会诊、高危病例转诊抢救、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不断提高脑卒中诊断和救治能力,有效降低脑卒中病人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附件: 上海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与区县对口关系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附件
上海市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与区县对口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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