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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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
第一篇: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
1目的
对公司所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和分析,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事故、事件的定义
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事故、事件的类别 3.1按伤害程度分为:
3.1.1险肇,指造成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受到破坏或人员健康心理受到影响,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意外情况。

3.1.2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3.1.3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6000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3.1.4死亡。

3.2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
3.2.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3.2.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2.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3人的事故。

3.2.4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10人的事故。

3.2.5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30人的事故。

3.2.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的事故。

3.3按事故的伤害类别划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4事故、事件报告 4.1事故、事件的报告范围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发生人身事故事件,职业病,设备事故事件,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违章,重伤及死亡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严重火灾,事故灾难或严重未遂事故时,应按照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4.2事故、事件的报告时间、方式及渠道4.2.1事故、事件的报告时间
a、当有事故、事件发生时,实行逐级向上汇报制度。

现场第一目击者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以越级向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汇报。

具体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发生人身事故事件,职业病,设备事故事件,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相关方投诉,未遂或违章时,现场作业人员通过经验判断能够按照岗位应急程序进行处置的,首先进行应急处置后,报告车间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若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严重火灾,事故灾难或严重未遂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可以越级上报公司分管经理、总经理。

b、采区、车间在接到事故、事件的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报告安全科、总经理,由安全科安排组织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

若发生死亡事故,若需启动应急预案时,应由总经理启动应急预案。

4.2.2报告方式、渠道
a、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上报时,报告人员可通过拨打内部电话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办公室的电话:************,安全科电话:***。

b、采区、车间各作业场所、主要岗位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公司办公室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

4.2.3事故、事件报告的内容报告分为现场报告和上报。

现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单位;事故、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受伤者姓名工种;初步判断的事故、事件发生原因;事故、事件发生后当场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书面报告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登记表的要求。

4.3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应急预案)4.3.1对于需启动应急预案的事故,各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进行事故响应。

4.3.2对于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按照现场应急程序进行处置的事故、事件,现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现场处置方案》规定进行响应。

4.3.3当需要现场急救时,现场施救人员可使用现场急救箱的药品进行施救。

4.3.4事故、事件发生后,有关人员执行响应程序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拍照、录相或绘制现场图。

死亡事故,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勘察并同意后,方可清理。

4.4事故、事件相关记录
安全科负责编制事故、事件登记表及相关的报告、表格标准格式;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登记表。

5事故、事件的调查
5.1事故、事件类型及调查时间规定
5.1.1可能影响人员伤亡或造成工作环境破坏及设备损失的一般事件以及轻伤事故,7日内结束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5.1.2发生重伤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15日内结束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5.1.3发生死亡事故或事故灾难,由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0日。

5.2调查机构及人员
5.2.1安全科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事故、事件调查按照人员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状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a、可能影响人员伤亡或造成工作环境破坏的一般事件以及轻伤事故,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进行调查;可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一般事件由设备科负责组织调查。

b、发生重伤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及严重未遂事故由总经理组织事故调查组,指定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部门负责人参加调查。

C、发生死亡事故或事故灾难,由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5.2.2公
司安委会根据事故、事件调查分工,确定选择部分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为事故、事件调查员,明确各自分工,并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任命。

5.2.3被任命的调查员必须接受事故、事件访谈技巧,证据收集和保留;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和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等事故调查技巧和知识的培训,具体由安全科组织进行。

5.2.4调查组在调查事故时,必须有事故报告人员、目击者或事故受伤害人员及部分员工代表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单位负责人、部分专业部门负责人应响应并参与现场事故调查。

5.3事故、事件调查的内容
包括: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址、伤亡事故发生日期、性质;事故经过及后果。

5.4、事故、事件调查方法及事故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5.4.1调查组可通过查阅相关设备设施原始资料、生产设计资料及技术交底,与事故当事人、现场人员询问及现场勘查的方式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采用事故树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以及变更分析等方法对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

5.4.2事故、事件调查应针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施、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作业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

5.4.3事故、事件调查组负责对以上收集的证据、资料进行整理并保存。

5.5事故、事件调查需要装置、设备时,由事故、事件调查组提出申请,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提供。

5.6事故、事件现场调查要求
5.6.1调查组在调查事故、事件发生现场时,应调查现场工作环境状况,设备、设施使用状况以及与另外的设备和设施相关的所有设备和设施的位置,对事故、事件的勘验痕迹进行搜索,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绘制现场事故、事件图,进行现场拍照或摄像。

5.6.2事故、事件发生后直至调查工作完全结束前,发生单位应封锁现场;当封锁现场是不可行时,尽可能延至初步调查完毕后封锁。

5.7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及调查报告5.7.1事件、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事件调查组召开内部会议,针对收集的相关资料以及现场勘查
证据,找出事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并对照事故、事件的原因找出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针对事故、事件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以及为制定防范措施确定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和完成时间等内容,形成事件、事故调查报告。

5.7.2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日期、性质;事故经过及后果;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分析再次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以及为制定防范措施确定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和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防范措施落实后进行效果评估。

5.7.3调查组在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前,必须将事故调查结果与相关的员工进行交流,留有沟通记录;在班前班后会中进行通报学习,在公司通报,单位安全生产月度、年度报告中总结,必要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5.7.4调查组必须根据事故性质和结案权限按时完成事故结案工作,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其中:
a、对一般事件以及轻伤事故,由安全科及相关主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总经理同意后批复结案。

b、重伤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严重火灾及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后批复结案。

C、发生死亡事故或事故灾难,由上级调查组结案。

5.7.5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科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判断措施的有效性,保留验证证据。

5.8事故、事件的信息沟通
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安全科应及时以事故快报和事故通报进行全公司通报,对于月份、季度以及年度内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汇总后,在全公司进行通报,事故、事件分析必须作为年度或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告内容。

5.9安全科负责保存事件、事故报告、调查的所有资料。

6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
6.1事故、事件统计
6.1.1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指标和计算方法安全科负责对公司事故、事件进行统计,结合公司实际,应统计分析的指标为: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以及未遂率。

其计算方法分别如下:
a、工伤事故频率
分为月工伤事故频率指标、年工伤事故频率以及过去12个月工伤事故频率,计算公式为:
月工伤事故频率=当月工伤事故人次/当月员工总人数×1000‰
年工伤事故频率=当年工伤事故人次总和/当年12个月员工总人数平均值×1000‰。

过去12个月工伤事故频率=过去12个月工伤事故人次总和/过去12个月员工总人数平均值×1000‰
b、百万工时死亡率:指年百万工时发生死亡的频率,计算方法为:年百万工时死亡率=当年公司死亡人数(人)/年实际总工时(h)×106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工作小时指实际工作小时,包括加班工作小时。

c、未遂率
分为月份、当年以及过去12个月未遂率,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月未遂率=当月未遂事故总和/当月所有事故(含未遂事故)总和×100%;年未遂率=当年未遂事故总和/当年所有事故(含未遂事故)总和×100%;过去12个月未遂率=过去12个月未遂事故总和/过去12个月所有事故(含未遂事故)总和×100%。

6.1.2安全科负责每月对当月及过去12个月的死亡、受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并以图表的形式显示每一数据的发展趋势,以便进行数据分析。

6.1.3为确保统计过程有效性,安全科在统计数据时,必须做到统计项目齐全、统计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以及统计方法合理。

6.2事故、事件分析的内容及频率
6.2.1安全科结合事故、事件统计结果,每月对本月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确保为纠正措施提供有效信息。

每年对公司所有事故、事件的统计进行回顾,与上年度进行比较,找
出事故、事件发生的规律和标准化系统存在的缺陷,为下年度改进方向提供信息。

6.2.2 事故、事件分析内容为了寻找事故、事件发生规律,安全科必须针对事故、事件的以下内容作出分析:事故原因、种类;每个部门发生的事故、事件;伤害发生的时间特性;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受伤人员的年龄结构或哪一阶段员工的原因分析;不安全的行为和环境情况;职业卫生重要因素情况;工伤事故率情况;事故、事件费用情况;标准化系统元素等情况。

6.2.3对职业病症患者,安全科应及时联系淄博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对患者进行评估,辨识患者是否为非职业病或职业病。

6.2.4为确保数据分析的有效性,安全科在进行事故、事件分析时,必须做到分析数据合理、有针对性,分析数据具有可比性,并能够确定事故、事件的规律和趋势。

6.2.5数据分析所需的资源,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分析仪器及培训等,由安全科提出申请,总经理予以签批。

6.3数据分析结果的沟通
每月底,由安全科对当月及过去12个月的事故、事件统计数据及分析结果向、总经理汇报确认后,在公司及车间安全宣传栏中进行张贴公布,以便管理层及员工了解统计分析结果及其趋势,纠正与预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7事故、事件回顾
各单位每月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由主任牵头,对公司发生的事故、事件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进行一次回顾。

7.1回顾的方式及记录
可采用班组员工讨论,事故现场讲座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案例讲座讨论学习等方式进行。

7.2回顾资源提供
各单位负责对公司发生事故、事件回顾的时间及地点作出安排,若需其他资源(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时,安全科予以提供。

7.3回顾内容及要求
7.3.1事故、事件主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进行讨论,使员工知道如何预防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哪一些事故是发生频率较高的,了解或者知道降低事故、事件发生的主要措施。

7.3.2回顾中员工必须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好学习笔记。

7.4各班长负责保存所有回顾的记录。

8相关记录
8.1《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登记表》8.2《事故(事件)统计表》8.3《事故(事件)登记表》 8.4《事故统计分析表》
第二篇: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制度
目录
一、尾矿库事故、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二、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三、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四、事故、事件回顾制度
尾矿库事故、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报告矿尾矿库库区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规范尾矿库库区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事件进一步扩大,确保安全事故、事件后续调查分析处理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尾矿库区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报告管理。

第三条术语与定义
事故:凡是引起人身伤害、导致生产中断或财产损失的所有事件。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事情。

第二章职责
第一条尾矿工负责在第一时间将库区内所发生的事故、事件真实客观地向选矿厂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条选矿厂根据事故、事件轻重程度分别向调度室、安全环保部及分管副总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救援。

第三条调度室负责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已经发生的事件、事故进行处理,确保通讯畅通。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或技术人员)及时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并向分管副总报告。

第五条副总经理负责向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报告。

第六条总经理当发生重大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报告。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事故、事件类别
1.在《企业员工工伤事故分类》标准中,划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其它伤害等。

2.尾矿库事件主要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尾矿溢流等。

第二条事故、事件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的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6.轻伤事故:指负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到重伤范围的事故;第三条事故、事件涵盖范围:
1.坝体跑浑水;坝体不均匀沉降;坝体开裂或塌陷;浸润线超高;超警戒水位;干滩长度不足;排水设施不正常;周围山体滑坡;外来尾矿排放;人为破坏;外来人员游泳;安全标志缺失;人身事故、事
件;职业病;其他设备事故、事件;其他设施事故、事件;相关方的投诉;未遂、违章。

第四条事故、事件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事件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4.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事件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条事故、事件的响应程序
1.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选矿厂厂部汇报,由选矿厂向矿调度室、安全环保部报告,再由调度室向分管副总和总经办汇报,同时立即组织安全抢险和救护,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要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六条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事件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七条事故、事件登记表及相关的报告、表格由安全环保科统一制定标准格式,各类事故、事件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矿所属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在事故、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地把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调查清楚,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事件的再次发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事故事件的调查。

第二章职责
第一条安全环保部是负责事故、事件调查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二条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归口管理的事故进行调查
第三条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机电动力部负责,涉及人身伤亡的设备事故时,以安全环保部为主,机电动力部配合。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一条事故、事件类型 1.事故、事件类别一般分为: 1)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2)职业病; 3)设备事故、事件; 4)火灾;
5)交通事故、事件; 5)未遂、违章; 6)相关方投诉。

第二条调查机构及人员
1.根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危害影响范围,单位调查一般为较轻,危害影响较小的事故、事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组、生产技术组、员工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2.对较重、危害影响较大的事故、事件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与技术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调查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安委会。

3.各级调查人员必须由书面任命书,并应接受以下内容的培训: 1)访谈技巧; 2)证据收集和保留; 3)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
4)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

第三条调查的主要内容:1.查明事故经过及后果;2.查明直接原因;3.查明间接原因;
4.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
5.分析事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6.确定防范措施;
7.为制定防范措施确定负责部门、人员及其职责和完成时间。

第四条调查方法: 1.现场勘察取证(摄像、照相、技术分析);
2.询问当事人及现场人员,了解当时工作状态和事件、事故发生的过程;
3.走访调查相关与事故、事件有联系的人员;
4.总结、分析证据
和询问记录。

第五条调查时间规定:
1.由单位调查处理的一般较轻的事故、事件要求三天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矿安全环保部。

2.由公司部调查处理较重大的事故、事件要求一周内完成,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安委会。

第六条其它要求:
1.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类型为调查人员配备所需相应装置、设备。

2.现场调查要认真、详细,尽可能采用科技手段取证,收集相关资料。

3.对收集的证据、资料要整理、分类,妥善保存。

4.调查过程中要多与员工、中层领导交谈,了解事故、事件发生根本原因,听取他们意见或建议。

5.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参与下列事故、事件调查:重伤及死亡事故;严重的设备事故;严重火灾;事故灾难;严重未遂事故。

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尾矿库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管理,确保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尾矿库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管理。

第二章职责职能
第一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

第二条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具体工作,并将调查分析和处理结果进行存档管理。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负责为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机电动力部部负责为设备设施事故事件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选矿厂负责提供事故、事件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所需的各
种资料。

第六条矿员工代表员工代表依照规定参与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事故、事件的调查与分析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事故和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与发生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及员工进行沟通,并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收集事故、事件证据及相关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深入调查,明确事故、事件类型,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级负责:
1.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2.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调查,公司工会参加,事故单位负责协助配合调查,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重伤事故由公司结案,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政府部门负责调查并结案,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协助配合调查。

第三条被任命的事故调查组应接受下列培训:1.事故调查技巧和知识;2.访谈技巧;3.证据收集和保留;4.事故、事件原因分析技术;
5.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编写、报送及记录保存。

第四条事故、事件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查明标准化系统暴露的问题;
6.明确负责落实事故、事件防范措施的人员;
7.明确防范措施实施的时间表;
8.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后效果评估的要求;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事件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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