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季度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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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2012年第三季度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
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2012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和《织金县2012年县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共性考核(70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分)
1、贯彻落实8月11日全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2、认真开展本部门第三季度禁毒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禁毒办(2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3、召开第三季度禁毒工作会议,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禁毒工作文件精神、法律法规(2分)(走访干部职工和查看会议记录,未召开不记分)。

4、严格按照“七包责任制”要求,责任书签订率达100%(12分),未签订的不记分,签订率未达到的少1个百分点扣1分(查看责任书的签订情况)。

5、成立禁毒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2分),未明确的不记分(查看相关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毒品预防教育(15分)
1、利用标语、墙报等形式在本部门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的危害(10分),有标语得6分、有墙报的得4分(查看图片资料)。

2、单位干部职工对毒品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5分),知晓率达未达95%不得分(抽查考问干部职工)。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25分)
1、有吸毒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成立有由单位、社区组织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要求与本单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保证书,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履行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1分,签订保证书2分(查看资料和走访干部职工)。

2、配合本单位所属社区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6分)。

配合不积极的不得分(走访社区和查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3、单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督促吸毒人员定期尿检,尿检率达100%(6分),低于100%不得分(查看吸毒人员的尿检记录)。

4、本单位干部职工亲属有吸毒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2012年的禁毒工作相关要求写出承诺书,并认真履行职责(10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四)办公室工作(10分)
1、按时完成县禁毒委安排的临时工作(10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二、个性考核(30分)
1、县委办
(1)抓好全县禁毒工作第三季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6分)(查看相关情况)。

(2)协调召开县委政府联席有关禁毒工作会议(6分)(查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3)每月到城关镇金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8分),少开展1次扣6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政府办
(1)抓好全县禁毒工作第三季度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4分)(查看相关情况)。

(2)协调召开县委政府联席有关禁毒工作会议(4分)(查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3)每月到城关镇金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4)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规划和指导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7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分,认真履行职责5分(查看工作情况)。

3、纪委监察局
(1)每月到城关镇星秀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对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因涉毒尚未构成违纪犯罪的,依据上级相关部门的处理规定和织委[2006]17
号《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禁毒工作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试行)》的规定进行查处,并有落实情况(15分)(查看或了解处理情况)。

4、宣传部
(1)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禁毒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本地禁毒宣传工作的开展(5分)(查看方案以及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

(2)协调、指导本地报刊、广播、电视刊播禁毒公益广告,播出禁毒专题节目,营造禁毒氛围(5分)(查看相关的工作资料)。

(3)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宣传国家禁毒的方针政策、毒品的危害和常识以及禁毒斗争成果等重大宣传活动等(5分)(查看相关的工作资料)。

(4)每月到城关镇金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5、组织部
(1)严格按照《贵州省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织委办字…2012‟73号《织金县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处理(5分)(查看处理情况)。

(2)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县“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核管理,建立实绩考核制度(10分)(查看文件以及实绩档案建设情况)。

(3)每月到城关镇太平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6、机关党委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县直机关党员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党员涉毒(6分),县直机关党员出现涉毒的不记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2)每月到城关镇金西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4分),少开展1次扣8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每月到城关镇双堰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认真履行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5分)(查看工作情况)。

(3)帮助解决符合条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就业困难和社会保障问题(5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4)对社区戒毒(康复)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5分)。

对失业人员未进行登记,并未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不得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8、公安局
(1)全县贩毒窝点、零包市场被彻底摧毁(10分)(查看零包窝点任务数和完成数,少完成一个零包窝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加大对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力度(10分)(查看强制隔离戒毒任务数和完成数,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0.1分,直到扣完为止)。

(3)认真开展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负责辖区内吸毒人员信息采集、动态管控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变动相关业务信息,保证信息鲜活、准确。

做好网上预警信息的核查处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吸贩毒违法活动(4分)(查看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4)每月到所联系的八步镇、绮陌乡、茶店乡、三甲乡、普翁乡、城关镇、珠藏镇、中寨乡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分),少开展1次扣2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了解所帮扶乡镇情况、上报县禁毒办帮扶材料)。

9、人民法院
(1)依法实施审判职能,从重从快审判毒品案件(6分)(查看毒品立案和审判情况)。

(2)对制毒、贩毒、运输毒品的特大案件一律执行财产刑(6分)(查看执行情况)。

(3)每月到所联系的龙场镇、自强乡、大平乡、官寨乡、纳雍乡、板桥乡、以那镇、金龙乡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8分),少开展1次扣6分,未开
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了解所帮扶乡镇情况、上报县禁毒办帮扶材料)。

10、检察院
(1)按照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在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充分“两个基本”的基础上快捕、快诉毒品案件(6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2)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起诉力度、并对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6分)(查看毒品案件起诉台帐资料和走访调查)。

(3)每月到所联系的猫场镇、上坪寨乡、营合乡、后寨乡、三塘镇、鸡场乡、化起镇、牛场镇、马场乡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8分),少开展1次扣6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了解所帮扶乡镇情况、上报县禁毒办帮扶材料)。

11、安监局
(1)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切实履行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9分)(查看工作情况)。

(2)每月到城关镇双堰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12、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
(1)会同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和技术资询。

积极开展戒毒治疗康复工作,积
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因吸食、注射毒品感染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指派相关医疗机构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2分)(查看工作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2)严格麻醉药品使用“准入”条件,建立经营使用单位档案。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药品管理使用,规范医师处方和医疗护理执业行为,严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经医疗机构流入非法渠道(2分)(查看工作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切实履行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3分)(查看工作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4)对生产、经营精麻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普查,并制作基础台帐,完善管理,组织一次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5)积极筹备织金县关爱医院投入使用前期准备工作(5分)(查看工作情况)。

(6)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行业涉毒违法犯罪活动(1分)(查看工作资料)。

(7)按照县禁毒委《关于深化全县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织禁毒委[2012]10号)的要求及时开展有关工作(5分)(查看工作情况)。

(8)每月到城关镇太平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分),少开展1次扣2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9)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2分)(查看工作情况汇报)。

13、司法局
(1)把禁毒宣传列入普法教育整体规划,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小组,做好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3分)(查看工作情况)。

(2)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场所内戒毒人员的毒品知识知晓率达到100%(4分)。

未到达比例的不得分(走访调查)。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防止所内传播,确保场所安全(3分)(查看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4)积极配合乡镇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刑释和解教吸毒人员的接茬转介工作。

帮助、引导、扶助以上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预防、减少复吸和重新犯罪(3分)(查看工作情况)。

(5)与公安禁毒部门核对一次涉毒刑释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名单,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做到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各尽其责,做好衔接工作(5分)(查看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6)加大对毒品预防和“阳光工程”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让戒毒康复人员认清毒品危害和了解“阳光工程”建设的意义,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矫治援助等工作(3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7)每月到所联系的少普乡、阿弓镇、白泥乡、黑土乡、熊家场乡、桂果镇、实兴乡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9分),少开展1次扣3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了解所帮扶乡镇情况、上报县禁毒办帮扶材料)。

14、民政局
(1)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加强对本社区、村(居)委会吸毒人员的跟踪监控,促进禁毒、戒毒措施的落实(2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2)加强社区禁毒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法登记管理禁毒协会,发展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2分)(查看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3)按照中央综治委、司法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织综委[2004]4号)规定的七条优惠政策,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救助政策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要分别纳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特困群众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地保障社区戒毒(康复)“阳光工程”顺利实施(5分)(查看吸毒人员纳入低保台帐名单和进行走访调查)。

(4)将禁毒宣传纳入救助管理站教育内容,对救助对象开展禁毒知识教育,发现救助对象中的吸贩毒人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分)(查看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5)做好在禁毒工作中牺牲烈士的遗属、伤残人民警察的抚恤优待工作(2分)(查看资料和进行走访调查)。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2分),少开展1次扣4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7)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5分)。

(查看工作情况汇报)
15、林业局
(1)开展林区禁毒宣传工作,在林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依法打击林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15分)(查看相关方案和总结)。

(2)每月到城关镇星秀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16、农牧局
(1)制定禁种铲毒工作方案,配合公安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种铲毒工作(15分)(查看相关方案和总结)
(2)每月到城关镇金中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17、交通运输局
(1)加强交通沿线禁毒工作的宣传,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禁毒宣传标牌(5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2)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斗争,做好“堵源截流”工作(5分)(查看工作情况)。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4)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5分)。

(查看工作情况汇报)
18、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1)运用文艺团体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在社区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为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项目,扎扎实实做好文化领域的禁毒工作(4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2)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活动,依法打击寄生在娱乐场所的贩毒分子、惩处组织、容留、参与吸贩毒活动的不法经营者,有效预防打击娱乐场所内的涉毒活动(4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3)会同公安禁毒部门共同完善歌舞娱乐场所禁毒措施,建立歌舞娱乐场所禁毒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活动的发生(4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4)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娱乐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开展禁毒知识培训,签订禁毒责任书,督促娱乐场所建立巡查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毒警示标语,在电脑点歌屏保系统中安装禁毒软件,开展禁毒宣传活动(2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5)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旅游景区的禁毒宣传教育,在旅游业务中注意发现吸、贩毒线索(2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6)加强“阳光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广泛开展对热心“阳光工程”人士和成功戒脱毒瘾回归社会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宣传(2分)。

(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7)每月到城关镇太平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2分),少开展1次扣4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19、教育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禁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实现“师生不涉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10分)。

达到目标的得分,未达到目标的不得分(由县禁毒办考核)。

(2)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校长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2分)(查看相关资料)。

(3)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将有关禁毒知识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在学校普遍设立禁毒教育辅导员(2分)(查看相关资料和走访调查)。

(4)每月到城关镇金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分),少开展1次扣2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5)按照要求建立中小学校长禁毒工作实绩档案(10分)(未建立不记分,少建立1份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0、工商局
(1)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严格审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

配合公安、卫生、安监等部门开展整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秩序专项行动(2分)(查看工作情况)。

(2)加强对运输、仓储和货运代理企业的登记审查工作。

强化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从事、仓储和货运代理的监督管理,对涉毒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公安部门(2分)(查看工作情况)。

(3)每月到城关镇金中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4)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5分)(查看工作情况汇报)。

21、邮政局
(1)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相关查缉工作(15分)(查看工作情况)。

(2)每月到城关镇金西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2、民宗局
(1)发挥能和少数民族进行语言交流的优势,在少数民族乡镇广泛宣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15分)(查看工作情况)。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3、财政局
(1)每月到城关镇金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5分),少开展1次扣5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将“阳光工程”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15分)(查看工作情况)。

24、工业经济能源局
(1)根据国家制定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产品的生产管理制度,协调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搞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协调和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4分)(查看工作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5分)(查看资料和走访调查)。

(2)每月到城关镇双堰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5、离退局
(1)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学习禁毒相关知识和国家禁毒法律法规,组织老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将禁毒工作纳入关心下一代活动(9分)(查看相关记录资料和开展活动的记录)。

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26、县总工会
(1)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禁毒工作职责,加强毒品预防工作,深入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5分)(查看工作情况)。

(2)每月到城关镇金中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3)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4分)(查看工作情况)。

27、团县委
(1)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履行好禁毒工作职责,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5分)(查看工作情况)。

(2)每月到城关镇金北社区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1分),少开展1次扣7分,未开展不记分(查看工作资料、到所帮扶社区走访调查、上报县禁毒办材料)。

(3)认真履行“阳光工程”职责,确保“阳光工程”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4分)(查看工作情况)。

28、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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