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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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发文字号】津财税政[2012]2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08.13
【实施日期】2012.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税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2〕25号)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市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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