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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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1.班级财产设备包括课桌椅、黑板、教学用具、体育器材等物品。
2.班级财产设备应由班级全体学生共同保管和使用。
3.班级财产设备的摆放位置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
4.使用班级财产设备时要注意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踩等行为。
5.使用班级财产设备后应当及时收拾归位,保持整洁干净。
6.发现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或者遗失的,应立即向班级指导老师报告,并积极协助修理或寻找。
7.禁止擅自将班级财产设备带离班级使用,如需借用,需提前向班级指导老师申请并经批准。
8.班级财产设备在节假日、放假期间需要集中储存,防止遗失或损坏。
9.班级财产设备的维修、更换费用由班级集体承担,严禁个人私自修理、更换。
10.违反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的学生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需要赔偿损坏的设备。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的安全和长期利用价值,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二中全部班级的财产设备管理。
第三条班级财产设备的所有权归班级,由班级班干部负责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班级财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器材、体育设备、实验工具、音响设备等。
第六条班级财产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借、乱放乱用或者损坏。
第七条班级财产设备的使用应当与学校安排的学习和活动相结合,不能以个人利益为先。
第八条班级财产设备的申请、使用和归还应当符合学校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审批。
第九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性能。
第十一条班级财产设备的损坏或遗失应当及时上报给班级辅导员和学校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班级财产设备的处置应当经过学校同意,按照相应程序进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流程
第一节设备申请管理
第十三条班级需要使用财产设备时,班级班干部应当向班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设备申请应当包括设备名称、数量、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目的等内容。
第十五条班级辅导员应当根据班级的需求和学校的规定,审批设备申请,并及时通知班级班干部。
第十六条设备申请获得批准后,班级班干部可以从设备管理部门领取设备,并签署相关的借用协议。
第十七条设备使用期满后,班级班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设备,并填写归还记录。
第二节设备使用管理
第十八条班级财产设备应当在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使用,严禁私自擅自带出班级或借给他人。
第十九条设备使用期间,班级班干部应当对设备进行认真监管,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条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或遗失时,班级班干部应当立即报告班级辅导员和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设备使用期结束时,班级班干部应当组织清理和整理设备,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存放有序。
第三节设备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班级财产设备的维护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班级班干部应当配合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性能。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发现设备损坏或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维修人员应当带好维修记录和必要的工具,保障设备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十六条设备维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班级班干部,并进行验收和归档工作。
第四节设备报废处理
第二十七条班级财产设备因老化、损坏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当向学校提出报废申请。
第二十八条报废申请应当包括设备名称、数量、报废原因和处理方式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同意。
第二十九条设备报废后,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销毁、拍卖或捐赠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管理责任和违规处罚
第一节管理责任
第三十条班级班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规定,履行好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十二条班级辅导员应当加强对班级财产设备的监管和指导工作,及时处理各类设备管理问题。
第二节违规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班级班干部,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者罚款等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故意损坏、私自转借、挪用、侵占班级财产设备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撤销职务或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对于涉嫌贪污、贩卖班级财产设备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于严重失职、违纪违法行为导致设备损失的,还应当追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学校行政部门审核后正式发布实施。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部门,如有未尽事宜,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是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未涉及的具体细则和操作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希望全体班级成员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好班级的财产设备,保障设备的安全和长期利用价值。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三)
为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校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年级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年级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
二、各班财产设备包括:桌凳,黑板,讲台,灯管,风扇,门窗、窗帘,门锁,电视、音箱等广播电教设备。
三、班级使用的课桌自然年损坏率控制为____%,坐凳自然学期损坏率控制为____%,损坏超出部分依规定进行赔偿。
四、班主作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损坏财产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各班财产不能相互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学校、年级集会例外)。
各班必须注意防盗、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门、关窗、熄灯、停风扇。
六、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年级主任到基建科或电教中心填写报修单,由专业人员持维修单维修。
基建科或电教中心认定非人为损坏的,维修妥当后,由班主任签名验收;不能维修的,按规定进行赔偿报损。
认定人为损坏的,交校产科会同有关部门评估损失程度,定出赔偿额,交纳赔偿金后再予维修。
七、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
八、每学期年级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年级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用时处理。
九、学期结束,由学校政教科、校产科、电教中心等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各班财产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十、对于校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于损坏财产的班级,学校将给予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